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寢時間。大部分的人都已經回去,留下來、明天才回去的不到三成。床位重新分配,將我們集中在一邊,至於誰要睡哪裡,隨便,班長也不太管我們了,放牛吃草。我當然厚著臉皮跑去睡小志隔壁,這是唯一一次機會,不把握怎麼可以。「呵!」小志邊說話邊脫白膠、黑襪,「明天就say godbye囉。」他脫鞋襪的姿勢竟是如此迷人!白嫩的腳ㄚ子、剪得乾乾淨淨的腳趾甲,我忍不住一看再看。天哪!我竟會對人家的足部發生興趣,如同剛上山時,我猛盯那位叫我們做伏地挺身的帥班長的黑膠。

  「怎麼?地上有錢嗎?」他隨我的視線看看地板。「你的腳很漂亮嘛!」我開始使壞了。「是啊!我也這麼想。」他還真會接話。「腳趾頭很長嘛!」「嗯。」他動動腳趾頭、說:「是很長。有問題嗎?」「據相書上講。」我開始掰了,「腳趾頭長的人性慾很強。」「哦?」他趕緊縮回腳。我趁機逼近,坐在床上、他的旁邊,說:「怎樣?說中啦?」順便摸摸他的後腦勺,觸感真好。「真的假的?」「書上講的當然是真的。」「騙人!」他跪坐著搭蚊帳。我搔搔他的腳底板、說:「還有,相書又講,腳底板怕癢的人也生性好色。」話還沒說完,他笑著縮回腳、換成蹲跪。「你的ㄌㄟ?」等他搭好蚊帳,便開始鬧我。他強迫脫我的鞋子,我裝做很不願意、卻又不敵的樣子,鞋襪遂被他脫掉。「你也是嘛!」他拍一下我的腳說:「色魔。」

  剛躺平不久。「一回去後你要做什麼?」他小聲問。「躲起來啊!」我理平頭的樣子很難看。「喔....,我要去看一位朋友。」「哪一位?是不是寫信的那一個?」他不回答,默認吧?我突發奇想、問個問題,「你對同性戀的看法如何?」很久以後,他才緩緩地說:「沒意見。」soso,我很了解,並不奇怪這種回答。「喂!」他說:「我睡覺有抱東西的習慣說。」「你的意思....?」我非常感性地問。「給我抱一下好了。」「不行。」我深知〞甲緊弄破碗〞的道理,說:「只能牽手。」然後,穿過蚊帳,他的手伸過來。我們小手握小手,冒死了!我將他的手移放到我胸膛,隨著呼吸、緩緩起伏。我這種舉動很曖昧,但他並沒有拒絕。

  下山後,我們由經常寫信,漸漸變得很少聯絡,終至斷了音訊。而每當星子特別閃亮的起風夜晚,我總不經意地想起小志,想他的臉、他的笑、他專注的神情。後來,我常想,若當時我更進一步時他會怎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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