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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的WONDERLAND@魔界第六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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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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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20 週一 201011:00
  • 什麼是天后?









  台灣歌壇歷來稱得上天后的女歌手不多,但也不算絕無僅有,從鳳飛飛、黃鶯鶯、蘇芮、蔡琴、陳淑樺、張清芳、王菲、林憶蓮等等,都令人回味再三。但是有一位歌后與眾不同,她不是靠巨量唱片銷售的肯定而獲得歌后的稱號,相反的她僅出過一張專輯,而且發行量也不多,在市場上很快就絕版了,導致後來的粉絲想買都買不到,甚至有瘋狂粉絲願意出高價收購二手貨,卻仍然無人願意割愛。她是誰呢?她就是....
  于  君  君
  是的,她就是永遠的網路天后-于君君!
  為什麼說她是網路天后?因為她脫離了一般的行銷管道,完全是靠網路上的口碑宣傳取勝-你不知道,網路的口耳相傳多麼嚇人,當她唯一的一張專輯「錯放你的手」發行之後,幾乎沒有傳統管道的宣傳,卻能夠在網路世界裡掀起巨大迴響,瘋狂的粉絲們甚至特地為她在BBS上申請一個版,不斷地傾訴對她有多麼的欽佩、愛慕。可惜她不太上電視節目之類的,要不然大概會連她所有節目的過程全都詳細記錄下來。
  嗯?你問我是在哪個BBS裡?我記得是中興法商北極星(應該沒記錯吧?),但改成台北大學後,這個站的下落我就不清楚了,請自己搜尋看看吧,這個版會讓人看到流連忘返難分難捨,在此先祝你好運了。
  好,繼續。由於網路上佳評如潮,每個聽過的人都歇斯底里地到處告訴同學好友們,一致宣稱這是他們聽過最了不起、最動人心魄、最催人淚下的好音樂,所以即使沒做什麼宣傳廣告,竟然創下台灣歌壇的銷售奇蹟,讓手腳稍慢一點的粉絲們就此撲空,而且再也買不到了。我就認識一個瘋狂熱愛她的粉絲,因為買不到她的唯一專輯,哭天喊地的程度遠勝孟姜,甚至瘋狂到只要發現哪邊有賣國語專輯,就一定要去仔細尋找看看。沒想到上天對他太好了,居然在他失望很久後的某一天,他在美華泰找到了!這下他如獲至寶,而且為了造福更多向隅的粉絲,他甚至自費燒CD給向他索取的其他粉絲!
  這真的是事實,當年于天后就是這樣的紅,不信你可以問看看十多年前年紀大約是大學生左右的人,這絕對是他們生命中最難忘的回憶之一啊!
  不幸沒能在當年目睹于天后紅到發紫發黑的人,似乎對這一點頗感懷疑:她真的有這麼紅?我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訴你,是的,她就是這麼紅,只是「紅」有兩種,一種是大家都知道的,而她是另一種罷了。
  啥?你還是不懂?好吧,給你點提示:她的紅,跟學猴那位是同類型的....
  好,不管她是哪種紅,她的歌聲已經永遠留存在世界上,不斷地被懷念她的粉絲們傳誦著,讓大家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即使距今已經超過十年,但她超級天后的姿態,已經永遠活在大家的心中,再也難以忘記。如果你真的不知道什麼是天后,沒關係,文章開頭那首瘋狂粉絲為她所作的MV你用力點下去,努力地看/聽完,我萬分肯定你一定馬上知道什麼是天后,了解為什麼當初會在網路上這般轟動,更能體會為什麼粉絲們竟然這般念念不忘-因為,你也會成為她的粉絲,永遠地。
註:可惜沒找到第一主打「錯放你的手」的MV,憾甚憾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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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25 週六 201015:00
  • 最美好的回憶

蘇芮首張同名專輯的卡帶封面
  昔日巨星「黑色旋風」蘇芮日前接受訪問時表示她真的不會復出了。她說:「我的經典歌曲,留在觀眾心中就好了。」
  蘇芮是誰?年輕些的人或許聽過她的名字,但大概不知道她當初有多紅。然而對民國五、六十年這兩個世代的人來說,蘇芮的地位就等同現在的張惠妹,她對歌壇所造成的影響也不比張惠妹遜色,舞台上的魅力亦不下於張惠妹。張惠妹把她當成偶像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當時她也是許多人所崇拜的偶像。她與羅大佑堪稱當時的黑色歌后與歌王,以她舞台上的穿著與演出的力度來說,稱她是女王似乎也頗有點像樣。

