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下了這樣…難聽的標題,喜歡光良的人可以選擇跳過不看。如果你願意冒險讀下去,那就不要看完了後暴跳如雷,然後在我這座小小的遊樂園裡到處撒尿撇大條,放火潑油漆。非理性但還知分寸的回應我會留著但不會回,不知分寸的回應就很抱歉了,下次你再回來想對罵的時候,請到垃圾堆去撿你的回應並請你帶回家,並請你以後不要亂丟家庭垃圾在本遊樂園裡。(如果還有以後的話)
小鼻子小眼睛,當然不是說你長得獐頭鼠目(獐頭鼠目的人是我)。我知道你長得算斯文秀氣又有才華,當然值得肯定。但是你要知道,想真的讓人敬佩喜愛,並不是你會創作會唱歌就可以。講得難聽點,這樣子的人滿街都是,很多人絕對不比你差,他們只是沒機緣出唱片而已。如果這些人都可以出唱片,你恐怕很難像現在這般意氣風發、趾高氣昂了。
小鼻子小眼睛,就是說你沒氣度。
我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你們為什麼拆夥。是為了分錢不均還是誰追誰被拒絕了惱羞成怒,通通不關我的事。不過你沒聽過嗎?君子絕交不出惡言。好歹他也是昔日夥伴,你們是一起打造出無印良品良好口碑的。現今拆夥各奔西東,買賣不成情義在,有必要對外公開批評對方嗎?
更何況還是隔空炮轟,在人家釋出在紀念性日子可以再度合作的善意下。你會不會太無情涼薄了?
知道你要出新專輯,人家稱讚你作品有特色,即便對方是陌生人,難道你就不會說聲謝謝?就算是客套話,這也是一種禮貌。即使從前有什麼嫌隙,人家也願意伸手出來了,你還在小鼻子小眼睛地斤斤計較什麼?就算心裡的疙瘩還在,禮貌一點地拒絕很難嗎?你是希望大家聽你唱歌,還是希望看你們演雙姝怨?
你們要是對彼此有什麼不滿想宣洩,那也簡單。知道錦繡二重唱吧?她們就曾經在某談話節目裡(抱歉節目名字忘了)把她們爭吵與對彼此不滿的過程公開講出來,這樣不但可以讓所有粉絲了解到底發生過什麼事,同時也可以更了解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樣才有辦法一起解決並且相互體諒。就算真的不可挽回,也能夠了解彼此為什麼這麼想那樣做,要分手也可以了無遺恨,並祝福對方能夠實現自己的理想。
可是,像這樣隔空批鬥算是什麼?難不成是學了阿扁大總統,年紀到了只剩一張嘴嗎?你是想製造話題增加曝光率,還是想製造與論同情認為是你這個小媳婦被欺負好可憐?
說到小鼻子小眼睛,一定要提小鼻子小眼睛最會做的事,就是翻舊帳。
說品冠都不創作,只唱別人的歌曲?你的意思是說,你會創作,都只唱自己寫的歌,好了不起,真是偉大。可是我很想問你,你到底懂不懂音樂?
創作固然不那麼容易,但其實也沒多難,難的是寫出一首感動人的歌。但創作也要有人來詮釋,要有人來唱。唱歌大家都會,但要唱得好就不容易。歌唱得好,一樣撼動人心。這兩者如果是同一個人,固然算是天作之合,但分開來看,並沒有會創作的人地位格調就高於只會唱歌的人這回事。請問你,如果有一首好歌,品冠要因為他自己會創作所以就拒絕唱嗎?如果換做是你有機會唱崇拜(註一),你唱不唱?如果是斷了線(註二),你唱不唱?你憑什麼批評品冠唱別人寫的歌這件事?
身為創作者,唱自己的作品固然天經地義,但如果不吸收別人好的部份,那麼再怎麼創作也就只是這樣。一灘水如果沒有新的水注入,最後就是變成一灘死水,慢慢發臭並且漸漸乾涸消失。這個道理,你難道不懂嗎?唱別人的歌對創作者來說,有這麼罪該萬死嗎?
再強調一次,創作人並不會高於歌手。對聽音樂的人來說,是不是唱自己寫的歌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一首歌如果能找到一個詮釋得比創作者自己還好的歌手來唱,相信沒有哪個創作者會拒絕,歌手一定也以能夠詮釋一首可以傳世的歌為榮。這是相輔相成的,絕對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難道你自認會創作,就比陳淑樺、辛曉琪等等沒有創作的歌手在歌壇中的地位來得高而有資格去指摘別人該多唱些自己的創作曲?
你若真的這樣想,會不會自大得過頭了?
