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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的WONDERLAND@魔界第六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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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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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五 201022:00
  • 罵人的藝術


  人生在世,除了修養真的好到不行的人外,似乎每個人都免不了會罵人(及被罵)。可是罵人這件事除了極少數例外,都是以攻擊、詆毀對方為主,除非真的能讓人分辨出帶著善意(或至少無惡意),不然被罵者恐怕都免不了生氣不爽。所以該怎麼罵人,便成了讓人頭痛的學問,除了要讓自己能開罵外,最好也能避免被罵者反擊後的後果-因為這些後果有時候是會讓罵人者付出慘痛代價的。
  那麼,罵人(及批評人)該注意哪些原則呢?以下是撒旦總結自己與觀察到的經驗。

  罵人不外乎要注意對象、地點、時機、用途、內容。
  首先要搞清楚你在罵誰。每個人對於被罵的接受度不一樣,對被罵的內容敏感度也不一樣,所以想罵人罵得輕鬆愉快無負擔無副作用,首先就要先搞清楚對象是怎樣的人,以決定後續四項該怎麼做。
  此外,也要先搞清楚你要罵的人是不是真的為你要罵的人。這話有點饒舌,意思就是說,如果你是因為某件事不爽,所以想罵負責這件事的人,那麼至少要先確認你罵的人真的負責這件事,不然罵錯人,被錯罵的人也太無辜了點。
  對象也包含自己。也就是說,要搞清楚自己用什麼身分罵,甚至有時候,要考慮別人是以什麼身分來看自己,而不是自己自以為的身分。這點會讓罵人時的效果與後果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有人搞不清楚自己的身分就貿然罵X你娘,結果就是連續好多天的道歉與爭議,這只能說他活該且沒腦筋了。(攤手)
  對象確定好了,再來就是看地點。罵人一定要看地點,有些話可以公開罵,有些就只適合私下罵。比方說,像「什麼爛環保署長你一天到晚幫各項開發案護航,既然環保署這麼草菅人命又不環保,乾脆撤掉算了,還可以省下不少納稅人的稅金!」這樣的話就可以公開罵,但「X你娘」這種話最好私下罵就好,畢竟幹人無妨,但要幹對方的娘,除非對方是小弟弟小妹妹,他的娘年紀應該不會太大,不然幹個上了年紀的女人,一來會被說不敬老,二來你的品味大概也會被視為垃圾等級,想罵人卻傷己,不值得啊。(三來....你真的硬得起來?硬不起來還被嫌差勁,豈非更丟臉?)
  再來就是要看時機。很多時候,罵人的時機很關鍵,時間點抓得剛好,效果很可能會倍增,時機不對,除了效果可能變差外,也可能被視為白目,或是沒人理會,反而傷了自己。比方說會議上大家正對某紅人歌功頌德,迎奉拍捧不遺餘力,而你卻在這時候火力全開大肆批評痛罵,雖然可能使場面冷掉讓你自己爽快,但問題是你大概也不必再混下去了。這種傷人十分傷己百分的方法,除非你本來就不想混了,否則最好別選在錯誤時機搞別人,否則大概搞到的是自己,得不償失啊!
  然後就是看用途。你要罵人,是何目的?單純發洩情緒,還是想達成某種目標?可以無視對方的反應,還是想故意造成對方的某種回擊?這些一定要先想清楚,很多人往往都只是一時性起不爽而罵,卻搞不清楚為什麼而罵,以及可以怎麼罵,於是可能罵錯了話,結果好一點的可能只是令人厭惡自己壞了人緣,糟糕的話可能就等著上法院了。
  決定好用途,再來就是決定罵人內容。這點跟用途息息相關,比方如果只想發洩情緒,那麼X你娘之類的話就非常有力,但這種話最好私下罵,而且被罵者最好不在,不然要是被罵者執意告上法院,就算最後無罪,但上法院並不是什麼愉快的經驗,並不建議沒事這樣惡搞自己。
  又或者像某同事常為了自己工作上順利而常造成其他人的麻煩,所以想給他一點難堪,這時候就不該爆粗口,而該改以文罵來處理,比方說指桑罵槐、當著和尚罵賊禿等等的方式都很好用。
  其實罵人是門藝術,以上所談到的都只是原則,大多數時候都得視個人不同情況而定,並沒有標準規則可以依循。也就是這樣,使得罵人要罵得有效果又沒有後遺症,並非易事,這往往就得依靠罵人者多年累積下來的功力經驗了。
  最後給罵人者一點建議:罵人前先想一下,這話罵出去後,日後需不需要道歉?會不會被告?要不要賠錢?更嚴重點,會不會從此被大家看不起?如果會發生這麼嚴重的後果,那麼是不是有必要罵出來?罵人不管有什麼用途,至少有一點是要讓自己爽,但如果日後要應付這麼多讓自己不爽的事,還是非罵不可嗎?
  罵人前先想想自己會不會後悔,如果會....還是別罵了吧。
ps.政客們罵人不適用本文原則,他們罵人是沒有原則可言的。
圖片取自宅世代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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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7 週日 201021:00
  • 大姨媽的出氣筒


  是的,我不是你。
  因為我不是你,所以關於你的許多感覺想法,我都無法理解體會。
  看你大姨媽(月經的俗稱)來,痛到站都站不起來,整個人縮在地上,整張臉痛苦地縮著:「你難道不知道我有多痛嗎?」
  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一個不會有大姨媽到訪的男生,無法複製那種感覺,怎可能知道你有多痛。

