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的,BlogBlind是一個原本可以好好發展,但因為使用者因素與技術因素之故草草結束的一個還不錯的 idea。它被抨擊的部份,簡單講就是言論自由的問題,到底批評的言論可以負面到什麼地步?

       被批評是每個人一定都會遇到的。只是現實生活中,要直接批評別人時,往往會因為面對面或因會被知道是誰批評的關係而不好意思或不方便講。於是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公司團體或活動會發出不必署名的問卷,希望別人寫下批評的意見以供改進。
       很明顯的,大部分人都是在匿名的情況下才願意說真話,特別是批評的時候,匿名成了想得到批評建議時的最佳方式。如果這個狀況下有人寫下粗俗不堪的謾罵,算不算毀謗?如果不算,標準在哪?因為是主動詢問的關係?

       我想應該不是吧。

       回到BlogBlind。它被抨擊的其中一點,就是被列名的部落格並不是主動參加,而是由它抓取BlogLook前三百名的部落格(後來好像可以由使用者加入)當基礎資料。這樣問題就來了,BlogLook還可以主動拒絕不參加,因為這是用網路上的數據去統計排名,不參加就沒事。但BlogBlind卻不是用數據來計算,而是投票制並讓投票者自行留下批評。所以問題也不在於它先抓了三百個部落格當基本資料,因為後來可以由使用者自行加入,部落格是不是主動加入被批評的行列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即使不主動參加,一樣難杜悠悠之口,並不會因為不主動參加,批評就消失了。批評一樣還是在,只不過會自己找出路發洩罷了。讓批評有發表的空間,比起私底下暗箭四射連反駁解釋的餘地都沒有會來得好很多。

       但是怎樣的批評才是正確的批評,而非惡意謾罵?

       老實說,這個問題很可能是無解的。每個人面對批評的承受程度都不一樣,同樣的一句話,對A來說是謾罵,對B來說可能根本就不痛不癢不當一回事。除了明顯的人身攻擊外,其他的批評根本就很難找到標準去規範。然而就算人身攻擊,事實上也還是要看當事人如何看待。例如BlogBlind裡有個部落格被下tag說格主是gay,然後有人跟著說他應該是T。這是人身攻擊嗎?我不覺得。不管是gay或T或異性戀,不過都只是性向罷了,這根本不算什麼。會認為這是人身攻擊的人,根本就是對不同性向的人有偏見,是自己有問題。我只覺得下這種tag的人很無聊,是gay或是T與部落格哪邊讓人覺得不好根本就沒有關係。但我知道會有人認為這是一種人身攻擊,而且還會暴跳如雷,就像有人被講很娘或被說不夠man會翻臉一樣。所以標準到底在哪?

       除了標準無法規範外,該由誰來制定標準也是一個大問題。每個人的標準都不一樣,一部份人覺得還ok的,可能另一部份人覺得太超過。那該怎麼辦?辦投票解決嗎?還是站長管理者說了算?就算是正面的讚揚意見,都不可能得到所有人同意了,更何況是反面批評意見的標準,怎麼可能獲得共識。

       我想可能有人會說,那就不要批評啊,不批評不就天下太平,什麼事都沒有。可惜這也是不可能的,批評根本就是人類的天性。你要說這是黑暗本性也好,說是進步的動力也好,事實上就是,每個人隨時隨地都在批評別的人或事,差別只在於有沒有說出來以及用什麼方式表達出來而已。

       既然這樣,如果能建立起供大眾批評眾家部落格的網站,其實也沒什麼不好或不對,只要技術層面設計好,剩下的就是人的問題。

       什麼問題?其一當然就是使用者的問題。tag要下的多酸多辣都沒啥不行,但總是有界限。例如下個「狗娘養的」,不但與部落格本身無關,對絕大部分人來說也都算是種冒犯了。這部份就要靠使用者自己克制,或是由網站條約(如果訂得出來的話)來規範了。

       其二就是上榜「苦主」的問題。部落格被批評,到底苦主們該怎麼看待?有人很不爽,但也有人輕鬆以對,還特地將大家給的tag拿回自己的部落格當紀念,自我嘲諷一番(註)。部落格不管公不公開,只要有旁人看到,一定心裡就有評價。寫部落格的人自己也都會看別人的部落格,敢說自己從不批評別人部落格的人(即使只是在心裡)最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既然敢批評別人,那也要有被批評的雅量,就算別人批評得多麼尖酸刻薄,只要不是惡意謾罵,當然也得接受-大不了就是跳過不看。

       BlogBlind是暫時關站了。說它是暫時關站,就是我認為未來如果真的有人可以解決技術問題,這麼好玩的idea很可能會再被拿出來玩。如果真的有這麼一天,那我倒是想先建議一些意見,也許有助於改進。

       程式方面的問題我不懂,但有關下tag的方式,我建議仍然不要採取註冊制,但可以將每個下tag的人的ip記錄下來,並顯示出前二或三個數字,希望有助於減少惡意謾罵的現象。另外對下tag有時間限制,例如一小時內只能對同一個部落格下一個tag之類,可以讓大家更謹慎一點下tag,而不是胡亂下些沒意義的tag。

       當然投票機器人之類的問題,應該可以透過程式設計去防止,應該不是太難才是。(我不懂程式啦,只是自以為不會太難)

       如果真的有人下惡意謾罵的tag,只要跟該部落格明顯無關,應該都可以由站方直接刪除或隱藏。對部落格而不對格主的私生活或家人等等,我想應該是比較重要的原則。當然,如果是因格主自身特質顯現在部落格裡而遭批評,應該就不算惡意,例如「自以為什麼都會」、「保皇黨」。

       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向來都是引起爭論的焦點,BlogBlind可以說是檢驗言論自由界限的一個案例(說不定未來會成為指標,哈)。我對言論自由的觀感向來是,這是必要的,即使可能會有人衝過頭,但不能因為有人踩過線,就認為該全面緊縮限制。我們應該做的是,找出言論自由的極限何在,儘可能的在界限內百花齊放,用理性去發表議論評價,而不該任由情緒帶著言論四處流竄,到處亂放火。如果真的有人亂放火,那該做的是阻止放火的人,而不是連火都禁止不用。

       希望BlogBlind事件可以讓言論自由可以再一次讓大家重視討論,而不是罵的罵完,可惜的可惜完,就此灰飛煙滅,走進歷史消失不見。



註:見愛麗絲夢遊部落格仙境-值得紀念的BlogBlind(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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