要翻舊帳,我也來翻好了。反正我本來就是小鼻子小眼睛、獐頭鼠目又沒才華的宅男,翻翻舊帳也只是學你的,有樣學樣,可不要怪我。
在自己的專輯發表記者會上哭訴自己專輯差點因為唱片公司高層不滿意發生衝突而難產,不但匪夷所思而且該是空前絕後了。唱片工業的諸多不合理處,每個音樂人都知道也一定都遇過,在許多場合多少也都會提到,可也沒有哪個人像你這樣誇張,在「專輯發表記者會」上哭訴。我知道遇水則發這個傳說,所以現場沒有水,你就自己哭出一點來嗎?看樣子是滿有用的,童話賣得很好喔!難怪這次你要罵人不唱自己的創作曲,多噴點口水出來才能保證這張專輯賣得好,是吧?
一間商業性的唱片公司,發行專輯本來就是要賺錢的。想要賺錢,往往就要在流行性與原創性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個平衡點,老實說的確是唱片公司的人比較會抓。創作者往往專注於自己的創作與理想,對流行包裝本來就不太擅長,甚至許多創作者對此不屑一顧,好像做一下企劃包裝,滿身就都是銅臭味,俗不可耐。
可是,你發行一張專輯,不就是想要大家掏錢出來買?如果不是,你為什麼不把整張專輯的歌,全部免費放到網路上供大家下載?
既然就是要大家掏腰包花錢出來買,我不懂如果有比較懂得包裝推銷的專業人員與你一起研究討論該怎麼做的時候,為什麼你要這般歇斯底里地抗拒。並不是說你的堅持不對,也不是說他們就一定不會出錯,而是你根本沒搞清楚或是你根本不肯承認:你就是渾身銅臭味,你所謂的理想根本就只是為了賺錢,只不過你覺得寫這樣的歌會賺,而他們不是,如此而已。
賺錢沒什麼不對更沒什麼不好,錢大家都愛,每個人都想賺。但你有必要這樣虛假,裝成自己很清高很有格調嗎?
你要搞清楚,唱片公司不是印鈔機,他們也要自負盈虧的。底下的員工一大堆,他們的生計,唱片公司是要負責的。既然你與唱片公司簽了約,這段期間內你也是員工,難道你就不必為公司賺不賺錢負責?你想做什麼東西就做,反正搞倒一間公司,跳到別間就是了,是嗎?你真的沒腦袋到這種地步?
既然你願意待在這種商業體系裡面,享受著這種商業體系帶給你的諸般好處,那麼就請你盡職點,學著多少配合商業體系的制度與規矩,而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把人家吸乾啃淨後,再指責別人不給你喜歡的東西吃。
我誠心地給你一個建議,如果你真的想要隨心所欲地創作你想要的歌曲,請你不要再待在商業性的唱片公司了。這種唱片公司除非是凱子,不然到最後,一定都是以賺不賺錢來決定一切。到時候是不是你在專輯發表或加盟新東家的記者會上又要再哭一次,再控訴一次唱片公司不尊重你的創作?
請你趕快找張四十三報到,像角頭音樂這種公司才會有你想要的那種對創作者完全沒有限制的環境。不過要提醒你,這種環境下的公司,絕對沒有能力幫你開熱熱鬧鬧的記者會,沒有財力花100萬來幫你拍MV,更不可能幫你籌辦幾萬人的演唱會。換句話說就是,不賠錢你就偷笑了,你是賺不到什麼錢的,絕對不會讓你渾身沾滿銅臭味,肯定可以讓你兩袖清風地要多清高就有多清高。
真的,光良。以我昔日曾和你同事於滾石近兩年的情誼,我也很不願意出來講這些機車到爆的話(雖然你根本不知道我是哪一隻)。不過有些話不得不吐,在你連續幾次荒腔走板的演出後。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希望你不要再這般小鼻子小眼睛,沒胸襟沒腦袋了。做人要漂亮,腦袋要清楚。不要以為自己有些才華,就可以無視於現實世界裡的諸般規則。
有才華的人,不必靠攻擊別人來得到肯定。有胸襟的人,常因讚揚別人而令人倍感崇敬。希望你懂這些話的意思,以後不要再搞飛機丟人現眼了。That's all , good luck.
