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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的WONDERLAND@魔界第六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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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24 週一 201113:00
  • 愛說笑話的李杯杯

  我們親愛的李家同杯杯又放炮了。這次他放的炮是這個跟這個。然後九把刀的回應是這個。感覺上兩個人的回應都是皮裡陽秋,明著保持風度卻話中有話,真所謂罵人不帶髒字、殺人不必見血啊。
  不過這不是我要說的。我只是想可憐一下李杯杯,然後試著解釋一下他理解錯誤的部份,希望千千萬萬的李杯杯能弄清楚他們到底誤解了什麼。

  我越來越可憐李杯杯,這是因為慢慢的我能體會他目前面臨的困境-隨著科技發展越來越快速,對於他這種讀書至上的人(特別是老人)來說,無法在短暫時間裡跟上科技發展帶來的各種改變,不斷地衝擊瓦解他熟悉的觀念,這的確會對這些人造成莫大壓力。特別是依著這種新科技而成功的人越來越多時,他更有被世界拋棄的危機感似乎也是能夠理解的了。
  所以如果我是他,該怎麼辦呢?
  首先當然是知己知彼,就算真的想批判,也得先知道有什麼可以批判,對吧?所以一定要逼著自己去了解這些東西及學習如何使用。以網路來說,要學的不只是技術性的部份例如該怎麼上網怎麼搜尋到想要的資訊,還要了解網路世界的規則與文化,特別是,潛規則與鄉民文化。
  其實這跟了解異國,或是到新公司就職要先搞清楚該公司的各種環境是一樣的道理。
  再來就是實際操作。了解與操作之間是有誤差的,單只是腦子裡的了解是不夠的,就像只看了一堆烹飪書記住了許多食譜,這樣是無法成為烹飪高手的,一定要親自下廚練習過才能把書上的東西變成自己真正的經驗。網路也是這樣。拿用網路做資料搜尋來說好了,這並不是在搜尋欄裡打幾個字,按下ENTER就好了。要用什麼關鍵字去搜尋,才能找到最齊全的相關資料,而且又不會多到不知道怎麼選擇起,這就不是簡單的事。資料跳出來後,要怎麼判斷這個資料的正確、可用程度等等,這也不是如想像中的簡單。像這些,都需要實際操作去累積經驗,並不是打打嘴炮就可以得到的。
  既然已經了解網路是什麼,也有了足夠的實際操作經驗,那麼,應該知道網路對自己有什麼幫助,可以讓自己獲得什麼了,這時候應該是把網路拿來當成自己生活的工具、助手,讓網路來幫助自己有更好的工作/生活品質才對。如果覺得網路有什麼缺點,那就儘量避免,但不必把網路當成什麼毒蛇猛獸般看待。
  也就是說,該換換腦袋了。
  這就像是,科技既然已經進步到讓台北高雄之間有火車可搭時,那就不要死守著馬車不放,然後拼命攻擊火車有什麼缺點,還要求別人陪你一起坐馬車;明明有電燈可以照明,卻還堅持非油燈不用,然後還怪電燈太亮了傷眼。
  時代在進步,環境在改變,人也要跟著成長,年紀不是藉口,習慣更不是理由,就看自己願不願意擁抱新知識新科技罷了。
  這當然不是說閱讀是不好的,不是說我們只要會上網就好。同樣都是知識、資訊的儲存與使用,這兩者的深度、廣度與方便性各有高低,沒有誰比較好誰比較壞,端看使用者的使用時機與用途甚至喜愛程度罷了,所以實在沒必要因為偏愛某種方式就攻擊另一種方式。就像我喜歡搭普通車但也不會說坐高鐵不好啊,平常愛搭普通車就搭普通車,需要趕時間的時候就坐高鐵,兩種方式都於我有用,我只要在正確時機使用適當工具就是了,不是嗎?
  李杯杯的有些話其實還是對的,比方說「國文老師應該不是只教文字和來源,而是要教學生讀懂資料」。可是這話也有問題,也就是說,這個能力是學生時期-特別是高中以下時期就該培養好的,而且還是該由老師在課堂上教授才對,這樣等到自己閱讀或上網時,才有能力去判斷、思考與選擇。如果要由個人靠著自己閱讀艱難有深度的書,去獲得這樣的能力,其實並不容易,因為大多數的人一碰到這類的書,除非很有興趣,不然早就打退堂鼓了,誰要花那麼多時間在那上面啊?生活已經很辛苦了,何必再搬石頭砸自己腳?
  看李杯杯的言談,我還真是有些悲喜交集。悲的部份當然是可憐他,昔日的知識份子,向來都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有其不可替代性,今日卻因為世事變幻,導致他的失落與恐懼,實在很令人難過。喜的部份則是每次他的言談往往都令我捧腹大笑,很多時候不得不懷疑李杯杯是在力行每日一善,所以都發表這種言論,好逗我開心。真是令我又愛又恨啊! XD
  至於什麼「如果閱讀太簡單的東西,下一代會變得比較笨」,以及「很多電影改編自小說但原著不是電影演的那樣」這類邏輯欠通或根本沒搞清楚什麼是改編的說法,我就懶得再解釋了,解釋太多好像也不太好,要是李杯杯恢復正常,那我就沒這些笑話可以笑了啊啊啊啊啊!
  愛說笑的李杯杯,加油!期待你下一次的笑話喔~~
我懶得再找李杯杯的圖片了,這次圖片從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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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撒旦亂撒野-文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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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7 週一 201116:00
  • 經典不會過時,但不是非得學校來教不可


  請先參考這則新聞。
  莎士比亞是經典沒錯,這種已經通過時間考驗的東西,的確可以稱為經典,就像中國小說裡的紅樓夢、三國演義一樣,誰都不能否認他們的經典地位。
  可是問題來了。這位教授認為現在大學教師都教像哈利波特這種當代受歡迎的讀物,使得像莎士比亞這種傳統經典失去了被介紹了解的機會。這位教授的想法我感同身受,但卻不以為然。為什麼呢?待我說來。