  這樣的人在步下舞台、淡出歌壇後,由燦爛歸於平淡並安於平凡生活,真的很不容易,令我十分敬佩;可是更令我讚嘆的,是她拒絕再復出的智慧,這可是許多已引退的藝人很難抵抗的誘惑啊!
  另一個被聲聲呼喚但始終沒有再復出的例子是陳淑樺。
  當然陳淑樺的狀況與蘇芮大不相同,她是因為遭臨母喪,以及健康狀況出問題,所以無法復出。但相信以她求完美的個性而言,只要她認為已經無法做出令她自己滿意的作品,在舞台上也不能有令她自己滿意的演出,她也一樣不會願意復出的。(她身體狀況還沒變壞時,就是以這個理由拒絕滾石的復出探詢)
  其實這都是一樣的想法:留給歌迷最美好的回憶。
  近來不少已退出歌壇許久的歌手開始復出,紛紛開始演唱會,也有人久不出片後開始發片。每個歌手復出的原因與條件不一樣,或許不能一概而論,但整體來說,我覺得復出的歌手裡,別說超越自己昔日巔峰,就連還能保持舊日水準的都不多,大部分都退步了。因此我在想,這些歌手復出,到底是為了什麼?他們在復出前,對自己的「功力」還剩多少難道都沒有仔細評估過嗎?
  如果復出後還打算繼續留在歌壇裡發展,倒還比較無所謂,一次的失手還能靠未來的努力補救回來。但若只是打算靠以往的光芒來「復出」一下然後又消失的話,一次的失誤,就足以把歌迷們心中原本美好的印象破壞殆盡,我實在不懂這樣的復出意義到底是什麼。
  美國去年就有個復出失敗的例子-惠妮休斯頓(Whitney Houston)。她在演唱會中荒腔走板的演出,激怒了歌迷,讓千呼萬喚下終於復出的期待化成了怒火,毀了她以往辛苦建立起來的聲譽。
  當然啦,台灣歌手的復出還沒有哪個例子失敗到這麼慘烈的地步。但說真的,通常復出這件事,難免會讓歌迷抱著期待,於是標準很難不拉高,想要滿足歌迷要求就更難了,這也是為什麼復出者多半不盡歌迷意之故。
  蘇芮的拒絕復出就顯出了她的智慧。固然她是為了照顧孩子而做出淡出歌壇的決定,但在2003年演唱會結束後,除了幫忙唱了一首公益歌曲「玉蘭花」外(這首也是她最後的單曲作品),她就打算退得乾乾淨淨,不再給歌迷復出期待的空間了。
  懂進退的人才會有這樣的想法。風光的時候好好地光芒四射,既然已經退下來享受平淡快樂的生活,那就不再回頭張望昔日的光鮮亮麗,自然就不會再想要復出了。
  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既然歌壇新人輩出,只要謝幕時候到了,舊人又何必眷戀著舞台不肯下?
  下台能下得漂亮,以後又不再因一時心癢而復出,歌迷們記得的就不會是「可惜她復出後大不如前」這種遺憾,而是台上演出時的完美感動,留給歌迷美好的回憶。
  懂得進退才是不凡。經典且美好的回憶,蘇芮妳當之無愧。
參考新聞:喚巨星蘇芮「我不會復出」
圖片取自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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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30 週五 201021:00
  • 青春永不流逝 - Pet Shop Boys

Pet Shop Boys in Taipei
  昨晚是Pet Shop Boys(寵物店男孩)這對歷史悠久(真的很久,快30年囉)的二人電子舞曲組合來台北開演唱會的日子。從演唱會還沒開始,噗浪/推特上面就陸陸續續出現在現場的人上傳的訊息,開始後更不得了,連照片都即時上傳,讓我這個沒錢買票無緣前往的歌迷哭天喊地、搥胸頓足地在螢幕前尖叫哀嚎不已。
2010 Pet Shop Boys台北演唱會,圖片取自小喬的甜蜜生活