  以前看到一位女同事痛成這樣,當時沒有生理假還是得上班無法請假回家,他趴在桌上休息,也沒有人真的無聊白目到去打小報告,反而很多女同事都會給他一些私人止痛祕方,希望他可以好受些。
  然而痛歸痛,有些人可以默默忍受強顏歡笑,有些人卻選擇把痛苦與大家分享,拿別人當出氣筒,無理取鬧到處找碴,一副老娘痛成這樣這麼可憐,怎可看別人好過的嘴臉,令人何止生厭,簡直髮指。
  這種「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好過」的想法行為,我實在無法理解體會。與其想著讓別人也痛苦,為什麼不想辦法讓自己比較不痛呢?難道折磨別人,自己就能夠比較不痛?如果真的這樣,那應該不是生理痛的問題,而是心理有問題了吧。
  別怪別人不懂得將心比心設身處地,這種修養是用來要求自己,不是要求別人的。如果你自己都不懂得為別人著想,只想著要造成別人痛苦,憑什麼怪別人不能體諒你?你又何嘗體諒他人了呢?
  我可以體諒你真的很痛,但不表示我得忍受你的無理取鬧與藉故傷人。這完全是兩回事。如果你痛到失去理智與自制,那就不要怪別人不以對待正常人的方式來對待你,面對瘋子在發狂,大家總是會自我保護的。
  所以,日後你的大姨媽又來訪,該做好怎樣的事先準備就做好,可以請假就請假在家休息,體質需要調理的話平常就調理好,別明明有預感大姨媽要來了卻還吃冰吃得那麼高興,導致大姨媽來時痛得要死,豈不是活該?何必自找麻煩呢!
  當然啦,若你還是以為大姨媽來了就可以為所欲為地找他人發洩,那麼被人唾棄也是應該的,這也只是剛好而已。說真的,如果還有力氣與心情找人出氣發洩,那痛的程度是否真如你講得那樣驚天動地....我看恐怕有待商榷吧。
註一:本文只是藉這樣的事情來表達一些想法,並未對任何人有影射的意思(也就是說文中的「你」只是個虛假的代名詞,大姨媽也只是找個事件來寫)。如果有人想對號入座,那就是入座者自己的問題了,請別來找我出氣,謝謝。
註二:其實我能體會大姨媽來時可能有多痛(因為有過腎結石,據說劇痛時很類似),女性朋友真的辛苦了。
圖片取自腾讯·大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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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3 週三 201014:00
  • 「成功」的人生

陳樹菊
  我想每個人差不多吧。讀書時期被要求書要讀好、考試要考好考上,出了社會後被要求功成名就,被要求錢賺得多,甚至還會被期望有個美好的婚姻,甜蜜的家庭,要有房子車子孩子,老一點了大概還會被檢視孩子孝不孝順、書讀得好不好之類的。總而言之,就是要有個「成功」的人生。
  可是這樣「成功」的人生,有多少人真的達到過?

  王永慶嗎?是啊他錢賺得這麼多,事業版圖大到罕有其匹,甚至有好幾房妻子也不是祕密,應該算成功了吧?但是他與子輩不和,導致子輩出走,這算成功嗎?有好幾房妻子看似很好,但這些妻子私下的爭鬥,王永慶怎可能不管,還得勞心去處理這些家務事,這樣算成功嗎?
  郭台銘呢?現在他的事業也是興旺之極,台灣最有錢的人士之一。但他多年髮妻林淑如病亡,弟弟郭台成也病亡,個人工作時間長達15甚至16小時,親情有缺陷又沒有生活品質,現在又被指控疑似低薪剝削勞工,這樣真的也可以稱得上成功嗎?
  甚至前些日子那位過勞死的工程師,可能也正在追求所謂「成功」的人生,卻在中途提早結業,只留下遺憾的人生。
  即使如此,人們似乎仍然沒有改變追求成功人生的樣子。
  追求成功當然不是壞事,有錢有事業,以及其他種種,誰不想要。但是,成功真的非得擁有這些才算數嗎?成功不能有別的定義嗎?
  人生當然可以成功,可是成功與成功之間,卻大不相同。有人覺得要成為政府高官或立委議員,有人認為要事業宏大,有人認為要金銀滿袋,有人覺得要家庭美滿,也會有人只要求過得快樂就好。成功的定義每個人都不太一樣,可是大部分的人幾乎都著重在名利權勢之上,似乎追求其他類型的成功,是一件很不上進、會被瞧不起的事。
  可是,人生幹嘛非「上進」不可?難道不上進,就不成功了嗎?
  甘於平凡,在現代社會裡似乎是種懦弱(大概還不能說是罪惡),那可能被認為是一種放棄成長、承認自己不如人的同義詞。可是這樣,又有什麼不對呢?如果追求身外之物才能叫成長,一定要有高名聲、好成就才是勝過他人,那不想要這種成長,不想勝過他人,又有什麼不可以?
  這是我一直覺得奇怪的地方。為什麼世俗認定的成功人生,定義會這麼狹隘,而人們竟然也不質疑地就接受了,用來衡量自己,也衡量他人。
  陶淵明辭官回家,隱居不仕。他這麼不甩名利權勢,這麼不知上進,人生成不成功?他創作最豐富時期,就是隱居歸田的20餘年哩。
  陳樹菊在市場賣菜,這麼省吃儉用的平凡人,賺那麼點微薄收入,除了養家活口外,還能捐錢幫助他人,即使她沒有任何世俗認定成功人生的要素,那又如何?她的人生既平凡也不凡,功成名就這種成功對她來說根本不值得一提啊!
  所以為什麼非得上進才能邁向成功的人生?
  我一直覺得,如果人生真的有「成功」這回事,那也該是指一個人能夠自由選擇,快樂地去過他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名利權勢之類的東西。為了追求、維持名利權勢,導致不快樂、勉強自己、壓力過大,甚至可能使人際關係瓦解、家庭崩潰,健康狀況出問題等等的例子所在多有,往往付出了慘重代價後才後悔追求那些身外之物,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悔叫夫婿覓封侯」這句話不就是在描述這種狀況嗎?
  當然我這樣說,並不是否定追求名利權勢。既然說能夠自由選擇,這些當然也是選擇的項目,沒有例外。只是,自己要追求這些當然可以,但不需要認為別人不追求這些就是不上進,就是沒出息。每個人的選擇不同,而這些選擇並沒有誰優誰劣,因為不管選了哪一項,一定都是顧此失彼,沒有完美無缺的。
  只要能過著自己選擇的快樂生活,這就夠了,人生本來就不完美,不可能面面俱到。而關於上不上進,人生成不成功,那些不重要的事,就別放在心上了,那只會讓自己不快樂而已。
圖片取自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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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20 週一 201014:00
  • 別後悔