  其一,什麼是經典?經典該由誰來定義?學者嗎?還是隨著時間,透過大家不斷重複閱讀、研究,以及其他作家作品被影響的程度等等,自然而然地被公認為經典?
  就我來說,這一定是由後者定義出來的。比方說紅樓夢,就是因為它經過時間的考驗,後人不但沒有淡忘,還不斷研究它的意涵,以致於被喻為中國小說史上最偉大重要的著作。它需要由某些特定人士來定義嗎?當然不用,因為所有讀者都定義它的地位了。
  通過時間的考驗這點是十分重要的。莎士比亞在當年不過就跟哈利波特一樣,只是很受民眾歡迎的作品而已,古典樂也只是當年歐洲世界裡的流行樂罷了。然而通過時間的考驗後流傳到現代,他們都成了經典或一種時代的特殊象徵了。這是成為經典的必要之徑,誰也不能不經時間的考驗就成為經典。
  所以哈利波特能不能算經典?這部書發行不過十年左右,就時間來說還不夠久,還不夠證實是否能通過時間的考驗。可是,一部書往往在發行時就可以判斷是否有潛力成為經典,特別是像這種通俗文學,讀者的反應就是最好的辨別資訊。它是部奇幻文學,於是有些人就輕視它,覺得無法反應真實世界的事物,但當然不是這樣。很多時候越是脫離現實世界的小說,譏諷現實生活的種種荒謬時反而可以更淋漓盡致無所禁忌,比方西遊記就有不少研究指出是在譏諷當時的時事,而封神演義更是擺明以小說的形式記錄著現實世界裡佛道兩門搶奪信徒的種種手法。奇幻小說真的不能反應真實世界的人事物嗎?當然可以!
  此外,由於主角於開始時是幼童,又是架構在虛幻的魔法世界裡,許多人就以為這是部童書-至少不是什麼艱深難懂如《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這種小說。可是這當然又是種想當然爾的誤解。這部書厲害處在於,它用一種不太涉(現實)世的姿態,來敘說作者心中一些對人類生存該有的一些基本要件,如愛、信任、背叛、勇氣、智慧甚至死亡,諸如此類的東西。這些形而上的東西,要讓國小、國中學生完全能懂,限於生活經驗的不足,他們即使看得懂劇情,但對於這些形而上的事物恐怕無法理解、思考太多。也就是說,這部書的設定讀者根本不是學齡兒童,而是成年人,或是至少大學學生年紀的年輕人。可是如果中小學生要看當然也可以,這部書仍舊具備了熱鬧且引人入勝的情節,就算不去思考其中的人生哲學,一樣可以看得很高興。
  「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這不就是通俗文學經典著作該有的要件?
  所以我認為哈利波特具備了當經典的條件,它只剩通過時間的考驗這點尚未完成罷了。所以現在的大學老師教這部準經典,有什麼不對?為什麼不行?
  其二,為什麼非得教經典才行?
  我一點都不覺得非得教經典才行。當然這不是否定經典的地位,可是在眾人皆知的經典外,我相信也會有許多遺珠是值得介紹給學生知道的,所以老師當然可以自行選擇教材,就算不是經典又有何不可。更何況都是經典了,坊間各種版本及研究導讀書籍資料還怕找不到嗎?有興趣大可自己找來看,有問題可以找老師討論就好,為什麼非得上課才行?而且那些遺珠之作沒有經典巨著那麼受注意,想找導讀研究資料還不見得找得到,這種書籍透過上課來研究了解不是更需要的嗎?
  其三,學問的買與賣不該是常態?
  老實說啦,我一直覺得傳統社會裡老師的社會地位始終很高,高到很多人-甚至老師自己也都這麼認定,而不去思考其中的不對勁。特別在儒家學說裡面,對老師與學生間的權力、地位有著很嚴格的規定,這使得一定要尊敬老師的想法根深蒂固,而同時也認為老師當然會有教無類、一視同仁,會為了教育下一代而犧牲奉獻。
  但當然不是這樣啊!是的話,哪來這麼多問題?
  絕大多數的老師當然不是有教無類,更不可能一視同仁,願意為教育犧牲奉獻的老師自有史以來是數得出幾個?既然老師自己都沒達到儒家自己要求的標準,那麼人們為什麼必須尊敬老師不可?大家心知肚明,許多老師根本不值得尊敬啊!說到底老師也只是種職業,有的人可以把這個職業做得很好,但似乎有更多人頂多只是堪任甚至不適任,我們只要把老師回歸到一個職業來看待就夠了,不需要把老師跟別的職業分開來看,而給予過分尊崇的優待。
  回過來講學問的買與賣。就儒家的標準來說,學問當然不是買賣行為,這是老師與學生間的文化、知識傳遞,具有崇高無上的地位,怎麼可以談買賣。但翻開歷史大家一定可以看到,學問從來都是買賣的,而不是無償的。就拿「束脩」這個詞來說好了:古人以肉脯十條紮成一束,作為拜見老師最起碼的禮物,今用以稱老師的酬金。酬金耶,這是要怎麼說服我學問不是買賣的?
  所以簡單講,老師也不過就只是種販賣知識的職業,不必把老師當成高不可攀、清高無銅臭味的樣子。既然都是職業,有人覺得教學很好而去當老師,與有人喜歡服務大眾而從事服務業,這根本就是一樣的,沒有誰比較好比較高尚而需要給予更多尊敬或更高地位這種事。只要能搞清楚這個狀況,那麼老師賣給學生想要的知識學問,是根本就沒問題而且十分正常的。更重要的是,大學教育不是國小國中的基礎教育,基礎教育是要培養學生基本的生活知識與能力,所以必須不管學生求知的偏好而全部都教(學生的學習吸收程度如何是另一回事),但大學教育卻不是這樣。大學教育裡即使是研究型的大學院校,也還是有一定程度要尊重學生的意願走向(比如決定走哪條路線、寫什麼論文題目等),非研究型的大學院校就更必須時時依照學生的偏好與社會環境的變化而跟著修正其課程與授課內容,才能滿足學生自身與未來職場上的要求。
  學生交給學校那麼多學費,要求學校教授學生想學習的知識,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問題,不管學生需求而只教自己想教的課程的老師,我才覺得不適任。所謂的象牙塔,這應該也算一種吧。
  以上三點,讓我即使可以體會該教授的想法,但卻無法贊成。或許這就是所謂的代溝吧?自己熟悉且覺得好的,總是會想介紹給大家,但那是不是別人想要的,他並不在乎。可是如果硬是這樣做,不是被反彈不然就是沒市場,這並不是做事的好態度。這位教授,若能多用教授以外的身分立場去想,會讓你有更多不同的思考角度,想法做法可以更開闊喔!
圖片取自傳統與現代的對話Dialogue Between Past and Pre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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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撒旦亂撒野-文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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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29 週三 201015:00
  • 看完後整把火熊熊燃燒


  看完某(可能算知名)部落客寫的對電影「挪威的森林」觀影前叮嚀的文章後,我真的整把火熊熊燃燒-不是慾火,而是怒火,導致我不得不寫篇文章來發洩一下。不想看抱怨文的讀者,可以請先離開了。
  我尊重村上春樹在文壇的地位,但並不表示我以及眾多讀者們就一定得把他捧得高高的。什麼叫做「村上春樹的小說迷人之處就是他.是.村.上.春.樹,如果不是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還有什麼可看之處」?我並不打算對挪威的森林一書給什麼評語,但如果挪威的森林只是仗著因為是個名作家寫的才有名,那我會說,這本書我根本不會想看。作家能夠有名,是靠著寫出質佳好看受歡迎的書,不該反過來變成一本書受歡迎,只因為他是一個有名作家的作品,而不管這本書是不是寫得好。有名作家寫出爛書的例子,文壇上俯拾皆是,不必我舉例了吧?