註一:收錄於梁靜茹2007年專輯"崇拜"
註二:收錄於柯以敏1996年專輯"斷了線“
相關新聞連結:(抱歉只找到最近的相關報導)
光良撞片快閃 和品冠分個徹底(自由電子報11/2)
光良出片品冠祝福不排斥以後合體演出(pchome online新聞11/6)
光良信品冠:有疙瘩 無不和(聯合新聞網11/7)
光良、品冠有心結? 「無印良品」合體遙遙無期(pchome online新聞11/7)
不滿光良放話 品冠翻舊帳(pchome online新聞11/10)
紀念專輯成導火線 品冠:無印良品不再合作(中時電子報11/10)
本文圖片取自聯合新聞網
小鼻子小眼睛,當然不是說你長得獐頭鼠目(獐頭鼠目的人是我)。我知道你長得算斯文秀氣又有才華,當然值得肯定。但是你要知道,想真的讓人敬佩喜愛,並不是你會創作會唱歌就可以。講得難聽點,這樣子的人滿街都是,很多人絕對不比你差,他們只是沒機緣出唱片而已。如果這些人都可以出唱片,你恐怕很難像現在這般意氣風發、趾高氣昂了。
小鼻子小眼睛,就是說你沒氣度。
我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你們為什麼拆夥。是為了分錢不均還是誰追誰被拒絕了惱羞成怒,通通不關我的事。不過你沒聽過嗎?君子絕交不出惡言。好歹他也是昔日夥伴,你們是一起打造出無印良品良好口碑的。現今拆夥各奔西東,買賣不成情義在,有必要對外公開批評對方嗎?
更何況還是隔空炮轟,在人家釋出在紀念性日子可以再度合作的善意下。你會不會太無情涼薄了?
知道你要出新專輯,人家稱讚你作品有特色,即便對方是陌生人,難道你就不會說聲謝謝?就算是客套話,這也是一種禮貌。即使從前有什麼嫌隙,人家也願意伸手出來了,你還在小鼻子小眼睛地斤斤計較什麼?就算心裡的疙瘩還在,禮貌一點地拒絕很難嗎?你是希望大家聽你唱歌,還是希望看你們演雙姝怨?
你們要是對彼此有什麼不滿想宣洩,那也簡單。知道錦繡二重唱吧?她們就曾經在某談話節目裡(抱歉節目名字忘了)把她們爭吵與對彼此不滿的過程公開講出來,這樣不但可以讓所有粉絲了解到底發生過什麼事,同時也可以更了解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樣才有辦法一起解決並且相互體諒。就算真的不可挽回,也能夠了解彼此為什麼這麼想那樣做,要分手也可以了無遺恨,並祝福對方能夠實現自己的理想。
可是,像這樣隔空批鬥算是什麼?難不成是學了阿扁大總統,年紀到了只剩一張嘴嗎?你是想製造話題增加曝光率,還是想製造與論同情認為是你這個小媳婦被欺負好可憐?
說到小鼻子小眼睛,一定要提小鼻子小眼睛最會做的事,就是翻舊帳。
說品冠都不創作,只唱別人的歌曲?你的意思是說,你會創作,都只唱自己寫的歌,好了不起,真是偉大。可是我很想問你,你到底懂不懂音樂?
創作固然不那麼容易,但其實也沒多難,難的是寫出一首感動人的歌。但創作也要有人來詮釋,要有人來唱。唱歌大家都會,但要唱得好就不容易。歌唱得好,一樣撼動人心。這兩者如果是同一個人,固然算是天作之合,但分開來看,並沒有會創作的人地位格調就高於只會唱歌的人這回事。請問你,如果有一首好歌,品冠要因為他自己會創作所以就拒絕唱嗎?如果換做是你有機會唱崇拜(註一),你唱不唱?如果是斷了線(註二),你唱不唱?你憑什麼批評品冠唱別人寫的歌這件事?
身為創作者,唱自己的作品固然天經地義,但如果不吸收別人好的部份,那麼再怎麼創作也就只是這樣。一灘水如果沒有新的水注入,最後就是變成一灘死水,慢慢發臭並且漸漸乾涸消失。這個道理,你難道不懂嗎?唱別人的歌對創作者來說,有這麼罪該萬死嗎?
再強調一次,創作人並不會高於歌手。對聽音樂的人來說,是不是唱自己寫的歌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一首歌如果能找到一個詮釋得比創作者自己還好的歌手來唱,相信沒有哪個創作者會拒絕,歌手一定也以能夠詮釋一首可以傳世的歌為榮。這是相輔相成的,絕對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難道你自認會創作,就比陳淑樺、辛曉琪等等沒有創作的歌手在歌壇中的地位來得高而有資格去指摘別人該多唱些自己的創作曲?
你若真的這樣想,會不會自大得過頭了?