後悔無濟於事
  我常在想,你大概對於我常叮囑你生活要多思考多動腦這件事,一直搞不太清楚為什麼,才會經常性地做出讓我覺得很感嘆的事來。
  其實一再地重複說同樣的事,我也覺得很煩的。
  大概是你思惟裡某些邏輯造成的吧。你可能是認為,順著當下的想法去做去說就可以了,以後如果需要改變,隨時改變就好,又沒什麼關係,頂多只是浪費些時間罷了。
  而時間....對現在的你來說,充足得很。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你一直沒把我的建議放在心上的原因。
  我也想過,這時候告訴你這些,會不會太早了點,畢竟你才這點年紀,正開始比較確實地接觸這個真實世界,一切顯得這麼簡單有趣,彷彿所有事物都在你的指掌中,頗有我想怎樣就會怎樣的豪邁霸氣。太早告訴你這些,也許會讓你的青春期過快結束,失去了這個時期特有的思想氛圍,對你的成長經驗似乎也不太好。
  但我還是說了。
  我當然知道說了也是白說,以你目前「一切盡其在我」的想法,我一點都不期待你能理解我想表達什麼。
  我想說的,並不是你表面上以為,我在抱怨你不懂得計畫事情,導致事情經常反覆而浪費許多時間這個狀況。這的確是個問題,雖然計畫趕不上變化,但事先有計畫,遇到變化時對於該怎麼應變多少會比較有頭緒,所以事先計畫好勝過完全不計畫。不過這不是我真正的意思。
  我真正的意思是,別做會後悔的事。
  你的問題在於,因為你做事說話,很多時候都是不經思考的,於是便常常在後悔。如果只是像買了御飯糰後反悔,於是改買御便當這種無關緊要的事當然無妨,但如果是重要事情做錯了,或是對重要的人講錯話了,這時候想後悔,你還是覺得事情一定可以挽回,別人依舊無所謂嗎?
  也許吧,大概是你這種年紀,也還碰不上什麼真正要緊的事,親朋好友們對你大概也都還很寬容(跟一個毛才剛長齊沒多久的小孩子計較什麼?),所以你也不覺得這是個問題,因為對你來說,問題根本不存在。可是,你終究要長大,會接觸到越來越多的「外人」,他們對於你這樣的言行,是不會如親友這樣包容的。你終究得面對這個問題。
  你得學會分辨哪些事情與說話可以後悔,因為並不是什麼事都不能後悔。如果這樣,生活也太辛苦了點。
  許多事後悔是無所謂的。想喝的飲料口味買錯,聽從網路意見結果踩到地雷吃到好難吃的餐廳,諸如此類的事情,大不了下次不要再錯一次就好了,對自己與別人並不會有什麼真正的傷害,甚至有時候還會是生活樂趣的來源之一,例如買錯零食,吃了之後發現很好吃之類的。
  有些事就沒有後悔的空間了。比方說你喜歡某個人,但你卻只依照你自己的想法去接近他、喜歡他,說的話也只想到你自己而沒考慮到對方的情緒、感覺,最後對方終於受不了,要跟你劃清界線。這時候,就算你後悔了,一切也都來不及了。即使你終於發現自己哪邊錯了想去改善,但你之前的錯早已造成對方的傷害,若對方不願再接受你,你還後悔什麼呢?這根本是你自己造成的啊!
  這,不是你後悔了,就可以彌補挽回的。許多時候,後悔是無濟於事的。
  有很多事並不是如你現在所想像,那麼理所當然地因你存在、為你改變、被你擁有,可是這些,真的不太是你現在的年紀能理解的。這許多體驗,必須讓你自己去碰、去闖、去撞個頭破血流甚至斷手斷腳,你才能慢慢了解:啊,原來世界是這麼的殘酷,時間是如此的無情,做錯說錯的,既不讓人彌補也不讓人挽救,只能讓錯誤傷害著未來的人生,無論是自己的或別人的。
  那末,為什麼我還是提醒你?
  因為我認為讓你早點知道,或許可以減少你碰撞的時程,降低你所受的傷害。我無意剝奪你闖蕩出一條自己的路這樣的權力與自由。我之所以提醒你,只是希望或許你能夠早一點領悟,使你少受點傷害罷了。然而你的人生當然是你的,你要不要聽,我無法控制,你要怎麼走,我不能也不該左右。這一切,還是你自己要決定,然後,自己負責。
  然而人生不能重來,錯了,就沒了。所以最後一次我提醒你,說話做事前,最好還是多思考多動腦會比較好。
  做了就別後悔,會後悔就別做。
  祝福你了。
圖片取自旎旎'Blog(google給的這個圖片來源網址裡並沒這張圖片,所以不要問我怎麼回事,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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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04 週六 201015:00
  • 恰當的自我認知

