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當然是看了張大春先生對於文化創新產業的文章及訪問而來的一些想法。相關文章請自己搜尋一下吧,這邊就不提供連結了。

  我不是文化藝術創作者,除了曾待過書店、唱片行外,跟文化相關的傳統產業也沒什麼淵源,硬要發表想法,似乎有點不懂裝懂,但若以一個文化藝術的欣賞者,或是產業產品最終端消費者的角度來說說一點自己的想法,或許就沾得上邊了。

  文化(本文裡的文化皆包含各種藝術,下文不再贅言)與產業,本來就是相輔相成,從來都不是互斥的。這部份一點都不難懂,創作者有藝術天份,但作品做出來,想讓欣賞者接觸到,讓消費者購買到,甚至想辦法讓原本不知道不喜歡的人知道、喜歡進而入迷上癮而消費,這中間的種種環節,創作者們不見得能搞清楚,更別談去執行。而且這些人為了創作,大概也沒多少時間能真的去搞清楚。更糟糕的是,這樣的創作者,似乎佔了大多數。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文化產業之故,這些創作人無能、無暇去做的事,就由別人來代勞。創作者可以專心創作,其他後續的事交給專人們去處理,而這些處理後續的人或公司,便負起把創作賣出去的重責大任。

  之所以說是重責大任,當然是因為不管創作者或產業,誰都需要錢來過活,除非有財力豐厚且願意無條件提供的背景,不然還沒聽說有練成屁股辟穀大法的人,單靠呼吸就能活下去。

  就我個人的解讀,張大春似乎也不是真的對整個文創產業都反感,而是對文創產業走入校園進行「教學」,以及對於一些靠張嘴而沒有真材實料就來指導別人該怎麼做這項產業覺得不滿。這點不能說他的不滿莫名其妙,可是這種人不管哪種產業環境到處都有,比方說就有人一天到晚教人家創業,但自己創的業卻沒一個做起來的,只是他自己似乎一點都不覺得有何不妥地仍然繼續自豪著。然而張大春的言論不妥之處,卻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只因為有幾隻濫竽充數招搖撞騙的害蟲,就把其他所有在這個產業裡努力的人都一概抹殺了。這種行為讓我不得不懷疑,該不會是回答不出那個大學生的問題,老羞成怒所以乾脆這樣回答以遮掩窘態吧?

  傳統文化創作與傳統文化產業,自古就是結合的,只是在古代是很不發達的,創作者與產業間的關係也不夠穩定。一來創作者純手工製造,產量品質皆不穩定,而且居住地也不見得很固定於一地,若居住於鄉間則又離產業所在地太遠;二來古代的文化產業往往只有通路、銷售點(而且都在大都市裡),極度缺乏行銷等的部份,非常不完整;三來整體環境不夠開放流通,民智開化程度也不夠,文化產品僅限於某部份人士能欣賞、消費得起。這些現象直到近代科技發達之後,狀況才逐漸改變。

  所以創作與產業,從來都不是相斥的。斥責害蟲,沒必要全部都否定。

  文化創新產業,個人認為是以創新來結合文化與產業兩端。其實這早就是進行式了,特別是在產業面。比方說,音樂儲存由黑膠唱片、錄音帶變成CD、MP3,書籍則由傳統紙本轉變成電子書等等。創作方面則並不明顯,但當然不是沒有,相關的部份幾乎都與科技發展有關,比方說漫畫現在可以藉助電腦來進行,電影也因為有科技的輔助,能做出更眩目華麗的特效,甚至能夠以假幻真出難以分辨真假的「真人實物」來。只是這樣還不夠。

  單靠科技,固然能做出很多創新,但這些創新似乎都是以「工具」為多,而且也對於產業比較有幫助。例如因為網路興起,使得很多藝術表演、展出能夠將消息透過網路傳達出去,還可以網路訂票,讓更多人可以知道訊息並直接買票,非常方便,對於行銷、銷售部份就有很大的幫助。可是這對創作者的創新似乎幫助不大。

  我想到科技發展有助於文化創作者創新的例子不多,霹靂布袋戲應該算得上,琉璃工房發展「琉璃脫臘鑄造」並以此技術製造出許多結合現代風格的作品,大概也能入列。因此,創新這一點在產業來說應該不算難題,畢竟產業對於新科技的應用向來動作很快,問題出在創作者這部份,如何結合新科技從事創新,或是從許多已存的人事物裡得到更多創新靈感?一邊要創新有異於以往的作品,同時還得注意是否能受大眾喜愛讚賞,這或許是現代創作者最大的考驗。

  我不是局內人,不甚了解文化產業的完整狀況,不敢提供該如何創新的意見。但我很好奇,張大春先生既然當了這麼些年的知名作家,在文化的領域裡沈浸了許久,或許對其他文化領域所知不詳,但在寫作、出版這個領域裡該有相當程度的了解。除了嚴厲批評外,不知道張先生對此有何建言?張先生是局內人,想來一定有富於建設性的建議才是。如果張大春先生還是對創新一詞感到十分厭惡,那也無妨,至少對於傳統產業及傳統寫作創作這部份提出些有益的意見吧?批評容易,提出有益可行的建議卻難,張大春先生,非常期待你的意見。



圖片取自仰觀蒼穹四百年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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