  文章一開始就看到這句,火就開始燃燒了,但還只是小火而已,繼續看下去,火就越來越大。
  接下來又看到三段文字,由於文字不少,我就不轉載,只將大意敘述一下。他這兩段主要是給沒讀過原著的人建議,最好先去讀過原著比較好,但,他的寫法讓我看到怒火爆漿,馬上破口大罵。他的意思是,沒看過這本書的人沒有文化素養,村上春樹代表的是種文化與時尚,等於文壇的LV,是種流行,所以絕對不能落後他人,「不背幾句村上春樹怎麼把得到妹」,「《挪威的森林》是時尚中的時尚,類似頂級旗艦版那種等級」,「沒看過或看不懂是沒有人敢站出來面對大眾啊,你還敢說出來真是有骨氣啊你...」,所以大家應該要馬上去買來看,而且還要是舊版本,這樣才是「向專業文青邁向一大步」。
  該文後面幾段是寫電影的部份,我就沒什麼意見了,覺得不爽的就是上述那些。
  沒讀過「挪威的森林」就是沒有文化素養?沒看過村上春樹的作品就是沒文化不時尚跟不上流行?我不知道這本書、這個作者已經有這樣的地位了,就算真的有,這種地位也不會只有他一人。既然還有其他作者與作品的地位不下於他,為什麼我就非得讀過他的東西不可?要講時尚,名牌也不是只有LV,難道買其他的名牌就是不時尚不流行?這是什麼鬼邏輯?也許這篇文章的作者真的很愛村上春樹,但居然因為自己喜歡他,就把其他作者與作品通通貶為俗貨,搞得自己讀過村上春樹就有多麼高人一等,這種嘴臉真是令人噁心再三啊!
  一個作家能夠成名,當然有他的真實本事,但既然文壇有這麼多成名作家,那就表示每個讀者喜好不同,所以各自支持自己喜歡的作家、作品,才讓這麼多不同作家作品百花齊放。而文學這種東西往往依照個人喜好不同,評價當然不一樣,自己喜歡的別人不見得愛,相反亦然。所以有必要因為自己喜歡某作家作品,就把他捧成第一,還說沒讀過的人沒文化?這就真的過火了,不但不尊重他人的喜好選擇,更顯露出自己心胸狹窄無法容物,甚至是高傲、鄙視他人,這哪是什麼專業文青,分明就是個偽文青啊!
  不過我還是得感謝他啦,至少他稱讚了我,說我有骨氣。看在這點份上,我就不把他這篇文章的網址貼上來了,有興趣看全文的人,孤狗一下很容易找到的,我都已經提供這麼多搜索資料了,既然人肉搜索能力這麼強悍,文字搜索總不會找不到吧?
圖片取自駱駝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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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撒旦亂撒野-文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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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6 週一 201014:00
  • 奇女子尤三姐


  終於開始寫關於紅樓夢的文章了,感覺上會是個無止盡又可怕的黑洞,但反正對金庸小說的想法都寫了,再多個紅樓夢似乎也不算什麼(真的嗎....)。然而這只是身為讀者的一些感覺、想法,稱不上「紅學」,當然也不像許多評論家那樣可以提出一長串的專有名詞,更沒可能去做各種考證,大家輕鬆看隨便看就好了。
  尤三姐在紅樓夢裡既不是十二金釵,出現的篇幅也很短,但卻光芒萬丈,眩人耳目,歷來談紅樓者很難不談到她,但不是視她為淫女蕩婦(視紅樓夢為淫書的那些衛道人士更是這樣想),不然就是認為她具備進步的性別平等思想,男人可以淫,女人又為何不可?

