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過情人節。
正確地說,我們不過情人節。
這並不是單身的人對情人們的嫉妒,當然更不是在一起久了沒感情了所以對情人節連帶也沒了過節的動力,只是很單純的,我們對情人節(與白色情人節、七夕)的看法與許多人不一樣而已。
當然啦,其實還是有人跟我們想法一樣的。我們都覺得情人節這種東西根本只是種商業行為,只是眾多廠商為了賺錢想出來的行銷花招,只是因為太有效了,加上許多人(特別是女生)對於這種表達愛情的「浪漫行為」迷戀到不行,所以就被這樣當真成固定節日了。
不過,這種宣傳招數對我們沒用,我們兩個向來都不甩這種把戲。
送九十九朵玫瑰花就表示愛你?天曉得送完後會不會為了送的不是最稀有高貴的品種吵起來。送一大盒巧克力就表示愛你?天曉得吃了後會不會發現他媽的你送我這麼苦的巧克力是想苦死老娘嗎?到101頂樓的餐廳吃一頓貴得要死的大餐就表示愛你?天曉得等看到帳單後會不會開始靠北靠木然後想辦法從你身上撈些本回來。
當然啦,還有一大堆人等著收完花、巧克力、其他禮物,吃完大餐後,再上旅館打貴得要死的一炮。老實說,花了這麼大一筆經費打這麼高貴的一場炮,到底會不會因此感覺到特別爽,我並不清楚,我想也沒人做過這種調查。不過以我自己的個人與聽來的經驗來看,根本就不成正比,因此我對於這一點也感到十分不能理解,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要做這種明顯不合經濟效益的事。
啊,還有,這個時節不只到處都漲價,更是到處都是人,到底為什麼還要去人擠人擠得大家心情都不太好,我也很難理解。
明明平常日子就可以做的事,幹嘛大家非得要選在這一天去做?難不成是平常不愛對方,只有這天才愛對方嗎?
我真的無法理解到極點。
要送花送巧克力送各種禮物,想送就可以送;要吃大餐,想吃就可以吃;要打炮,想打就可以打,不必非得都選這天來做這些事。不然就選擇真的對自己與對方有紀念性質的日子,例如自己或對方的生日,或是認識/在一起的紀念日等等,這些都絕對比這種假節日來得有紀念價值。最重要的是好好經營彼此的生活,讓愛情很自然地表現在彼此的互動中,就算只是吃路邊攤、送件佐丹奴的T恤,也一樣滿載著愛意,又何必非得花大錢來裝飾愛情的感覺?
也許對一些人來說,花大錢送禮吃大餐等等營造出來的是一種重視/被重視的感覺,但如果愛情只停留在用這種方式來表現,而不是落實在日常生活的互動中,那麼最好你遇到的是一輩子都可以花這種大錢的人或你自己就是這種可以一輩子花大錢的人,要不然哪天不能夠再這樣表達,那麼你就不愛對方或對方就不愛你了嗎?當愛情只能透過這種方式來表達,我不得不懷疑,你們之間的關係到底是愛情還是愛錢?
好像扯得有點遠,我只是想說明我們為什麼不過情人節的原因而已。情人之間真的有愛情的話,天天都是情人節,又何必非選這天不可?
本文圖片取自新華網
- Feb 14 Thu 2008 14:00
我不過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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