  沒辦法,誰叫老子沒工作,沒閒錢可以去朝拜我最喜歡的兩大團體之一。另一個團體是Tears For Fears(驚懼之淚),今年也來台灣演唱過了。也就是說,我錯過了我最喜歡的兩個團體的台北演唱會,而他們日後應該都沒機會再來台灣了……命運如此殘酷不仁,我還能說什麼呢?(淚奔)
Tears For Fears,圖片取自圣淘沙名胜世界
  Pet Shop Boys自1984年出道至今,累積了22首全英前十名單曲,其中四首是冠軍,當然我最愛之一的West End Girls一定也是冠軍啦,而且此首也是美國冠軍!能同時拿下英美冠軍的單曲其實不多,何況這可以算是他們的首隻單曲呢,由此可知他們剛出道時是多受英美歐陸各地的歡迎!






  我西洋歌曲的啟蒙雖然不是他們,但他們卻讓我在流行舞曲外,也開始接觸電子舞曲。特別是他們的電子舞曲有著冷酷且一切都不關他們事般的疏離感,搭配著看似平淡無奇但事實上卻深刻尖銳的歌詞,構成了奇詭動人的音樂世界,讓我一聽就陷入其中,至今無法自拔。
2010 Pet Shop Boys台北演唱會,圖片取自太妃糖憂鬱狂歡節
  沒想到兩位主唱都50多歲了啊……可是那又怎樣呢,雖然已經掩不住兩鬢斑白,但他們的歌聲還是一樣,歌曲仍舊動聽,即便歲月一步步走遠,我們還是可以在他們的身上找到永不流逝的青春,重溫那些常存心中的美好時光。Pet Shop Boys,謝謝你們9527,愛你們呦~~(kiss)
2010 Pet Shop Boys台北演唱會,圖片取自CielChen的福利課
ps.特別要感謝Pet Shop Boys的慷慨大方,允許並歡迎歌迷於演唱會中拍照、錄影,讓我們這些無緣的人得以一窺演唱會的盛況。(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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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6 週五 201020:00
  • 毒舌派之 JOLIN妳還是在旁邊當啦啦隊就好

蔡依林橄欖球裝.jpg
  歌壇天后之一蔡依林最新的橄欖球裝造型照,最近引起不少話題。由於網路上著名的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對於她的新造型有所評論,蔡天后在她自己的微博上反擊,接著個人意見又在他另一篇文章內不著痕跡地反諷了一下,以致該文又引起網友留言爭論。
  這邊提供兩則新聞連結,其餘媒體的報導內容都差不多〈天后宮真厲害,竟能消弭台灣媒體間的對立,統一了報導內容,實讓我佩服萬分啊〉,我就不重覆了。
蔡依林偽裝巴斯光年 被酸「這不是Vogue」
新造型被批 蔡依林怒飆部落客
  好久沒寫這樣的東西,一時還真不知如何寫起。好吧,先就一些天后親衛軍支持天后的兩個主要理由說起好了。

