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雅妮2010英國公開賽奪冠  首先恭喜曾雅妮拿下2010LPGA英國公開賽冠軍。儘管最後一回合被緊追不捨,但曾雅妮仍能保持著一桿領先,最後在驚濤駭浪中獲勝。她已經拿下四大賽中三項大賽的冠軍,若能再拿下美國女子公開賽冠軍,那麼她就會成為第六位完成四大賽滿貫的選手了。她今年才21歲就能有這樣的佳績,實在不容易,也難怪國外媒體會認為她是球后接班人了。

  我們為曾雅妮感到高興,覺得與有榮焉,這是當然的。但有些網友不知道是太高興昏了頭,還是習慣不經思考就開口,竟然說政府太不重視高爾夫球發展,應該要多蓋幾座高爾夫球場以提振國內的高爾夫球發展才對,讓我看了搖頭不已。這並不是說政府很重視高爾夫球發展(事實上幾乎歷任政府都不怎麼重視體育及運動),而是覺得怎麼會有人天真到以為多蓋幾座球場就能讓某項運動興盛起來。

  這麼說吧。「運動」事實上可以分成兩種︰運動與競賽。運動是一般民眾比較會親自去做的,也就是指平常民眾會去跑步、打籃球之類的。競賽則是指一般民眾會去「觀賞」的,例如世界盃足球賽、男女職業網球賽、NBA,以及男女職業高爾夫球賽之類的。這兩類雖然會互相影響,但本質上是不同的。如果要提倡,兩者的發展模式當然也不一樣。

  如果要發展高爾夫球比賽,那麼我們需要的不是很多球場,而是少數幾座狀況很好的球場就好。畢竟要辦比賽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辦,台灣的運動競賽市場才多大,能辦個幾場就很不錯了。然後還需要廣邀國際好手來台參賽,儘量把熱度炒起來(如同撞球的安麗盃做法)。台灣暫時沒有多少好手能參與也沒關係,重點就是要製造氣氛,讓觀眾願意持續觀賞比賽。當觀賞高爾夫球賽慢慢成為一般大眾的「休閒」時,市場就會慢慢擴大、成熟,就能吸引更多本土球員投入,也因為更多球員投入,讓比賽越來越有競爭性,觀眾的黏著度也就會更高,整個高爾夫球產業自然會隨之成長。

  同時,因為觀眾看比賽看多了,自然就會引起民眾自己下場打看看的念頭,也就是因民眾熱衷觀賞競賽進而提升了運動風氣。這時候如果只有幾座球場,可能就會不夠給一般民眾運動使用,因此如果高爾夫球的運動風氣當真起來了,可能就真的需要多一點的球場。而從事高爾夫球運動的人一多,關心並進而觀賞比賽的人應該也會跟著增加,當然對比賽發展有所幫助。並且更能從眾多運動人口找到有資質潛力的球員來培育,在比賽裡就更有機會獲取好成績,也就更能吸引一般民眾來觀賞比賽。這就是兩者雖然不同,但彼此可以互相影響的原因。

  可是,這中間是有問題的。最大的問題還不在於國內沒有國際級的高爾夫球比賽,也並不是缺乏國際級的球場,問題出在於球場本身。

  一個正式完整的高爾夫球場,需要非常大的一塊地。想想一個球場至少九個洞需要多大的地,更別說十八洞的球場了。所以一個完整的球場基本上不會出現在城市裡面,因為地價太貴,而且也找不出這麼大一塊地。也不可能出現在城市周圍,即使地價已經比市區便宜些,但對高爾夫球場來說,那麼大一塊地的財務負擔還是太高。但也不太可能出現在平原上,因為這樣的地多半都被規劃成農工業生產區,不太可能有這麼大一塊地留給高爾夫球這種休閒運動使用。所以,台灣的高爾夫球場,幾乎全都在平原與丘陵交界的小山丘上,只有這種農工業使用度不高的地,才能有那麼大一塊地給高爾夫球場興建。

  然而球場蓋在這種山坡地,問題就來了。第一,山坡地有水土保持問題。高爾夫球場的場地內,幾乎全是草類,大樹見不到幾棵。高爾夫球場用的草我雖然不知種類名字,但那些草是淺根性的(以前拔起來玩過),對水土保持非常不利。第二,蓋在這樣的地方,除了少數離都會區比較近外,幾乎都離市區有段距離,這會降低民眾的使用意願(特別是自己沒有交通工具者),非常不利於民眾把高爾夫球當成日常運動來做。這並不是多蓋幾座球場就可以解決的,因為只要蓋在這樣的地方,民眾的使用率就不可能高,加上山坡地的水土保持問題,也不可能讓高爾夫球場蓋很多座。

  也許有人會說,那在都會區或附近設高爾夫球練習場(就是只能練習揮桿的那種)就可以了。這其實很好笑,高爾夫球練習場只能練習揮杆,如果想練習正確姿勢那當然適用,但如果想打場真正的高爾夫球,就別以為把球打出去就好了。高爾夫球好歹也是種運動,雖說運動強度比不上許多別的運動,但一次打十八洞的揮桿數加上走的距離,運動量也還不算太差。而且,高爾夫球不就是在比桿數越低越好,這就要靠練習揮桿距離、準度等等來達成,怎會是在高爾夫球練習場裡立定揮桿就能訓練的?難不成練習籃球時只要在牆上弄個籃框,然後猛投籃就能算打籃球嗎?籃球怎會只有投籃而已!

  所以,高爾夫球比賽在台灣也許還能做得起來(能做多大是另一回事),但高爾夫球運動我就不怎麼看好。高爾夫球場場址不夠親民的問題不解決,就算蓋再多座,價格壓得再怎麼低,民眾仍然很難提起興趣把高爾夫球當成日常運動。想想看,家旁邊就有學校、公園、體育館等等提供籃球、棒球、游泳池、田徑場、桌球館、羽球館,坊間也有不少保齡球館、撞球間等等都是免費的,即使收費也都不貴,為什麼要特地跑到荒郊野外去打高爾夫球,不但只能白天打而且價格還比較貴?何必呢!

  我知道很多人對於政府不重視體育運動不滿很久,每次只要有選手在國際比賽獲勝得名,在心疼選手們都得獨自奮戰之餘,就把矛頭轉到政府頭上,以此來宣洩心中怒氣。加上藍綠陣營對於對方執政時的疏失錯誤也都磨刀霍霍,沒事都要挑出事來罵,更別說抓到這樣一個缺失,當然更要猛批一番了。但是罵歸罵,腦袋還是要帶著,不要顧著罵很爽,就連思考能力都罵丟了。要培養支持選手(比方說曾雅妮、龔怡萍等)去參加比賽?可以,但那跟蓋很多場地關係不大。要提倡某項運動?也可以,但那也不是多蓋場地就一定可以做到,很多時候還得配合其他因素,而且也不見得提倡得起來。所以,拜託拜託,別再每次有選手揚名國際時,就沒頭沒腦地說要多蓋場地去提倡某項運動。運動強身很好,但也不要因此就沒腦袋不思考了,好嗎?謝謝!



圖片取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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