  「我覺得沒人喜歡我。」「是不是大家都討厭我?」「都找不到人陪我聊天....」「好像我做什麼都不對。」「都是我不好。」「一定是我太糟糕了。」
  「都沒人理我!!!」
  最近常看到類似這樣的抱怨、哀號,說真的,看多了實在有點煩。會煩的原因,倒不是排斥當別人的心情垃圾桶,而是對於其中那種對自己全盤否定的心態感到不耐。
  本來嘛,人都有缺點,所以因為某些缺點而被討厭甚至被排斥,這種事並不奇怪,而且也很常發生。但是,如果自己警覺到自己被討厭了,不是應該先檢討到底是哪部份被討厭,然後想辦法改正嗎(如果不想因此被討厭的話)?單在那邊抱怨自己被討厭,卻不肯檢討問題在哪然後改進,非但於事無補,恐怕還會更令人討厭了。

  有些人更神奇,只要有人對他的反應不如他意,他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都是我不好。我是不知道倒底這個人好不好,但這樣屈己從人,遇到對方反應不是正面的或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樣,就先貶低自己,我還真是不懂意義在哪。首先,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標準,彼此間不怎麼合拍那是很常見的現象,他不怎麼認可,不表示其他人也這樣想。就算不只一個人這樣想,也不表示所有人都這樣想。即便真的所有人都這樣想,最重要還是自己怎麼想。自我認知與別人不一樣,可以先檢視哪裡不一樣,然後再分析原因與自己的原始動機、想法哪些是自己真正在意的。許多時候並不是誰好誰壞的問題,只是彼此觀念想法不同罷了。所以,何必急著否定自己?
  至於沒人陪聊天、沒人理這種事,我是根本不在乎,遇到了也不會有什麼別的反應。因為我很清楚,有許多時候,別人是沒空的,不是我想找人,別人就一定有空理我。我更知道,每個人有每個人處理事情的先後順序,很多時候有更多對他來說更重要的事情必須優先處理,聊天這種事只能放在後面。這是事情的先後順序問題,不是重不重視的問題。除非陪我聊天同時也能夠讓他跟客戶談好案子,能夠讓他同時準備好明天開會要用的投影片,能夠讓他明天就是死線的畢業論文順利完成,那麼我或許才會覺得別人不陪我聊天、不理我是故意的。
  當然,我更清楚別人有權力不理我,不需要任何理由。「陪我聊天」這種事,完全不是任何人的義務啊。
  換到另一個極端,當然就是自我感覺過分良好這種人了。這種人基本上又是太自我中心,完全視他人為無物。這種人一般都是認定自己最棒最好,沒有人比得上,所以把別人都當成次級品在看,對於其他人的看法、意見,正面的一定欣然接受,負面的則認為對方是在嫉妒自己,所以才會批評自己。正所謂不遭人忌是庸才,正是因為自己是這樣一個與眾不同出類拔萃的人物,別人才會批評攻擊自己啊!
  這兩種極端,其實都是沒有恰當的自我認知之故:不是完全靠別人的肯定來認知自己,不然就是完全靠自己肯定自己來認知自己。
  自我認知是種很複雜的心理行為,不過撒旦早就把幾百年前讀的心理學忘得差不多了,講詳細學理是力所不逮,只能把還記得的部份,用簡單平常的話大致上說明一下,如果有誤,還請包涵並指點則個。
  基本上,自我認知就是對自己的認識,這包括了以自己的角度,以及別人的角度來看這兩種。理論上,應該是以兩者能平衡最好,但能做到剛好平衡的人當然很少,大部分人都是略偏向某一方,就看偏多偏少而已。偏向自己的,多半就比較重視自己、不重視別人;偏向別人的,就多半比較遵從別人而貶低自我的存在價值。偏向極端的話,就是前面講的那些例子。
  所以,這兩種偏極端的人基本上就是在自我認知方面出了嚴重偏差。
  自我的價值在哪?當然不能只依靠別人的肯定。要知道,每個人的標準不同,一個人再怎麼厲害、再怎麼優秀,也不可能討好所有的人,得到所有人的認可。更何況人是會變的,能得到某個人現在的肯定,也不表示日後他還是會繼續肯定,現在不認可,也不表示未來不認可。所以別人的肯定或不認可,雖然可以拿來參考,但真的只能當參考-看看別人對現在的自己是怎麼看的,這樣就夠了。
  既然如此,我們只要靠自己肯定自己就好嗎?當然更加不是。自我肯定是必要的,但這是建立在,你真的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需求,清楚自己的優缺點之上。有了這樣的基礎,所做的自我肯定才能比較客觀公正,這時配合參考別人對自己的意見時,就更能趨近實際狀況,而不會落於過分主觀而傾向極端的兩邊。
  可是,很多人並不了解自己,不知道自己的需求,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些優缺點。或許,這也是為什麼不管東西方,算命這種行為都這麼盛行的原因吧!企圖藉由算命來了解自己(但更多時候卻只是想知道「我會發生什麼事」),當然是方法之一。但,除了算命之外,我個人認為,跳脫自身,以別人的角度來看自己,會是了解自己比較好、比較實際的方式。
  比方說,我們做任一件事時,自己基本上都知道為什麼這樣做。但試著跳脫自己,把自己當成別人-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的任何一個人,然後去想、去感覺:這樣的別人,看到自己這樣做時,可能會有什麼反應,會對自己有怎樣的評價。甚至於,可以想像出很多不同個性觀念的人,來對自己的同一個做法一一做出反應。這種做法對某些人可能很不容易(特別是自我意識太強的人),但這是我認為比較適合自己來,無須他求的方法。
  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試著去理解,為什麼別人的反應是那樣,對自己的評價又為何如此。這時候不要試著去辯解什麼,只要去了解就好。當慢慢累積比較多的模擬反應後,就可以試著透過別人(雖然是模擬出來的)的角度,配合原本的自我認知,慢慢做比較恰當的調整,讓自我認知不至於過分偏向極端。
  這種方法最麻煩的地方在於,很多人其實缺乏這種反覆辯證、檢視各種狀況的能力。許多人很容易去探求一個標準答案,所以對於這種其實沒有標準答案的方式一來感到不信任,二來也不知道怎麼做、如何面對「一堆」答案。但,很多與人相關的東西,也許有比較受認可的原則或大致上的規律,但往往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自我認知也是。所以,我還是建議有自我認知偏差的人,最好還是試著做看看,畢竟想要企求一個人「突然想開了」並不是不可能,但與其坐在那邊等著自己能「突然想開了」,還不如先找辦法改善偏差的自我認知比較實際。
  如果可以同時配合聽取真人的意見想法會更好,免得單靠想像時,難免會有想像力貧乏或是越想越糟糕的狀況。
  其實極端也不見得一定不好,雖然在人事物的各種關係上,極端往往意味著破滅、失敗。只是,通常自我認知比較極端的人,他們並不會想到自己的狀況比較極端,很多時候往往只會怨天尤人或完全不管他人,使得他人討厭甚至排擠他們,而他們卻一頭霧水地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而一旦這樣,很容易就產生惡性循環,就更不太可能自覺改變,狀況只會越來越糟了。
  所以最後要給這樣的人一點建議:如果短期內甚至完全真的無法做到恰當的自我認知,那也沒關係。如果你缺乏自信、無法肯定自己,那就試著少些怨天尤人或怪自己貶低自己,先學著別太在意他人的看法,試著給自己鼓勵、讚美,即使一點點都好。如果是自我感覺太良好的人,那麼就試著看一下四周的人,試著了解一下他們的反應,即使一點點也無所謂,即使別人意見跟你不同,也不要馬上否定它。
  要能給自己一個適合的價值判斷,得到恰當的自我認知,當然沒想像中簡單,因為這並沒有標準答案。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在來自他人對自己的認知,以及自己對自己的認知上,儘量達成平衡的狀態,至少不要過分極端,這對生活與人際關係,都會產生比較好的影響與結果。
ps.寫這篇的時候想寫的東西太多導致思路很雜亂,如果覺得讀起來不太順暢,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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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02 週四 201015:00
  • 拉牙與我