  我並不認為尤三姐算什麼淫女蕩婦。這當然是以現在的觀點來看:「這尤三姐鬆鬆挽著頭髮,大紅襖子半掩半開,露著蔥綠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綠褲紅鞋,一對金蓮或翹或並,沒半刻斯文。兩個墜子卻似打鞦韆一般,燈光之下,越顯得柳眉籠翠霧,檀口點丹砂。本是一雙秋水眼,再吃了酒,又添了餳澀淫浪....。」以這段敘述來說,現代女性穿得比她更性感的所在多有,舉止更為開放的也不稀奇,但以當時的禮教來說,早就離所謂的婦德十萬八千里,被衛道人士當成淫女蕩婦是理所當然的。
  而這點正是紅樓夢特殊之處。
  事實上紅樓夢不是第一本這樣寫的小說,諸如金瓶梅等等也都有寫到部份關於女性自覺乃至於性別平等的內容,但其他小說裡的女性自覺、性別平等,到後來還是被禮教壓倒,鮮少有例外。而尤三姐正是例外,在這裡她不但做到傳統女性不可能也不能做的事,甚至還因此奪得選擇婚姻的自由,即便後來仍是悲劇下場,但那是另外一回事,無損於尤三姐遠勝於賈珍賈璉等淫蕩之徒的評價。
  同樣都是「淫蕩」,為什麼尤三姐評價高很多,甚至是正面評價?很簡單,賈珍之輩的淫蕩,完全出於原始色慾,僅視異性為洩慾對象,而尤三姐卻非如此。
  尤三姐的淫蕩,一半出自「平等」觀念,一半出自自保。平等觀念就不必多說了,想玩老娘?老娘也把你玩回來,誰嫖誰還不知道哩!自保則是以比賈珍賈璉更主動更淫蕩的行為來「鎮壓」他們,這點顯然非常成功,賈珍嚇到「不敢輕易再來」,賈璉甚至想趕快幫尤三姐找個人家嫁了。就這點來看,尤三姐的淫蕩根本已經脫離單純色慾的境界,而成為一種武器,而這種武器不是傳統婦女那種必須綁著一個男人來終生依靠的婦德,這種名為淫蕩的武器已成為足以打退男人並爭取到許多自由、權力,評價當然不同。
  然而這種行為,付出的代價非常大,畢竟她是活在古代那種封建制度、傳統思想的環境裡。這樣的女人就算放到現代,看似男女平等了,但評價還是一樣不怎麼好,更別說她是活在古代,要肩負多大的社會壓力。看看柳湘蓮聽到尤三姐以前的事就馬上索劍悔婚,導致她自殺明志,代價竟大到必須以生命來抵付,雖說這也是尤三姐性格剛烈之故,但整個環境對她的敵意不能不說是主因。
  有評論者對於尤三姐決定非柳湘蓮不嫁後就守分起來,認為這個轉折太過奇怪,不合常理。但我認為這個轉折並不奇怪,越是性子剛硬的人,就越可能這麼激烈轉變。別認為淫蕩的人就不可能專情守貞,這完全是種偏見,特別像尤三姐這種人,她的淫蕩本來就不是純粹出自色慾,既然認定了願意終身相守的對象,那麼就死心塌地的等待對方前來,我倒看不出哪裡不合常理。這並不是突然有了三從四德,而是對她自己認定的愛情的一種尊重。君不見現代有很多人沒伴之前不也是交遊廣闊夜夜笙歌,一旦愛上了某人就消失於人海間乖乖守在家再也不出現於社交圈裡,落了個見色(事實上是見情)忘友之名。這兩者之間本質上根本沒差別,不是嗎?這一點都不奇怪啊!
  可是我還是不免有點遺憾。既然曹雪芹寫了這樣一個奇女子來顛覆傳統男女之間的關係與觀念,最後卻仍讓她走回傳統婚姻的制度裡,而且還為了柳湘蓮悔婚自殺,似乎又回歸到女子必須有個好婚姻才算「成功」的這條老路上。為什麼不讓她做別的選擇呢?比方說與其他人談一場自由戀愛而後雙宿雙飛(不見得要正式結婚),或者看破情事而專注於發展自己的事業之類的?既然要顛覆,怎不顛覆得徹底一點。但當然我也清楚,做為一本預設成結局是「一片白茫茫大地好乾淨」的小說,像這樣的奇女子又怎可能會有好結局?既不能重複落個俗套地又出家,也不可能讓她突然變成極具傳統婦德的女人,那麼只好照著她剛烈的性子成全她讓她自殺了。雖然稍微不完美,但似乎也只能這樣。
  這樣的女性,別說古代,即使現代也屬少見。她有膽有識,能放能收,不拘泥於傳統,尊重自己的感情,決定了就不後悔,想辦法掌握自己想過的生活,稱之為奇女子一點都不為過。然而環境逼人,奇女子終究還是心碎腸斷魂歸太虛,實在太令人遺憾了。只能說,柳湘蓮,你真的太沒福氣了。
文本為革新版彩畫本紅樓夢校注初版四刷,里仁書局發行
圖片取自新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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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撒旦亂撒野-文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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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2 週一 201015:00
  • 文化與產業


  這篇當然是看了張大春先生對於文化創新產業的文章及訪問而來的一些想法。相關文章請自己搜尋一下吧,這邊就不提供連結了。
  我不是文化藝術創作者,除了曾待過書店、唱片行外,跟文化相關的傳統產業也沒什麼淵源,硬要發表想法,似乎有點不懂裝懂,但若以一個文化藝術的欣賞者,或是產業產品最終端消費者的角度來說說一點自己的想法,或許就沾得上邊了。

  文化(本文裡的文化皆包含各種藝術,下文不再贅言)與產業,本來就是相輔相成,從來都不是互斥的。這部份一點都不難懂,創作者有藝術天份,但作品做出來,想讓欣賞者接觸到,讓消費者購買到,甚至想辦法讓原本不知道不喜歡的人知道、喜歡進而入迷上癮而消費,這中間的種種環節,創作者們不見得能搞清楚,更別談去執行。而且這些人為了創作,大概也沒多少時間能真的去搞清楚。更糟糕的是,這樣的創作者,似乎佔了大多數。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文化產業之故,這些創作人無能、無暇去做的事,就由別人來代勞。創作者可以專心創作,其他後續的事交給專人們去處理,而這些處理後續的人或公司,便負起把創作賣出去的重責大任。
  之所以說是重責大任,當然是因為不管創作者或產業,誰都需要錢來過活,除非有財力豐厚且願意無條件提供的背景,不然還沒聽說有練成屁股辟穀大法的人,單靠呼吸就能活下去。
  就我個人的解讀,張大春似乎也不是真的對整個文創產業都反感,而是對文創產業走入校園進行「教學」,以及對於一些靠張嘴而沒有真材實料就來指導別人該怎麼做這項產業覺得不滿。這點不能說他的不滿莫名其妙,可是這種人不管哪種產業環境到處都有,比方說就有人一天到晚教人家創業,但自己創的業卻沒一個做起來的,只是他自己似乎一點都不覺得有何不妥地仍然繼續自豪著。然而張大春的言論不妥之處,卻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只因為有幾隻濫竽充數招搖撞騙的害蟲,就把其他所有在這個產業裡努力的人都一概抹殺了。這種行為讓我不得不懷疑,該不會是回答不出那個大學生的問題,老羞成怒所以乾脆這樣回答以遮掩窘態吧?
  傳統文化創作與傳統文化產業,自古就是結合的,只是在古代是很不發達的,創作者與產業間的關係也不夠穩定。一來創作者純手工製造,產量品質皆不穩定,而且居住地也不見得很固定於一地,若居住於鄉間則又離產業所在地太遠;二來古代的文化產業往往只有通路、銷售點(而且都在大都市裡),極度缺乏行銷等的部份,非常不完整;三來整體環境不夠開放流通,民智開化程度也不夠,文化產品僅限於某部份人士能欣賞、消費得起。這些現象直到近代科技發達之後,狀況才逐漸改變。
  所以創作與產業,從來都不是相斥的。斥責害蟲,沒必要全部都否定。
  文化創新產業,個人認為是以創新來結合文化與產業兩端。其實這早就是進行式了,特別是在產業面。比方說,音樂儲存由黑膠唱片、錄音帶變成CD、MP3,書籍則由傳統紙本轉變成電子書等等。創作方面則並不明顯,但當然不是沒有,相關的部份幾乎都與科技發展有關,比方說漫畫現在可以藉助電腦來進行,電影也因為有科技的輔助,能做出更眩目華麗的特效,甚至能夠以假幻真出難以分辨真假的「真人實物」來。只是這樣還不夠。
  單靠科技,固然能做出很多創新,但這些創新似乎都是以「工具」為多,而且也對於產業比較有幫助。例如因為網路興起,使得很多藝術表演、展出能夠將消息透過網路傳達出去,還可以網路訂票,讓更多人可以知道訊息並直接買票,非常方便,對於行銷、銷售部份就有很大的幫助。可是這對創作者的創新似乎幫助不大。
  我想到科技發展有助於文化創作者創新的例子不多,霹靂布袋戲應該算得上,琉璃工房發展「琉璃脫臘鑄造」並以此技術製造出許多結合現代風格的作品,大概也能入列。因此,創新這一點在產業來說應該不算難題,畢竟產業對於新科技的應用向來動作很快,問題出在創作者這部份,如何結合新科技從事創新,或是從許多已存的人事物裡得到更多創新靈感?一邊要創新有異於以往的作品,同時還得注意是否能受大眾喜愛讚賞,這或許是現代創作者最大的考驗。
  我不是局內人,不甚了解文化產業的完整狀況,不敢提供該如何創新的意見。但我很好奇,張大春先生既然當了這麼些年的知名作家,在文化的領域裡沈浸了許久,或許對其他文化領域所知不詳,但在寫作、出版這個領域裡該有相當程度的了解。除了嚴厲批評外,不知道張先生對此有何建言?張先生是局內人,想來一定有富於建設性的建議才是。如果張大春先生還是對創新一詞感到十分厭惡,那也無妨,至少對於傳統產業及傳統寫作創作這部份提出些有益的意見吧?批評容易,提出有益可行的建議卻難,張大春先生,非常期待你的意見。
圖片取自仰觀蒼穹四百年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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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撒旦亂撒野-文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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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5 週五 201016:00
  • 癡情種子完顏洪烈