要翻舊帳,我也來翻好了。反正我本來就是小鼻子小眼睛、獐頭鼠目又沒才華的宅男,翻翻舊帳也只是學你的,有樣學樣,可不要怪我。
在自己的專輯發表記者會上哭訴自己專輯差點因為唱片公司高層不滿意發生衝突而難產,不但匪夷所思而且該是空前絕後了。唱片工業的諸多不合理處,每個音樂人都知道也一定都遇過,在許多場合多少也都會提到,可也沒有哪個人像你這樣誇張,在「專輯發表記者會」上哭訴。我知道遇水則發這個傳說,所以現場沒有水,你就自己哭出一點來嗎?看樣子是滿有用的,童話賣得很好喔!難怪這次你要罵人不唱自己的創作曲,多噴點口水出來才能保證這張專輯賣得好,是吧?
一間商業性的唱片公司,發行專輯本來就是要賺錢的。想要賺錢,往往就要在流行性與原創性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個平衡點,老實說的確是唱片公司的人比較會抓。創作者往往專注於自己的創作與理想,對流行包裝本來就不太擅長,甚至許多創作者對此不屑一顧,好像做一下企劃包裝,滿身就都是銅臭味,俗不可耐。
可是,你發行一張專輯,不就是想要大家掏錢出來買?如果不是,你為什麼不把整張專輯的歌,全部免費放到網路上供大家下載?
既然就是要大家掏腰包花錢出來買,我不懂如果有比較懂得包裝推銷的專業人員與你一起研究討論該怎麼做的時候,為什麼你要這般歇斯底里地抗拒。並不是說你的堅持不對,也不是說他們就一定不會出錯,而是你根本沒搞清楚或是你根本不肯承認:你就是渾身銅臭味,你所謂的理想根本就只是為了賺錢,只不過你覺得寫這樣的歌會賺,而他們不是,如此而已。
賺錢沒什麼不對更沒什麼不好,錢大家都愛,每個人都想賺。但你有必要這樣虛假,裝成自己很清高很有格調嗎?
你要搞清楚,唱片公司不是印鈔機,他們也要自負盈虧的。底下的員工一大堆,他們的生計,唱片公司是要負責的。既然你與唱片公司簽了約,這段期間內你也是員工,難道你就不必為公司賺不賺錢負責?你想做什麼東西就做,反正搞倒一間公司,跳到別間就是了,是嗎?你真的沒腦袋到這種地步?
既然你願意待在這種商業體系裡面,享受著這種商業體系帶給你的諸般好處,那麼就請你盡職點,學著多少配合商業體系的制度與規矩,而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把人家吸乾啃淨後,再指責別人不給你喜歡的東西吃。
我誠心地給你一個建議,如果你真的想要隨心所欲地創作你想要的歌曲,請你不要再待在商業性的唱片公司了。這種唱片公司除非是凱子,不然到最後,一定都是以賺不賺錢來決定一切。到時候是不是你在專輯發表或加盟新東家的記者會上又要再哭一次,再控訴一次唱片公司不尊重你的創作?
請你趕快找張四十三報到,像角頭音樂這種公司才會有你想要的那種對創作者完全沒有限制的環境。不過要提醒你,這種環境下的公司,絕對沒有能力幫你開熱熱鬧鬧的記者會,沒有財力花100萬來幫你拍MV,更不可能幫你籌辦幾萬人的演唱會。換句話說就是,不賠錢你就偷笑了,你是賺不到什麼錢的,絕對不會讓你渾身沾滿銅臭味,肯定可以讓你兩袖清風地要多清高就有多清高。
真的,光良。以我昔日曾和你同事於滾石近兩年的情誼,我也很不願意出來講這些機車到爆的話(雖然你根本不知道我是哪一隻)。不過有些話不得不吐,在你連續幾次荒腔走板的演出後。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希望你不要再這般小鼻子小眼睛,沒胸襟沒腦袋了。做人要漂亮,腦袋要清楚。不要以為自己有些才華,就可以無視於現實世界裡的諸般規則。
有才華的人,不必靠攻擊別人來得到肯定。有胸襟的人,常因讚揚別人而令人倍感崇敬。希望你懂這些話的意思,以後不要再搞飛機丟人現眼了。That's all , good luck.
註一:收錄於梁靜茹2007年專輯"崇拜"
註二:收錄於柯以敏1996年專輯"斷了線“
相關新聞連結:(抱歉只找到最近的相關報導)
光良撞片快閃 和品冠分個徹底(自由電子報11/2)
光良出片品冠祝福不排斥以後合體演出(pchome online新聞11/6)
光良信品冠:有疙瘩 無不和(聯合新聞網11/7)
光良、品冠有心結? 「無印良品」合體遙遙無期(pchome online新聞11/7)
不滿光良放話 品冠翻舊帳(pchome online新聞11/10)
紀念專輯成導火線 品冠:無印良品不再合作(中時電子報11/10)
本文圖片取自聯合新聞網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