  演藝圈是很現實的地方,若你不能讓幫你出錢發行唱片、拍電影電視、開節目等等的金主們賺到錢〈至少也要獲得一點虛名或獎項吧〉,那麼沒幾下你就掰掰了。因此,真的有志於演藝圈發展的人,每個人都要努力。雖然努力並不能保證成功,畢竟演藝圈裡還得靠實力與運氣、人脈,但若不努力,基本上也只是曇花一現。
  蔡依林是個很努力的藝人,這點無庸置疑,單看她為了演唱會去練習許多一般人不可能做到的體操動作,就知道她真的很用心在演藝事業上。但是呢,有心於演藝事業的人都一樣的努力,不是嗎?看看利菁,她拼成那樣,可以一次接下好幾個節目,搞得她老公為了她太拼了擔心她的健康問題而吵架,你能說她不努力嗎?但,如果她主持得不好風格不被喜愛,觀眾該罵的還是罵,會轉台的還是會轉台,利菁難道可以因此怪觀眾說,她這麼努力了,你們怎麼可以不看她的節目,不接受她的主持風格?
  所以藝人努力是應該的,想成功就得努力,但台前台下的觀眾,看的是藝人養育出來的作品成果而不是藝人的努力程度。如果藝人努力後的成果不夠好,消費者為什麼就得說服自己,勉強自己去接受一個不夠好、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只因為「這個藝人非常努力」?
  有句俗話說,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想也許很多人就是被這句話給騙了。勞大家都有,苦大家也都有,沒建功就是沒建功,要說論苦勞,那也是大家都有,不能跟功勞相提並論。沒功勞就是沒功勞,苦勞再怎麼多,終究不能成為功勞,藉口有苦勞就妄想跟有功勞的平起平坐,那有功勞的又何必立功?
  這兩者的道理是一樣的。做出來的東西,不好就是不好,怎能因為是努力的成果,就硬要大家都說好?這根本就是兩回事啊。
  另一個理由呢,就是你敢這樣穿嗎?你做得到跟蔡依林一樣的程度嗎?沒本事跟蔡依林一樣就閉嘴!
  這個理由真好,我都快忍不住起立鼓掌了,真是言簡意賅啊!既然這種理由都出來了,那我只好問持這個理由的人,你敢這樣穿上街嗎?
  好了,答案應該很清楚。一百個裡面,恐怕有一百零一個不敢,多出來的一個是路過的阿飄。
  那我再繼續問:既然你不敢穿這樣上街,那你怎知道這樣穿到底好不好看?如果你做不到跟蔡依林一樣的程度,那你怎知道你該不該支持她?那我是不是也該要求你閉嘴,反正你也沒達到你邏輯中可以支持她的標準,不是嗎?
  這麼說吧。演藝娛樂事業,雖不能說全部都可以到達藝術的境界,但也不是絕不可能,然而這可不是隨便搞搞就可以說是藝術的。一般來說,演藝娛樂事業〈或該說工業才對〉,主要就是藉由娛樂大眾來獲取收益,所以大眾覺得好,自然就受歡迎,收入自然就多。藝術則往往不太注意大多數觀眾的反應,創作時比較傾向於作者本人的主觀意識,因此容易變成曲高和寡的局面〈但當然不是全部藝術都曲高和寡〉。
  然而藝術跟演藝娛樂事業,往往都會了表達某種特別的狀況、意境,可能會用很誇張的方式來表現,比方說歌仔戲的濃妝豔抹或是時尚品牌新裝發表會上那些令人瞠目結舌的新裝。這些我們一定不可能穿上街的服裝,即使我們不是演歌仔戲的人,不是所謂的高級時尚交際圈裡的人士,看到好看的、不好看的,平凡一點的人也許就說這表演、衣服好看、難看,好特別、好怪,有藝術時尚學識或對這方面天生感覺敏銳的人,也許可以針對更多細節提出更具體的意見,不論是褒或貶。不管是平凡人的簡單意見或是比較懂得這些的人的深入看法,從來也沒人要求過這些人「必須敢這樣穿」或「跟他們一樣」才能發表意見吧?
  發表意見很正常,每個人都會對遇到的各種人事物發表意見,即使只是腦子裡想想未說出來。發表意見最怕的狀況就是,不懂裝懂以及缺乏理性。不懂裝懂我就不多解釋,反正大家應該都知道。缺乏理性,基本上就是太情緒化,不管是所謂的粉絲或敵視者都一樣,往往在判斷事物時因感情因素蒙蔽了理智。其實這樣的人是藝人們的最愛,唯有這樣的人才有潛力成為死忠粉絲,才能從他們身上榨取到最多的收益,所以藝人們無不使出渾身解數希望能培養出最多的死忠粉絲,不然他們是要賺什麼?
