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子  藝人陶子(陶晶瑩)日前一番關於流浪狗的發言,引來眾多愛狗人士的譴責。這件事看來似乎在陶子今天怪自己口快,表示以後言論會更小心更低調後,大概就告一段落了。這事件引起我思考:藝人到底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藝人有所謂的言論自由嗎?

  不論陶子對流浪狗的態度是怎樣,我並不覺得她不能對公眾事務發表任何言論。我贊不贊成她的言論是一回事,但她的言論自由,不受我的好惡所影響。言論自由這種東西,不管對方是什麼身份,都是保有的,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樣。

  言論自由這是基本人權,我想應該沒什麼爭議。這個事件該注意的是,為什麼陶子的言論會被這樣強烈反應,以及為什麼陶子一開始會對別人這樣的反應感到訝異、委屈。

  為什麼愛狗人士會反應會這麼激烈?當然是因為陶子是藝人,而且還是頗紅的藝人,不是什麼B咖C咖。更重要的是,陶子還頗愛發表言論,也往往有不少人會認同她的看法。前面說過了,陶子當然有權力發表言論,贊不贊成那也是聽者自己的判斷,但身為藝人,她的言論本來就會讓更多人接收到,影響力遠勝過一般人。就像我這篇放在網路上,看到的人才幾個,連超過兩百人恐怕都很難,但陶子節目上一說,媒體一報導,聽到看到的人可是以千、萬計,這樣的影響力難免會讓人「擔心」-生怕她的一句話就讓許多人的努力毀於一旦。

  陶子自己不知道她的影響力嗎?我不相信。她自己以前都還說過自比國父,難道孫中山是個沒影響力的人嗎?因此我認為她不但清楚得很,甚至也想運用這樣的影響力,去讓她的言論形成一種力量-一種她自以為正義的力量,就像孫中山當初革命一樣。

  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她一開始會感到訝異、委屈的緣故。

  我是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自認為正義使者啦。不過她既然會為某些事情發聲,至少就表示她對這些事情的看法言論,是她認為「對」、「正確」的,所以她認為大家應該都會贊成她的看法。但是這些她所關心的事,幾乎都是有爭議性的,往往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於是當她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被不同意見的人士所反對時,她有這樣的反應,我並不覺得奇怪。

  不管是不是藝人,每個人都享有言論自由,但並沒有享有「我說的就是對的」這種權力去要求別人一定得贊成。所以,不管自己說了什麼讓別人贊成、喜歡、佩服,甚至反對、厭惡、鄙視,那都是自己把言論講出來時就必須同時承擔的。一般人還可以不管別人的反應,但是藝人呢?能不管嗎?

  藝人是很重視人緣的工作,不管是工作夥伴,或是歌迷影迷等等,一個再怎麼有才華的人,如果沒有這些緣,想紅也紅不起來。所以藝人跟一般人不一樣的是,如果真的有言論要說,勢必就得衡量一下,什麼該講,什麼儘量不要碰,或是真的非講不可時,該講到什麼地步。除非真的可以不顧自己的演藝事業會如何,不然得罪了粉絲們,回過頭來傷的往往是自己,對藝人來說一點都不划算。

  我想也許這就是為什麼陶子事後說日後發表言論要更小心更低調的關係吧。她大概終於發現這個道理了。

  藝人不是沒有言論自由,只是影響力大,當然要更留意些。特別是許多言論對粉絲們的影響難以預測,如果不想激怒粉絲們以致於影響個人的演藝事業,這樣做當然是上上之舉。如果真的覺得有什麼話不吐不快,那當然也沒問題,只是後果也就得自己承擔,別人可沒義務必須全盤贊同接受,被厭惡了也沒什麼好埋怨的。

  所以對於到中國發展的藝人們在許多話題上的噤若寒蟬,其實我是滿能夠理解體諒的。至於那些話題該不該選擇無視不出聲,那就是另一回事,不是這裡想討論的了。



圖片取自星島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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