2008版射鵰英雄傳的完顏洪烈(郭亮飾)
  本文討論的完顏洪烈,是金庸所著「射雕英雄傳」裡面的金國六王子,與史實無關(史實無此人)。文本為遠流平裝版三版十一刷。為了不當文抄公,所以文中提到的情節請自行找小說來看,我不整段轉載,請見諒。
  完顏洪烈在書中不是什麼主要人物,但卻是讓情節得以開展的最重要人物之一。若不是他遇上了楊鐵心的老婆包惜弱,就此一見鍾情,於是派人製造事端,之後的情節將全然不同,郭靖應該不會有什麼機會到蒙古草原去,當然也沒什麼射鵰英雄了。

  他的癡情其實是很驚人的,但書裡的描寫卻很輕描淡寫,除了開場時為了搶到包惜弱而行詭設謀,將包惜弱半哄半騙地帶回北京這段比較明顯外,之後就頗隱而不現,往往被人忽略。
  他與包惜弱相會,起源於追趕丘處機。丘處機殺了一個與金國勾結的南宋高官王道乾後,驚動了金國與南宋高層,於是派人追捕,完顏洪烈也帶人追趕。當然就故事來說,他不追來,故事就沒得玩,但堂堂金國六王爺有需要親自追捕一個殺了南宋官員的兇手嗎?到底王道乾對金國有多重要?我很好奇,但書中當然沒有解釋,很可惜。
  圍攻丘處機的過程中,完顏洪烈受了傷,後來被包惜弱所救。包惜弱素來心腸軟,雖知這人是圍攻丘處機的眾人之一,但終究還是救了他。
  接下來的一小段,將完顏洪烈對包惜弱的一見鍾情點了出來,同時也點出包惜弱對完顏洪烈的第一印象其實不錯,這點對於日後完顏洪烈追求她是很有幫助的。
  接下來一大段就是完顏洪烈設計搶到包惜弱的故事。他很聰明,知道這時候包惜弱喪夫(他們都以為楊鐵心死了),心情上一定還不能接受另一個男人,於是百般呵護萬般順從,事事尊重包惜弱,讓包惜弱對他的好感日益增加,日後才會「不得不」嫁給他。
  之所以把「不得不」標示起來,是因為我不怎麼認同這種表面上的理由。的確包惜弱一個弱女子,人又在北京,不嫁他還能怎樣呢?但以包惜弱後來說自殺就自殺的決絕來說,也沒啥理由不能放下一切,並不是非嫁完顏洪烈不可。書上說完顏洪烈出盡水磨工夫,但如果不是一開始包惜弱對完顏洪烈的英俊長相動心,後來又與他相處的時候好感大增,我想即使完顏洪烈再怎麼磨,也不見得能成功。
  後來大家都知道了,十八年後楊鐵心與包惜弱再相遇,兩人因故雙雙自殺。自殺前她向楊康揭露了楊康的身世,而楊康卻仍舊選擇了完顏洪烈為父,最主要原因當然是貪戀榮華富貴。不過這是另一回事了。
  除了一開始搶包惜弱這段,看起來好像有幾分癡情外,還有哪邊可以證明完顏洪烈的癡情呢?待我說來。
  其一,包惜弱嫁給完顏洪烈後,派人將牛家村舊居的所有物事都搬到王府裡,還經常穿舊日衣服,撫摸楊鐵心所遺的半截鐵槍思念著前夫。且不論包惜弱這樣做是不是腳踏兩條船,但完顏洪烈居然任憑包惜弱這樣做,非但不吃醋不生氣,而且還一樣愛著她。除了過分癡情外,我找不到別的解釋能讓他可以無視自己所愛的人這樣心懷他人,一般人根本做不到這樣。
  其二,他明知楊康不是他的兒子,但仍然視他如子,即使在楊康知道自己身世後,他居然還是十分相信楊康,依舊視他為王位繼承人。難道堂堂六王爺沒有其他兒子,沒有其他人可以繼承王位?為什麼非楊康不可?除了對楊康十八年的養育之恩,以及了解楊康貪圖榮華富貴的個性外,不可能沒有愛包惜弱而及於楊康的部份。甚至這部份才是最主要的,否則他又何必冒著可能被楊康反叛所殺的危險,這麼不理性地非視楊康為王儲不可?
  其三,包惜弱身為宋人平民,是金國之敵,而且還是孀婦,六王爺居然納之為妃,我相信在朝廷裡定然會有很強大的反對聲浪。可是完顏洪烈還是照樣娶了,並且立她為妃,這其中若不是癡情支持著他,恐怕難以抵抗這強大的壓力。
  這三個理由可以證明完顏洪烈的癡情程度有多強烈。
  雖然金庸沒有很明著描寫完顏洪烈的癡情部份,但只要仔細想想,就可以了解金庸這種側面描寫的功力真的很高超。畢竟完顏洪烈不是主要人物,筆墨很少用來刻劃他,除了描寫這個人精明能幹時稍微多寫幾筆外,事實上連他的個性都顯得模糊不清。既然這樣,當然不能大費筆墨地寫他的癡情,只能靠這種側面描寫的方式,讓讀者自己細細品味。
  他的癡情,若與另一個癡情人楊過相比,是有很大的差異的。楊過那種癡情,是激烈、狂熱的,是一種沒有你我也不想活了的激情。完顏洪烈與之相比,則顯得柔和許多。他對包惜弱的癡情不是表現在同生共死的精神面上,而是表現在想要什麼通通給你,想做什麼通通隨你的這種現實面上。這兩者很難說誰好誰壞,雖然看起來完顏洪烈的癡情看起來不像楊過那麼浪漫,但能夠在現實面上表達出他的癡情,對一般人來說搞不好更受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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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8 週六 201015:00
  • 發現台灣不是經營台灣