  可是對於被娛樂的消費者來說,成為死忠粉絲其實是最不該的事。一但因為喜歡某藝人就把該藝人的作品、表演、穿著打扮言談舉止等等什麼都當成最好最讚的時候,這就表示該藝人日後的作品表演可以隨便弄弄就好,反正粉絲們照單通收,做得那麼好幹什麼?錢還是照賺啊。但這只會讓藝人的水準降低,掏錢的人卻買不到這個娛樂該有的品質,長期來說只會讓藝人的演藝壽命減短,若這等狀況太嚴重,對演藝娛樂工業的發展也不是什麼好事。
  消費者當然可以成為粉絲,畢竟藝人們如果沒有粉絲的貢獻,還能靠啥賺錢。但在迷戀外,理智判斷絕對不可少,不能因為你喜歡這藝人,就昧著良心說他什麼都好。比方說,某男歌星的創作賣得很好,後來他為了拓展演藝事業版圖而開始演電影,但他的電影真的演得很糟糕,難道還要裝做沒看到地說他演得很棒?好的粉絲該是提出建議,讓他日後能更好,要是真的無法改善,建議他別再跨足演電影都成。或者像他某張專輯真的做得不好,那就別只是為了支持偶像而捧成「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若只是一昧吹捧迎逢,除了讓他更狂妄自大,作品不進反退外,其他還有理性判斷的人自然也會因為可以在別的藝人身上得到更好的娛樂消遣而轉向,對他自己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所以,我們應該因為她是蔡依林,她是天后,因為她很努力,因為我喜歡她,就把自己的理性判斷一筆勾銷,不管她穿什麼唱什麼跳什麼演什麼講什麼都要點頭稱讚拍手叫好嗎?
  再來要談談天后宮老闆很自豪的創新。老實說啦,我是不曉得蔡依林這一身打扮哪邊算創新,橄欖球裝被應用在服裝上又不是第一次〈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總不能說腹部中空然後運動短褲變成緊身長褲,配上黑山姥姥的黑色長指甲再加上埃及艷后的加長馬桶蓋髮型〈突然想到安潔莉娜裘莉在她的新片裡好像也是這種髮型?呃...〉就算創新吧?還是天后宮老闆的意思是,台灣還沒藝人這樣用過所以算創新?
  希望天后宮老闆不是這樣的意思,不然我大概知道為什麼那些天后們入了天后宮後沒多少好作品的原因了。
  創意是不是就要特別,倒是不一定。不過呢,如果創意是打算走特別路線,那就特別一點才有效果。橄欖球裝能算很特別嗎?真的要特別,Lady Gaga的例子放在那邊,怎不去學一下?是因為怕太特別了,所以就當個縮頭烏龜,意思一下就好了嗎?說很特別差得遠,說很平凡也不至於〈沒事誰會穿橄欖球裝上街?〉,搞得不三不四不上不下,裡外都不是,畫虎不成反類犬,是要讓人如何稱讚叫好呢?
  至於蔡天后在她微博上的反擊,那就真的是自信與風度的問題了。一個藝人既然敢拿出你的作品上市讓消費者聽或看,本來就要有接受批評的雅量。而就她反擊這件事來看,她其實對她自己的造型也並不是那麼有自信,所以才格外禁不起評論。看看Lady Gaga,她的造型誇張程度哪是蔡天后能比擬於萬一,難道沒有人批評過她嗎?當然有,但她自信夠,所以對於負面評價從來也沒聽到她惡言相向,繼續發揮她在誇張造型上的創意。
  Lady Gaga出道才兩年,蔡天后你出道多久了,妳不是很努力嗎?怎麼努力了這麼久,這些藝人該有的修養與智慧,卻遠比不上這麼一個後起之秀呢?妳的努力,難道只是用在製造各種緋聞搶名聲、培養死忠粉絲好撈錢嗎?
  至於這套衣服,天后宮老闆說是國內設計師做的,所以設計成這樣我想也不能過責蔡天后與天后宮老闆了〈委屈兩位了〉。看看一些著名的台灣服裝設計師:吳季剛、古又文、Yu-Chieh Lan、劉美惠、賈雯蘭、簡鈺峰、潘伯勳等都是在國外才有那個環境發光閃亮,所以對這套橄欖球裝這樣的創新度、如此的特別感,我們還能要求些什麼呢?
  話說回來,如果蔡天后真的對橄欖球這麼情有獨鍾,那也不妨。就我所知,國外是有女子橄欖球隊的,所以如果這麼想打橄欖球的話,那至少也參考一下國外女子橄欖球隊的隊員條件。看看圖片,蔡天后妳不覺得妳太單薄些了嗎?恐怕經不起橄欖球那樣激烈的衝撞吧?所以給妳良心的建議,妳要不要考慮當橄欖球隊的啦啦隊就好,反正妳身材好又嬌小,加上妳早就練好劈腿之類的體操高級動作,相信應該可以勝任愉快的!