拉牙是蟑螂的天敵
  首先一定要先替拉牙(白額高腳蛛)申冤,拉牙明明是種益蟲,主要以捕食蟑螂、蒼蠅、蛾等昆蟲維生,是家居蟑螂的主要天敵。事實上大多數在室內可以看到的蜘蛛,幾乎都算是益蟲,就算不吃蟑螂,至少也吃蚊子蒼蠅。所以下次看到拉牙時請高抬貴手任牠離去,別再打死牠了!
  可是即使是益蟲,拉牙仍然是許多人心中的可怕生物,可怕程度大概只略遜於小強(蟑螂)。常看到很多人聽到有人提起拉牙就大喊好可怕,真不知道這些人當真碰見拉牙時會不會眼一花頭一昏,直接倒在別人懷裡....

  因為知道拉牙是益蟲,所以看到拉牙我都是當作沒看到,相安無事度一生。可是凡事總有例外,我也曾經殺了兩隻拉牙,讓我至今仍遺憾(及寒顫)不已。
  一次是,與前任還在一起時,他的廁所裡突然出現一隻拉牙。他是出名的一大堆蟲都怕的人,舉凡小強、拉牙、毛毛蟲等等無一不怕,唯獨對蚊子免疫。既然讓他看到拉牙,當然是慘叫好多聲,飛速逃離廁所,硬逼著我去「處理」掉牠。
  像我這麼善良(咦?)的人,明知道拉牙是種益蟲,當然不願輕易殺生。於是開始對他灌輸正確知識,什麼拉牙無毒啦(其實有,但不要被咬到就好),愛吃小強啦等等。本來以為愛吃小強這個說法可以安撫他的情緒,讓他放牠一條生路的,可惜,我錯了。
  要知道,許多人的情緒發作起來,是沒有理智可言的。這時候跟他講得再怎麼理由充足頭頭是道、再怎麼好說歹說舌燦蓮花也全然無用,就只差沒跪下來磕頭求情了。可惜就算真的跪下來磕頭,我看一樣無用,這時候他的腦子裡就只有「快殺了牠」這四字像跑馬燈般不斷地重複著,早裝不下任何其他東西。
  本來我只想趕走牠就算了,不過他堅持非了結牠才行,理由是他不能接受他的房間裡有這種生物存在,倘若牠活著,要是突然又再出現那怎麼辦?他一點都不想生活在恐懼中啊。
  唉,沒辦法,所以我只好向牠告罪,請牠回去了。這種別人動嘴、殺生我來的事,我也實在很無奈啊!
  另一次則是在我國小,應該是高年級時期了。
  某次暑假,我回外婆家渡假。外婆家有個搖椅,我常坐在上面邊搖邊看書。這日在搖椅上看著書,忘了是要幹嘛所以要下椅,腳往地上一踏....那種觸感讓我馬上把腳縮回來。定睛一看,不禁一陣噁心。原來我這一腳下去,踩死了一隻拉牙。噁心的不是一隻死拉牙,而是....
  一群在地上到處亂跑的小拉牙。
  靠夭,我踩死了一隻帶著一群小拉牙的母拉牙!
  母拉牙雖然被我踩死,但因為我腳收得快,其實並沒有把牠踩得血肉模糊,屍體還算滿完整的。但,滿地亂跑的小拉牙實在太出乎我意料外,雖然不怕牠們,但我也不想下椅去跟牠們窮攪和啊!(如果爬上腿來....)
  所以一直等到小拉牙們都跑光不見了,我才下椅把可憐的母拉牙屍體處理掉,而且還得時時留意,以免小拉牙跑出來後又被我不慎踩死。
  對母拉牙來說,這真是無妄之災,頗像住在家裡卻莫名被掉下來的隕石砸死一般。對我來說,不慎踩死拉牙就算了,但踩下去時那種詭異的觸感以及小拉牙們如滿天流星雨般四處亂竄的畫面,卻讓我日後偶爾想起時,仍不禁起了雞皮疙瘩。
  不過這隻母拉牙實在厲害,居然保護住所有小拉牙,一隻都沒被我踩到,真是太威了。
  還好,後來就沒再殺過拉牙,沒再殺過的主因其實是很難碰到牠了。像現在這個地方住了好幾年,只出現過一次拉牙,我跟P很有默契地不去打擾牠,就當作什麼都沒看到。不過大概家裡沒食物(對,我家沒小強出沒已經好幾年了),過不了一星期就再也沒看到牠出現了。
  其實我還滿好奇的,到底是討厭拉牙的人多,還是討厭小強的人多。其實拉牙出現的次數比小強少很多,感覺上怕小強的人似乎多些,有些人說不定連拉牙長怎樣都沒見過哩!
  拉牙雖然有毒(據說世界上只有一種蜘蛛沒有毒,而且不在台灣),不過那些毒都是用來痲痹、置食物於死用的。人類不是蜘蛛的食物,通常只要不是故意挑釁牠,拉牙、蜘蛛們看到人通常都是落跑優先,所以即使有毒,只要沒咬到人,對人類也沒有威脅。不過無論如何,拉牙是小強的天敵,若不幸碰見,請看在牠能吃小強的份上,千萬手下留情,把牠趕走就好了喔!
圖片取自家裡沒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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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30 週一 201015:00
  • 所謂尊重