台南市延平郡王祠裡的鄭成功像
  據說新版的高中歷史綱要規定要將「中國由三國時期開始經營台灣」寫進教科書裡。其實我是有點訝異啦,倒不是因為這件尚未得到學界認定的事要拿來教,而是這不是以前國中歷史就教過的東西嗎?怎麼現在變成高中又要教?
  希望這個訝異不會不小心吐露了某種祕密....
  言歸正傳。對於這個說法,知名部落格地圖會說話以他對地圖的了解,提出了質疑。他的質疑主要是由於,明末以前的中國地圖都有海南島,但卻都沒有台灣,這個現象讓他對於「中國由三國時期開始經營台灣」這個說法感到非常奇怪。

  他所列出的第一張地圖是宋朝地圖《華夷圖》。對於宋人沒有繪出台灣,他舉了兩個可能:宋人不知道台灣的存在,以及宋人認為台灣不屬於中國所以不用畫出來。
  宋人會不知道台灣嗎?我個人不太以為然。宋朝的航海貿易,其實是很興盛的,這樣的環境下,要說宋人居然不知道台灣的存在,實在很難說得通。但如果宋人知道台灣的存在,那又為何沒有動念移民至台灣,甚至統治台灣呢?
  我想,這有兩個原因。一來,宋人雖然已經有遠航的技術與船隻,但卻不是普通平民所能擁有使用,這使得宋人就算已經知道台灣的存在,而平民卻沒有船隻可以渡過黑水溝-台灣海峽。二來,台灣當時仍然極為原始荒蕪,疫病叢生,而且也沒聽說有什麼特殊的珍貴產物。這點只要對照明末的台灣開發史就可以知道,宋朝時期只會更差,不會更好。這樣的環境,除非宋朝政府別有用心,願意派出大量移民前來開發,不然對於移民開發者來說,實在缺乏吸引力。與其到台灣這種鬼地方來冒險,還不如到南洋去混生活,發達的可能性不但高得多,也安全得多。
  至於宋朝之前的航海技術,是否能航行至台灣,我不敢妄言,但並不看好。畢竟,不是遠洋船隻想穿越台灣海峽,恐怕是有難度的。台灣海峽由於位處東北、西南季風,以及親潮、黑潮交會處,外加台灣海峽比接連著的南海、東海都淺很多的這個地形效應,讓台灣海峽的風浪格外洶湧。是故孫權可以派人乘船至遼東與公孫淵做政治貿易往來,那是因為東海、黃海相較於台灣海峽而言風平浪靜得多,但是否能派人乘船安然無恙地到台灣然後還回去....我不得不存疑。
  至於抓了幾千人回去交差這件事,我個人覺得就更荒謬了。當時不管是琉球、台灣,當地的土著民族的人口數,肯定非常稀少。要隨便就抓個幾千人走....除非是到了日本,不然我很難想像哪個化外之地有這麼多人可抓。
  當然啦,這個記載很可能有誤。有抓人回去交差大概不假,但人數應該是被史官給狠狠地灌了水,好藉此宣揚國威啊!
  如果宋人知道台灣,那為什麼地圖上不畫?
  地圖會說話推測認為可能是因為台灣不是領土所以就沒畫上去。這點我持保留態度。
  我個人不太認同這個推測,主要是因為,地圖名稱叫《華夷圖》,似乎沒有理由非華就不畫,如果這樣,那個「夷」就沒了著落,地圖名字與內容就有誤差了。
  此外,明朝那兩張地圖,也都有畫出非中華的地域,唯獨還是沒有台灣,這讓我推測,不是因為台灣非領土的關係,而是沒有繪圖者親自到過台灣,以致於沒有台灣的測量資料可供繪圖之故。
  為什麼沒有繪圖者(或懂繪圖測量的人)到過台灣,或到了台灣卻沒有成果?如同我上面的推測,除了明朝以前極少人到得了以及願意到台灣外,二來以當時台灣的地理環境來看,即使真有測量者到了台灣,往往也讓這些人束手無策。過於原始的荒野、大大小小的溪流阻絕南北交通(當時也沒有所謂的陸上交通可言)、蟲蛇瘟疫讓人水土不服,甚至於原住民的侵擾等等,這些問題直到明鄭時期的大規模墾荒才比較能夠應付,我不認為獨立測量者有辦法克服這些麻煩。
  繪製地圖是很嚴肅的事。古時候測量技術不如現代,繪製的地圖有誤差當然難免。但要繪製地圖的人憑空想像一個沒到過也沒測量資料的地區然後隨便畫出來,我想這些製圖者不至於這麼沒職業道德吧?
  這是我認為為什麼在鄭成功入台灣之前,中國的地圖沒有台灣的主要原因。
  其實就算拿鄭成功時期或清初時有關台灣(或台南)的地圖(註)來看,我們也可以發現:拓荒早期的地圖,除了台南地區外,其他地區離台南越遠往往就越隨便潦草-因為缺乏足夠資料可供繪製地圖;隨著開拓的時間越久,地區日漸擴大,台灣其他地區的地圖就越來越清晰詳細。這點或許可以拿來當作佐證,能夠說明明末之前的台灣很可能真的沒被詳細測量過-而一整座的荒島,似乎也引不起中國官方的地圖測量繪製者專程冒險前來詳細測量的興趣。
  但是,中國的地圖沒有台灣,其他航海國家難道也沒有嗎?當然不是。西元1568年(明朝於1644年亡),航海家Fernao Vaz Dourado所繪製的地圖裡就有台灣(地圖見此)。然而他所繪製的台灣卻是由三塊大小不一的島嶼組成,而之後數年所繪製的地圖裡,台灣甚至變成一連串的小島嶼,由此可見這些外國航海家事實上並未真正登陸台灣去進行測量,而只是憑著航行經過時所得到的印象去繪製地圖罷了。
  對照外國航海家與中國製圖家的態度,到底是該隨便畫一畫,還是等有比較確切的資料才畫上去,恐怕就見仁見智了。
  至於中國何時開始經營台灣?要知道發現台灣跟經營台灣是兩回事。我相信,發現台灣即使不是在三國,也絕對在宋朝之前,甚至在唐朝或魏晉南北朝都有可能,因為在這些年代就已經有他國僧人透過海路到中國的記錄了,航海者在航行時發現台灣一點都不奇怪。
  可是若要論「經營」台灣,那就不能用發現台灣的時間起算,而該以政府開始派兵駐守、派官治理的時間起算,甚至連明末以前民間私下的小量移民都不能算經營。至於少數被外國控制的地區更不能算數,而且那也是他國(如荷蘭佔領赤崁、安平)在經營而非中國。
  照這樣的定義,中國真正開始經營台灣,當然是明末鄭成功退守台灣起算。直到這時候,中國的政治、軍事勢力才真正進入、控制台灣,也才開始有「經營」的行為-開始築城並產生聚落、人口開始較大量成長、農業開始發達、貿易開始興盛,然後再對外屯兵設官並重複前述行為,日夜逐漸壯大後不斷擴張,讓掌控的領土日漸增加,最後將台灣全島全都納入治理範圍。
  這才叫「經營」台灣。
  所以,除非宣稱三國時期中國就開始經營台灣的史學家,能拿出如同鄭成功政權這樣經營台灣的證據,否則硬要以發現台灣的年代來冒充經營台灣的年代,然後把中國正式開始治理台灣的年代推前至三國時期,那是非常不適當且缺乏職業道德的,個人實難苟同。
註:台灣古地圖可以參考無限台南,這邊有很多台灣、台南古地圖,最早的一張即是內文裡提到1568年的那張地圖。
圖片取自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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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3 週一 201021:00
  • 司馬懿是娘炮?

