本來這件事我是不太想多說的,網路上已經有很多人發表相關意見了,並不差我這一篇。但在BBS上看到一堆人討論陳冠希的老二算不算很小,看了就覺得很火,所以還是決定寫這篇來罵人。對,這篇就是要罵人的,你要看我不反對,要是自己覺得被罵到了,我不會道歉的,你自己考慮要不要看。要是來這邊想跟我對罵,勸你省下打字的力氣與時間,我不會理你的。
首先我必須說明,這件事裡面我一點都不覺得陳冠希與阿嬌她們有什麼不對。以法律層面來說,拍裸照/做愛照並不犯法,犯法的是散布這些照片的人,而不是拍攝的人。所以有人覺得該怪陳冠希為什麼要拍這些照片,我認為根本是這些人自己心理有問題。哪裡有問題?很簡單,自己心裡對性有著異常的恐懼,所以認為跟性有關的都不好不乾淨,最好世界上大家都是無性之人,一切就不會有問題了。但真的不會有問題嗎?真的可以讓所有人都無性化嗎?這我想就不必爭論了,會這樣想的人兩個字可以形容,腦殘。只要雙方或眾當事人們都願意,性就是好的,就是大家都可以好好享受的,有什麼好恐懼避諱的?
每個人都喜歡把自己喜歡的東西記錄下來,不管是用什麼方式,文字也好,照片也好,影片也好,或者有人覺得自己的腦容量夠大,記憶力夠強,能夠把所有東西都記在腦子裡永遠不會忘,這樣也很好。不過我並不覺得,陳冠希他們用照片或影片來記錄做愛時的回憶有什麼不對。如果看到美好的事物會想記錄下來,那麼為什麼記錄美好的做愛過程就要被認為是不對的?明明就都是美好的事物,為什麼只要跟性有關,就被要一些死古板用那些吃人不吐骨頭的道德觀來打壓抹黑?這樣的人老實說我遇多了,越是這樣的人,做起他們自己口中的「壞事」來越是勝過被他們口中所罵的那些道德淪喪沒有良心的人。真小人還好應付,偽君子才真的可怕。
另外讓我肚爛的是許多人公開要求別人把這些照片寄給他。說真的,以我的觀念來說,如果是當事者自己願意,那麼當事者要給誰看其實都無所謂,但重點就在於當事者願意。但這件事裡面很明顯的當事人們並沒有公開散布給不相關的人看的意願,如果肯,當年(阿嬌說那時候還小不懂事,可見不是最近拍的)早就散布出來了,又怎會到這時候才散布出來。所以對於這些要人家寄照片給他們看的人,當然還有那些主動轉寄給別人看的人,我都特別感到不爽。這是很容易體會理解的事,如果你自己不願意給別人看的東西被別人公開了,你自己會怎麼想?那麼為什麼你對於別人不想被公開的事,卻這麼感興趣?將心比心,這點做人的基本道理,難道你們這些人只會要求別人,但自己卻做不到嗎?那麼以後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你自己身上,這就叫現世報,根本就不會有人同情你,那是你自己的報應,我只能送你四個字,活該死好!
還有,就是一開始我說讓我很火大的,許多人討論陳冠希老二是不是算小。我沒見過照片,但老實說,別人老二小不小關你們屁事?做愛不是有根大屌就好,最重要的是要雙方都投入並尊重對方的喜好與玩法,屌的尺寸根本不算什麼重要條件。一天到晚在意老二尺寸,根本就搞不清楚重點。更重要的是,陳冠希屌大屌小,跟他做愛的人都不在乎了,你們這些人有什麼好說話的?難不成你們這些人想跟陳冠希做已經想很久了,不然為何這麼在意他的大小?
還有人說照片中的女星眼神迷茫,像是被下藥或灌酒,所以應該要追究陳冠希是否以不當手段讓女星們同意拍照。但我覺得,這些人根本就只是想當道德警察,一點實際意義都沒有。女星們被拍照,不管是不是自願的,清醒了後如果後悔,也早就該有所行動(也許這就是照片早被刪掉的原因?)。如果是自願的,那不管是用藥或是喝酒,那都是當事人們自己的選擇,他們自己高興就好,當事人都沒說話,外人到底在追究什麼?更何況,就算正常狀況,在很爽的時候,眼神本來就很有可能變得迷茫,這並不是不可能的,只用這個理由要反推說陳冠希以不當手段讓眾女星非自願拍照,會不會太牽強了點?要當柯南,麻煩也專業點,不要丟柯南的臉好嗎?