讓座?
  每個人都希望被尊重,這是天生的需求。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要求別人尊重他,卻不懂得怎麼去尊重別人,這種單向的尊重,是絕對建立不起來的。
  比方說,自己認為自己有權力做關於自己的任何決定,但卻喜歡干涉甚至指導他人做抉擇。又例如,一堆人出去玩,只以自己的決定為決定,視其他同伴的意願為無物,一旦被抗議,就說別人不尊重自己的意願。
  很多人可能都沒搞清楚,尊重是互相的,不是別人尊重自己就好。然而想要別人能尊重自己,首先就得做到自重。

  自重是什麼呢?簡單點講就是自己知道該說該做哪些合宜的言談舉止,不要說或做出不適當的言談舉止。像是,明明知道坐捷運要排隊等上車,那就別門開了後,不管排隊的人們直接衝進車廂內只為了想搶個座位(有力氣衝鋒陷陣,沒力氣站幾分鐘?)。又例如,別自認為年紀夠大,別人就都該讓座給自己,甚至還為此用言語甚至行動去趕人離座(有力氣趕人打人,沒力氣站幾分鐘?)。
  這樣的人,恐怕只會落得人人鄙視,哪還談得上要去尊重他?
  不管是怎樣的人,不論性別、年齡或者其他任何身分,想得到別人的尊重,最主要的還是得自重。如果自己都不尊重自己,老是做些看了就令人不爽的事,說些聽了就使人不悅的話,我不知道別人是要怎麼去尊重這個人。
  拿某些老人來當例子吧。有些老人很明顯地就是倚老賣老,知道社會上傳統的敬老思想對他們有利,於是就特別強調自己的年紀夠老,希望藉此來獲得某些利益。
  本來嘛,我們講敬老,通常是因為認為這個老人之前也許對社會有所貢獻,加上人老了難免身體健康可能不太好,所以敬老讓老一下,當作是對他們舊日付出的一點回報。只是這些「老」人呢,論動作身手敏捷,論言辭犀利強悍,只求成功不擇手段,未達目的絕不終止,反正仗著他們是「老」人,先天上就佔有輿論與道德優勢。許多人看到其中一方是老人,往往就不問是非黑白,先可憐支持老人再說,否則就不合傳統美德的要求,一旦被指責不敬老,怎受得了眾人鄙視的眼光!
  說真的,對這種老人,我還真不知道要如何禮敬尊重起。要讓我能去尊重一個人,看得絕對不是這個人的年紀、性別,而是這個人表現出來的言談舉止有令人欣賞敬重的風範。這樣的人,一定是個很懂得自重的人-他知道在怎樣地方、跟怎樣的人,就該說些什麼做些什麼,以及不該說些什麼做些什麼。他知道在捷運上大家都要排隊,他就不會無視排隊人群地衝衝衝,只為了搶一個座位。他也知道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本來就不見得有座位坐,當然就懂得站立的必然性,不會自以為該有座位坐而去趕走有座位的人來滿足自以為是的想法。
  懂得自重的人,通常也只會要求自己去做或不做什麼。因為他們知道,所有道德甚至法律,都是用來要求自己,而不是用來要求甚至苛求、指責別人的。因此他們只會想到自己會不會造成別人困擾,只會想到如何幫助別人,不會去要求別人怎樣做、指責別人沒做好什麼,更不會藉此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即使只是一個座位這般微小的利益。
  當然,這樣的人也一定能體會真的不方便的人站立的辛苦,便會主動讓座給不方便的人。即使他自己是老人、孕婦之類的人,他也還是一樣會讓座給其他不方便的人,因為他知道只要他還能搭捷運,事實上就不到沒座位坐會無法搭乘的地步。若真的已經無法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懂得自重的人是不會刻意造成其他人困擾,還執意要勉強搭乘的。
  所以,想要人尊重自己,最好的方式還是自己懂得分寸,知道什麼該做該說,什麼不該做不該說。當自己懂得自重了,別人自然都會看在眼裡,自然就會尊重自己了。只要每個人都能自重,彼此間就自然都能互相尊重了。所以,若想滿足「被尊重」的天生需求,根本不必要求別人,只要大家都能要求自己做好自重,被尊重根本就不是問題了。
圖片取自亞里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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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9 週日 201022:00
  • 跳