司馬懿
  我會這麼質疑當然是有依據的。
  根據三國演義,整本小說裡有兩個地方寫到男著女裝一事。一次是第一百回,司馬懿與曹真打賭,他認為諸葛亮會同時自斜谷、箕谷進兵祁山,曹真認為不會,於是司馬懿承諾輸了的話「面塗紅粉,身穿女衣,來營中伏罪」。
  第二次提到的部份,大概就比較多人知道。諸葛亮最後一次北伐,兵屯五丈原,司馬懿堅守不出,於是諸葛亮使激將計,派人送巾幗及婦人縞素之服給司馬懿,企圖使司馬懿動怒後出戰。可惜此計只成功了一半,司馬懿的確心中大怒,但他仍然忍下這口氣不出戰,終於拖到諸葛亮健康出問題而獲得這次戰爭的最後勝利。

  為什麼小說裡兩次提到男著女裝,主角都是司馬懿呢?我不認為只是巧合而已,這該是作者故意的安排。
  司馬懿在對上諸葛亮時,因為知道對戰戰術遜其一籌,而蜀軍遠來運糧不易是其弱點,因此避強取弱,能不跟諸葛亮對戰就不對戰,能對耗多久就多久,企圖讓蜀軍因糧食補給不上而退軍。說實在的,這個對策是很正確的,蜀軍很多次都因為糧食問題不得不急戰,這也是為什麼諸葛亮要以女裝激司馬懿出戰的主因,實在是蜀軍糧草接濟上有很大的困難。
  可是,激將法有這麼多種,為什麼諸葛亮要挑「送女裝」這個方法?
  司馬懿到底長怎樣,三國演義裡沒有描寫,但據說他身具「狼顧」之相,就是說可以轉頭看見身後之物。這個特徵雖然奇特,但跟長相還是無關,所以司馬懿是不是真的長得很娘,我們不得而知;但若依照幾幅前人所留的畫像來看(如本文提供的圖片),離長得很娘應該還有滿大的一段距離才是。
  基於傳統觀念,一般人總是認為男子該有衝勁,該是有勇氣的,投射在戰場上當然就是願戰敢戰乃至於衝鋒陷陣。至於女子,應當在內理家,凡事該溫和忍耐才對。
  就是這樣的觀念,使得司馬懿對上諸葛亮時頻頻使用的忍功,卻造成自己陣營裡的諸多將領士兵不滿,認為司馬懿懼戰,跟娘兒們一樣,不是個男人。有一次將領們的不滿太過高漲,甚至逼得司馬懿不得不假意安撫將領,說要得到魏帝的准戰令才能出戰,因此特地派人回朝廷請示。幸好魏帝體會到司馬懿的用心良苦,特地下旨不准出戰,讓司馬懿這個主帥的面子不會掛不住,他堅持的戰術也不至於被衝動的將領給破壞了。
  這個狀況,司馬懿自己知道,對手諸葛亮也一樣清楚。所以,打賭時司馬懿才會故意說要塗紅粉穿女裝,因為知道許多將領士兵心裡對他抱著「像個娘兒們」的看法,他就故意這樣說,希望曹真為了想看他扮女人而認真守備,不讓蜀軍得逞。也因此,諸葛亮才會故意送他女人衣物來刺激他,說他像個女人不敢出戰,而且說不定還能激動司馬懿部屬們的情緒,逼司馬懿出戰。
  也就是說,作者是故意兩次提到女裝,來明示許多人因為司馬懿的忍耐與謹慎而認為他缺乏男子氣概、像個女子,然後再透過這個形象,來表明司馬懿的忍功非常人所能做到,表明司馬懿最厲害的軍事本領不是其他,而是忍耐。也就是這樣非比尋常的忍耐,才能將諸葛亮拖垮。所以作者把司馬懿寫成這樣,明著看似乎是貶,但實際上應該是褒才對。
  所以司馬懿娘炮嗎?當然不是,他只是謹慎小心,忍功太強罷了。這種人是朋友就算了,但若是敵人的話....可千萬小心了,別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圖片取自互动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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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0 週五 201016:00
  • 偽文青們的互輕


  標題是我看了草莓推薦的這篇後的感想。
  其實單論文章內容,論述比較簡單清晰,比較能讓一般人也看得懂,不管贊不贊成,至少知道作者在說什麼。可是往下一拉,開始看留言回應後,我就開始頭痛。為什麼這些人好好的文句不用,一定要搞這些一般人看不懂的字詞?這樣有比較高尚厲害嗎?
  我是不清楚這些人是不是真的都是哲學系或其他系之類的高材生。可是呢,動不動就搬「後現代論述」、「哲學命題」出來,然後講了一大堆有講跟沒講一樣的話,到底是何用意,看得懂的人又有幾個。連「好哲學」、「壞哲學」都可以吵起來,怎麼看都只是披著成熟理性外衣實則跟小孩子鬧脾氣吵架無異的兩方在吵著說自己對自己好罷了。