這件事會鬧得這麼大,基本上並不是照片有多淫蕩,雖然我沒看過這些照片,但我絕對相信這些照片的淫蕩激情度一定比不上網路上隨便抓就有的眾多情色照片。重點在於當事人們都是演藝界名人,所以才引起許多人的窺探慾,一開始想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照片,在知道是真的後,又開始對照片裡的當事人們的身材尺寸樣貌姿勢品頭論足,說長道短。而這些,說穿了就只是種好奇心的不良發揮,對於名人的私生活許多人會想知道到底他們是怎麼過的。但老實說,大家都是人,你怎麼過,他還不是一樣怎麼過?你會做愛,那麼他們也做愛,又有什麼好稀奇的?你會上薇閣去玩那種據說有很多花樣的八爪椅,那麼他們玩自拍又算什麼?你會有好奇心,也不過就因為他們是名人罷了,脫下這個光環,大家還不是都一樣,那麼到底有什麼好窺探的?如果他們不是名人,這些照片也不過就只是茫茫網海裡多到不能再多的情色照片中的幾張罷了,還會有這麼多人感興趣,新聞會鬧得這麼大嗎?說不定還被你們嫌說不夠激情不夠淫蕩哩!
所以我說,該罵的不是陳冠希、阿嬌他們,真正該譴責的是把照片散布出來、到處轉寄、對名人私生活好奇的嗜血八卦鄉民才對。如果這件事裡面有人受到傷害,那就是你們這些嗜血八卦鄉民幹的。不要只會說陳冠希他們怎樣不對,不是你們,就不會有這樣的事,你們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如果要罵,就罵你們自己那些假惺惺又不懂得將心比心的道德感以及莫名其妙的八卦偷窺慾吧!
本文圖片取自大紀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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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同意!!
就只因為他們是藝人就要遭受這樣的放大鏡檢視
這點真的很可惡
而且
屌大≠技巧好 or 做愛爽 +1
想不到我被罵了...哈~ (硬是要對號入座)
香港和台灣都有人在說重點不是在藝人的私生活, 這根本只是很正常的事, 就請不要再罵了...
最好可以快點消失不再討論...
XD
受害的可能是任何一個人,兇手不是那些藝人們!!
太好了,太好了,我忍到快要無法忍下去。正想大罵一篇。終於有人講出重點。太好了。
我不明白陳冠希和那些女孩子們有什麼錯。
他們不是在大街上自拍,也不是去把不認識的人強暴了,他們是兩個你情我願的情人。他們有絕對的權利可以在自已的房裏做任何他們喜歡的事,只要不違法。照片不是陳冠希自己願意散佈出去的。
可以看的出來,那些女明星們也是自願被拍的,而陳冠希也在電腦送修前,以他知識所理解的,在把照片給統統殺掉。他並不是那種玩了女人然後大嘴巴去賣乖的人。
人家房裏吹不吹蕭,是人家的事,這些自認清高在批評的人,你們都是聖女聖男嗎?
錯的不是他們,是散播偷竊照片散佈的人,錯的是愛看,看罵又假道德的鄉民們。如果那些鄉民們真的那麼清高,真正該表現出來的情操是不傳播,不討論,並且高聲討伐那些心術不正的得利者,和藉機炒作的媒體。
請記住,每個人都有或多或少自以為是的習慣或喜好。這種會偷竊別人私密的惡者是存在在社會的各個角落的,受害者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偷別人銀行帳號和偷別人的照片,在我看來,並不因為他們是藝人就該有所不同。
對這些嗜血的鄉民,我以經無話可說。覺得他們和以前大陸那些連父母師長都可以鬥爭和毒打,泯滅人性的紅衛兵,倒底有什麼不同。
全都給催眠了,看到ptt裏這群人,讓我聯想到"蒼蠅王"這本書。 非常震撼,非常可怕。
太酷了,這股魄力太帥了!XD
不能贊同更多
看到東森新聞用“淫穢不堪”來形容這些照片就有氣。是有淫,哪裡穢了?當事人心裡一定覺得很“不堪”,因為這些照片在違反個人意願的狀況下流傳公佈。可以再假道學一點,可以再搞錯重點沒關係,難怪我都不自覺的自動跳過東森新聞台。怒!鄉民當然嗜血,一般死老百姓天生沒他們帥沒他們美,又沒有錢老爸,看到這些人x賽當然心理會有補償感
落魄沒有囂張的久,真是至理名言
不過我最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他這麼有錢不買台新電腦就算了?舊的拿去丟掉
就好拉
何必管人家ㄋ
現在覺得阿嬌她們滿可憐
錯在太虛偽
那ㄍ阿蕉之前就不要假成那樣
什麼看到接吻就覺的很噁心
反對婚前性行為等等ㄉ..
嘖...
照片不是重點
『....(前略)勸你省下打字的力氣與時間,我不會理你的。』....no worries,這裡是妳的一言堂,不是嗎?不過看來又是一篇消費cgx事件賺點擊率,外包仁義道德糖衣的文章....推~^^我也不明白,為甚麼明星不能有私生活?為甚麼他有錢就不該把電腦送修?這只是一般的人權而已,難道就因為他們出名就活該被人口誅筆伐?這是甚麼時代?
而我覺得很離譜的是那些以正義自居的網友。難道把人家電腦裏的資料複製下來散播是正確的嗎?這是甚麼正義?
Second That
沒想到我們的觀點還真像。。。。說真的我寫那篇前並沒看過您的文章,不過還是同意您的觀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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