  他覷準她沒注意的時候,快手快腳地打開落地門到陽台上,便往下跳去。在那瞬間,這兩天發生的事在腦海中又飛速地重演了一遍。
  「不要,不要!我不要結紮!」他極力抗拒著。
  「乖,別這樣,結紮後大家都省事,以後可以少很多煩惱哩!」她摸著他的頭髮想安撫他的情緒。
  「我不要!」他怒吼著。

  「好啦,乖,一下子就好了,不會痛的!」她向醫生打個眼色,醫生便將麻醉針打在他身上,然後推進一旁的小房間裡。
  聽不到他的吵鬧聲了,她心下鬆了一口氣。雖然有點不忍心,但她實在還是覺得讓他結紮了比較好些。
  結紮是個小手術,當然很快就處理好了。醫生交代了些要注意的事之後,她便帶他回家休息了。
  這兩天,她只覺得他頗安靜的,看來應該是認知到木已成舟,生米已成熟飯,所以想開了,就不吵鬧了。她真心覺得她的決定是正確的,她認為他一定也能認同的。
  可惜這只是她的一廂情願罷了。
  當他被打了那針麻醉劑,終於被結紮了後,他早就心死了。他的不吵鬧,不是終於接受,而只是知道,吵鬧不能改變什麼。什麼都改變不了。
  他終於知道,他的生命如此微薄,竟連自己的身體都沒有自主權。當他了悟到這點後,他就知道,如果只是默默接受,那麼他的生命將永遠都如這樣地受人控制,永無改變的可能。所以,他離開醫院時就已經下了決定,他要改變這種生活,永遠地。
  不再吵鬧這一點意外地讓她安心放心,他倒是沒事先想到,不過卻讓他的計畫很快就找到機會付諸實行。當她誤以為他已經沒問題了,不再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時,他終於找到機會,去完成他的決定。
  「哎呀!這不是二樓住戶養的貓嗎?怎麼掉下來了?」
  「二樓掉下來怎麼就摔死了?不是都說貓有九條命摔不死的嗎?」
  「麻糬!」她驚喊著並飛奔下樓,臉色蒼白,不敢相信地看著躺在地上已無生氣的牠。她心痛萬分卻不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只能呆望著牠,腦中早一片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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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3 週六 200814:00
  • 我,不是不哭


  男兒有淚不輕彈,不知何時開始傳開來的這句話,幾乎禁錮著所有男性,讓男性說什麼都不肯掉淚。喔,修正一下,是讓受東方文化影響下的男性不肯公開掉淚哭泣,寧願打落牙齒和血吞,也不願讓別人知道自己竟然有脆弱的一面。
  可是我不哭,並不是為了這種莫名其妙的自尊之故。
  小時候,雖然成績很好且被指定當班長,但其懶無比的我,並沒有因此就變勤快。因此很有趣的事就發生了:班長因為沒寫作業所以被罰半蹲。我不知道別人是不是也碰過這樣的事,但對敝國小來說,這真是很不可思議的。不過即使我被當眾處罰,回家還不是書包一放就跑出去打彈珠捉青蛙(當年高雄市同盟路以北可都還是農地,多的是青蛙之類的「玩伴」),哪有什麼哭不哭自尊不自尊的問題。

  之後當兵,不知道算幸運還是不幸地,被分配在步兵營,而且是剛開始準備下基地的連隊。對剛下部隊的新兵來說,根本連是什麼情形都還沒搞清楚、連上營舍都來不及望上一眼,就直接被帶到野營地,參加基地前野營訓練去了。結果當然是狀況百出,被班長學長們盯得很慘。但即使如此,在深夜裡儘管暗自悲嘆著自己運氣不好(事實上算不差了,只是當時誰會認為自己運氣好?),卻還是不覺得有什麼好哭的。
  當兵當到一半,祖父過世。突然接到家裡通知的我,心裡其實一點都不難過,甚至隱隱感到高興-直系親屬逝世的喪假好像可以請好幾天哩!最後確定是,可以請七天喪假。但這七天,除了我這個長孫該出現的時間、地點外,我其實都在打電動(忘了是打三國志的第幾代了)。即使是在出殯等等的儀式裡,望著祖父的遺像,我仍然不感到傷痛,是以我連眼淚都擠不出來,更別提別人那樣哭得歇斯底里了。這除了因為我跟祖父不親外,大概也是因為我早就明瞭「到頭這一身,難逃那一日」的關係吧。
  真要講哭泣,也不是沒有過。嬰兒時期當然不算數,有記憶以來也就只有三次。
  第一次是家裡養的第二隻狗死掉。第一隻狗是因為被車子撞死,我沒能親眼目睹所以也就沒什麼太強烈的感覺。第二隻狗卻是在家裡生病,而且是哀鳴了一整晚後死掉的。當時我還只以為是狗兒哪裡不舒服所以亂叫,也沒太在意,加上我媽也沒下樓來看,就被我忽略掉了。等到隔天睡醒,我媽說昨晚小狗死掉了,讓我傷心、愧疚到當著同學的面大哭,嚇了同學一大跳,現在想想對他倒是有點不好意思。
  第二次是跟第二任分手。第二任是個才華洋溢,燦爛如旭日東升令人難以正視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日子很快樂,但我們終究還是為了觀念上的歧異而分手。縱然分手是我提的,我還是在掛上電話後,在乾弟的房裡痛哭起來,讓乾弟手足無措,企圖安慰我卻不知該如何安慰起。我不知道是他是不是對的人,也不知道那時候是不是對的時間,但,也許,我想,錯的人是我吧;至於時間,當然是對的,至少,在那短暫時光裡的快樂,我從來都是肯定的。
  第三次是某事件之故。從踏出門口前,我就已經快忍不住了,一踏出門,我再也忍耐不住地哭了起來。P當下也無從安慰起,只能陪著我走著,任由我盡情發洩。這次的哭最是複雜,說實在的我事後回想卻找不到不顧一切在大馬路旁邊走邊痛哭的理由。也許,就當做是重見天日後的百感交集吧。既然回不到過去,當時的情緒又如何能重新體會呢?
  有句話說,女人是水做的,所以才那麼會哭。我不知道這話對不對,但對照我的占星星盤,還似乎有那麼一點道理:我的水向星座半顆星也沒有,連上升都是在風向。我常想,也許就是這樣,所以我命中缺水,導致淚水不足,連想哭都不容易,非得等到悲傷的颱風過境,大雨傾盆而下好幾天後,氾濫的淚水溢過那座阻住所有淚水不潰堤的水壩,才能偷偷得到這樣偶爾一次的洩洪機會吧。
  我,不是不哭,只是,未到極傷心處罷了。
本文圖片取自音乐剧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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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5 週二 200815:00
  • 我的情,淡如水


