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最近因為趕特刊忙不過來實在沒空,所以要我這星期六回高雄代替他投票。反正我閒著也是閒著,回高雄也可以順便把一些想寫的專輯卡帶(別懷疑,真的是卡帶)拿到台北來準備登場,因此當然答允。啊!所謂的代替他投票不是冒名投票喔,是因為反正我不想投,所以就用我的票去投他支持的候選人,可別想歪了!

就在我們講好後,他忽然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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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在推薦別人的文章
不過本部落格可沒打算轉型成推文部落格
請大家放心!(笑)

性在中國文化裡向來是不能擺上檯面討論的話題
即使到了現在社會
能夠正視且態度不偏斜的人仍然不多
性以及性以及性這篇就是難能可貴的珠玉
應該如何看待性
也許這篇文章可以給你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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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下這篇,我已經做好「應該」又會引來意識形態至上者的踢館行為,因為這次觸動的是這些人的意識形態中最深刻且不容質疑的部份,就是「愛台灣」。

  其實相關主題我在之前寫過的以愛為名裡已經說了一些,本來是不會再重複寫的,但因為在推特上看到一位知名部落客說的一句話,加上看到江霞又說了一句差不多的話,所以不得不又花點時間寫下這篇,說明我對「愛台灣」這種口號與身分認同的一些看法。

  那位知名部落客在推特上說的話因未得當事人同意所以這邊不全文轉載,她講的大意就是住國外的藝人(不分藍綠)因為不住台灣所以根本沒資格講愛台灣。而江霞則是說僑居國外回台挺藍的藝人因為不住台灣所以根本不算愛台灣,所以不必把他們當人看(江霞:歸國投馬藝人 不用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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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商業化在台灣(其實是全球都這樣)已經不稀奇了
但由一個音樂創作者親自表達態度
總是格外讓人感到悲傷
白馬抒情版的怒火
他的怒火,也許可以讓你真正了解音樂人有多難為

(阿達,我幫你推薦這篇了,你可千萬息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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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這篇只是想抒發一下感想,無意打什麼筆戰,更不想被亂貼標籤說是哪一營的,所以不管哪一營的打手看我這篇不爽要來踢館的話,我是不會回應的,請省下時間精力吧。

  我一直都覺得,選舉不過就只是選擇題而已,每個人要選哪個選項,一定都有他自己的理由。但不管如何,民主制度就是看哪個選項最多人選,只要沒作弊就好。沒被選上的選項也不見得不好,不過就只是沒辦法讓較多人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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