  這裡面有個論述讓我特別覺得不舒服。「新哲學該教化這群冥頑不靈的反對者,將他們引上理性的康莊大道。」
  這句話就我來看,隱藏著理性高於感性、勝過感性這樣的優越姿態,而這樣的姿態,也就有著科學(或理性為主的學科)勝過藝術的隱喻。只有理性才是康莊大道?
  人向來都是理性與感性混雜揉合而成的。有的人理性較多,有的人感性較多,但很少很少會出現偏向兩者的極端,若真的有這樣極端的人,他的生活會怎樣的糟糕也不難想像:不是冷酷無情到無人想跟他往來,不然就是因為太多情而傷害別人傷害自己。這其實就很明顯地說明了,人不可能只靠理性或感性單一的特質去生活,越是能調和平衡雙方,生活就越不容易出現極端而造成傷害損失。
  比方說,穿衣服好了。理性的想法是,穿衣服只是為了保暖與遮蔽,所以其實隨便穿就好了,何必管好不好看。感性的想法當然就是一定要穿得漂亮才行,不但別人看了喜歡,自己看了也高興,某些時候甚至穿得好看也是種炫耀-炫耀自己的美感與眾不同。
  可是呢,我們幾乎不會在路上看到一般人理性到直接套個大布袋就出門,也不會看到一般人穿著鮮豔華麗如歌仔戲演員的衣服上街。不管怎麼穿,總是會有一定的理性與感性平衡著,不會往兩個極端暴衝。這就說明了,理性與感性是平等的,沒有誰比誰優越、姿態高,更不能說只有理性才是「康莊大道」。
  總之,這群在文章後留言回應裡爭論的人,就我看來,不過就只是堅持己見,讀了些書後就誤以為自己很了不起,看到有議題可以嗜血時,就跳出來空談一番。他們擅長用一些別說一般人看不懂,連他們自己也不見得清楚自己在說啥的文字唬弄讀者,賣弄一些專有名詞,讓自己的思想文字看起來好像很有水準高人一等,實則看完後還是不知道在說啥,就算勉強看懂他們的意思,也會讓人對其中那種自許為高知識的文藝青年姿態感到噁心反胃。
  說真的,文藝青年不是嘴巴上套些專有名詞,整天陳綺貞來村上春樹去的就算數。我接觸過真的稱得上文藝青年的人,從來不刻意講些奇詭莫名讓人搞不懂的話,更不會處處顯出自己高人一等的姿態。他們用的詞句都是一般人懂而且熟悉的,他們的想法觀念也都跟平常人沒差多少,唯一不同的,就是他們把他們的知識轉化成生活智慧,讓他們可以在平凡生活中顯露出他們的與眾不同處。真正的文青,是根本不需要藉任何姿態與標記來顯露自己的。他們甚至不認為自己是文青!
  所以,回應裡的那些之所以被我認為是偽文青,就是這個緣故。至於互輕啊,只有偽文青才會這樣堅持己見並攻擊對方,而不是尊重不同的想法,因為他們需要藉此來確立自己的正確性與高姿態。真正的文青,只會尊重不同的想法,然後把這些新知識轉成自己的智慧,哪來互輕這種事。
  最後只想給這些偽文青們一點建議:麻煩以後要扮文青的話,請先從講人話開始練習。講了一堆一般人不懂的話,恐怕一般人不會當你們是文青,而是外星人啊!
圖片取自There is no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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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2 週四 200822:00
  • 語言能力不是這樣炫耀的


  很多人應該都有這樣的經驗:某個人講話的時候喜歡中英文交雜,一句好好的話弄得中不中英不英,別說英文單字倒底聽不聽得懂,單是中英交雜的古怪文法就讓人如鴨子聽雷般,不知道對方倒底在說啥。
  我知道有許多人會這樣中英交雜地講話,很多時候算是種炫耀,炫耀自己「會講英語」,所以好好的一句中文不說,非得將幾個中文字改用英語來說不可(特別是一些看起來比較專業的字),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會講英語,而且還是專業級的。
  遇到這種人,我通常都是讓他自己去「炫耀」,也懶得點醒他。不過要是太過誇張,已經影響到聽懂對方講什麼話的時候,該當壞人時還是得當一下,免得爽到伊甘苦到我。

  其實也不是說不能中英語交雜(或是與其他語言交雜,如台語、日語等),而是要看狀況。我能接受的狀況只有兩種,一種是某個字詞是專業用字,沒有適當的中譯,直接用原文比較適當的時候。當然啦,這點通常都是出現在溝通的雙方都具備相同專業的時候,如果一方不具備這樣的專業能力,就算講原文對方也還是聽不懂,講了也是白講。就像如果一個醫生跟病人解釋他的病情時講了一堆英文的醫學專有名詞,除非病人也具備這方面知識,不然病人怎曉得醫生到底在講啥。
  另一種我能接受的狀況,就是這個字詞你不會講,只好用別種你會講的語言來代替。比方說,我用台語講「我要去巨蛋看比賽」,巨蛋兩個字我不知道台語該怎麼唸,所以只好用國語代替。這個狀況現在很常見,畢竟現在台語能講得十分「輪轉」(流利的意思)的人越來越少了,因此雖然不是種好現象,但還在我能接受的範圍內。
  以上這兩種狀況,都不是用來炫耀自己會講英語、日語或其他語言的,這應該沒有爭議才是。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會講其他語言當然表示在語言學習方面有過人的長處,但這有什麼好炫耀的?特別是在平常講話時硬要加上英語(或其他語言),這是什麼意思?到底是這些日常用字算專業用字,還是因為不會講中文所以只好用別的語言來代替?
  語言是用來溝通的,是用來讓說者與聽者明白彼此要表達的意思。在這個基本原則下,說的人本來就該用雙方都懂的語言,而且只用一種語言來表達就好,這樣才能夠最完整也最精確地表達意思,除非是我上面講到的兩種例外狀況,否則同時交雜使用兩種甚至更多種語言,對聽者來說絕大部分情況都會產生混淆,這就喪失了語言溝通的意義了。
  所以語言能力強的人,絕不會在一句話裡故意雜著其他語言,會這樣做的,反而表示這個人根本不懂得什麼叫語言、什麼叫溝通,這非但不是炫耀,而是暴露了自己語言、溝通能力的不足。真的語言能力強的人,會用對方聽得懂的語言及適合對方程度的字詞去溝通,而不會自顧自地講了一堆有的沒的,卻不管對方倒底聽懂了沒。
  拜託,語言能力不是這樣炫耀的。那些喜歡在話裡交雜著不同語言的人,請不要再這樣講了,這真的不是炫耀,而是丟臉啊!
本文圖片取自昵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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