  我一直很羨慕那些可以愛得死去活來的人。我始終弄不清楚為什麼他們可以為了別人,這般不分青紅皂白、奮不顧身地投入與別人的那段感情裡。對我來說,情雖然重要,但那終究只是一段因緣聚合,緣起則聚,緣散則分,實在無須過分在意與投入。
  在愛情方面,我的初(暗)戀對象算是我記憶比較深刻,愛得也比較深一點的一段準愛情。也許因為只是暗戀之故,符合了「得不到的最美」這個定律,因此與前任們有著很大的不同。不過這也不甚公平,畢竟人不痴狂枉少年,年少無知時總是會做出頗瘋狂的事(例如騎機車由高雄學校出發載著他回他台中的家之類),因此與初戀對象的往事,本來就不能拿來跟其他前任比較。

  即使如此,畢業後與初戀對象分開,我竟然沒有任何難過。也許是早知道不屬於我的永遠都不會屬於我,心裡面早就清楚遲早會分開的吧。就這點來看,反倒是與前幾任的分手還比較像有放感情一點。
  跟第一任的分手,是以email很和平地協議好,因為他忙到沒時間(或是不想?到現在還是個謎,不過也不重要了)接我的電話。我望著螢幕裡的email,僅僅滴了幾滴淚,很快地就投入三國志(忘了當時是玩第幾代的了)的戰火裡,趕緊讓龐統投入我的麾下比較重要。
  第二任呢,哭得比較慘一點。在朋友房間裡打分手電話,其實也沒什麼爭吵,只是確認真的要分手了而已。沒想到電話一掛,我就唏哩嘩啦哭得頗慘的,據說是連半點形象都沒了,事後還被取笑了好一陣子。不過哭完就完了,我還是個沒事人,日子還是繼續過,當然愛情也還是繼續談,一點也沒受到影響。
  第三任就比較特別了。前兩任都是我提分手的,但與第三任分手卻是對方提的。其中原委就不細談了(我可不想被道德魔人追殺),但怪的是,我不要別人的時候我還會哭一下,別人不要我了我竟然只是感嘆一下,難過一陣子,就沒事了。
  老實說,這倒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也搞不清楚。照道理說,與第三任在一起的時間遠長於前二任,應該會更難過才是,但竟然與第三任分手卻這麼淡然處之,還真是古怪啊我。
  現在這一任呢,其實在一起這麼久,感覺一點都沒淡掉,還跟剛開始一樣。也許一開始就是淡如水了吧。大概就是這樣,水的味道一直都沒改變,也就無所謂淡掉的問題了。
  起床、睡覺,上班、下班,聽音樂,上網路。有時候遇到話題可以爆發激烈「討論」,有時候臥在他的心口處聽著心跳撲通撲通地彼此一句話不說。放假時到建國花市逛逛或爬山踏青到處走走,不管是各走各的,或手輕握著手一起走,這就很夠了。
  還要求些什麼呢?
  我一直都很不能理解,為什麼有情侶明明兩個人走路卻硬是擠成一個人走,可以在街上熱吻到像是世界只剩他們兩個人,或是你不愛我我就死給你看等等。能夠愛得這般濃烈,想把對方變成自己的一部份,或是以死相脅、以死明志,對我來說都是非常不可思議的。愛情只是因緣聚會下的產物,分分合合乃為常態,那般的投入與認真,但到頭來無論如何總是空,豈不是讓自己更痛苦更難過?這又是何苦來哉?
  也許就是我早知道不管付出多少,這一切總是會消失的,愛得再深,總是要分開的,因此我讓我自己的情總是儘量不要像烈酒那樣濃烈嗆口,能夠多平淡就多平淡,就像水一樣。
  烈酒喝個幾杯就醉了。醉了後打醉拳者有之,胡說八道者有之。有人直接倒地沉睡,也有人吐到天昏地暗日月無光,說不定一個不小心還壓壞了浴室裡的洗臉盆。
  喝水就不會這樣了。喝得再多,頂多就只是上一下廁所,排掉多餘的水份就好,絕不會搞得人畜不安、雞犬不寧,成為街坊中三姑六婆的娛樂八卦話題。要是因為話題性夠被媒體報導出來,那可就更糗了。
  其實不只愛情,友情、親情,對我來說也是一樣的。只要是情,就免不了聚散離合。太過濃烈的情會羈絆住彼此,讓彼此無法自由地飛翔,失去了該有的遼闊天空與視野。
  我不想牽絆住別人,也不想被糾纏不清。我只想輕握你的手,在你起飛時輕輕放開。看著你自在翱翔,我想這就夠了。而我,也會隨你一起飛翔在同一片天空裡,呼吸同樣的空氣,欣賞不同的景色。累了就停歇,渴了就喝水,隨你想喝多少都無所謂。
  我的情,淡如水。無限供應,任君暢飲。
本文圖片取自中国通用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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