本文圖片來自蔡依林偽裝巴斯光年 被酸「這不是Vogue」、Otago Daily Times、Mawi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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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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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7 週三 200815:00
  • 什麼叫公平?


  這是第二次寫星光文。並不是撒旦寫星光文寫上癮了,只是因為今天看到袁惟仁因為被網友批評評審不公平,因此決定辭去超級星光大道評審的新聞,覺得不太爽,所以才又寫這一篇。這一篇並不是特別要挺袁惟仁,而是要讓大家搞清楚,歌唱、音樂界(或者說,藝術領域)的比賽裡,根本沒有所謂的公平這件事。
  我在上一篇星光文「冠軍是她?那欸按捏?是作弊內定的嗎?」裡就已經說過了,這根本就只是將唱片公司選擇能發片的歌手過程搬上電視做成一個節目來播出而已。這個節目是要找出可以發片的歌手,而不是要比誰唱得最好誰該拿冠軍。在這個原則下,評審要評的,本來就不是誰唱得最好,而是找出誰發片的話最有可能紅,最有可能大賣。

  在這個先決條件下,這個選秀過程就已經沒有所謂的公平可言了。特別是像音樂、文學、電影之類這種訴諸於人類情感共鳴的藝術,要拿來比個高低時,本來就沒什麼公平可言。就算儘量在技術層面做到公平(比方說音樂比賽分成流行樂、古典樂等等),但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專注的重點也不同,除非是讓機器來評審,要不然只要有兩個人,就會有兩種意見,更何況星光大道有五個評審,每個評審各有各的看法,根本就不足為奇。
  既然每個評審的看法都不同,我真不知道什麼叫公平。要大家都用歌唱技巧好不好來評分嗎?那又唱又跳的舞台型參賽者就活該低分?歌唱技巧好不好又該怎麼判斷,是要看誰尾音能拉最長最久,然後抖最多音的獲勝嗎?如果要這樣比,乾脆大家拉到KTV店比就好,只要搬出那台可以打分數的機器來評分,誰拿滿分就誰贏,最是公平不過,還請這些評審來幹嘛?
  既然這個節目就是要找發片能紅的人,那麼請這些曾經或現在還是歌手、創作者、製作人的人用他們的專業來幫他們尋找恰當的人選,他們當然可以就自己專長的領域去判斷參賽者是不是這樣的人選,因此每個人評審的喜好與看法不同本來就很正常。而為了達成共識,評審們彼此有所討論更是不可避免的,這幾乎是這種合審制度下必然發生的事。
  就我所知,許多文學獎、音樂獎、電影獎,只要是合審制,就一定都免不了評審們互相討論去爭取別的評審來支持自己的意見的事。比方說,國內像時報文學獎(現在還在嗎?)事後會把評審過程公開,讓評審們彼此間爭論、拉票的各種意見讓讀者了解,知道為什麼某部作品會得首獎而另一部為什麼只得佳作或落選。這樣做的獎項也不只這一個,印象中以前金馬獎(現在好像沒這樣了?)跟哪個每年的十大專輯(我忘了全名了)之類的獎項也會公佈評審的爭論、拉票與妥協過程,讓大眾得知為什麼是他們能得獎或入選,或是落選的話,評審到底是以什麼原因淘汰了他們。
  所以這種制度公平嗎?某種程度是公平的,因為這是評審們公議後的結果,即使部份評審可能不贊成不滿意。但事實上這也不甚公平,因為若換一批評審的話,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但無論如何,既然這一季節目請來的是這幾位評審,那麼本來就是依照這幾位的標準在找新秀,新秀如果想得到發片機會,除了發揮自己的長處外,本來就該去「討好」評審們的喜好,無法討好評審的喜好而被淘汰,只能怪自己沒那個本事,就別怪什麼評審不公平。
  說實在話,這種選秀評審本來就是先依照直覺判斷這個參賽者有沒有紅的特質,之後才會注意有沒有實力或其他條件。我不知道這些的直覺到底有多準,但我認為好歹他們是在演藝圈、歌唱界裡打滾過的人,對這方面的判斷絕對比起一般民眾來得準確多了。所以觀眾或網路上的鄉民因他們自己支持的對象被淘汰就認為評審不公平,這根本就是莫名其妙。我可以了解「護主情切」下那些情緒性的語言,但我並不認為怪評審不公平有什麼意義。就像我前面說的,這種訴諸人類情感的藝術,本來就沒有公平可言,評審們也只是以他們比較專業些的知識與判斷法,去認定哪一位比較能感動他(們),哪一位比較不感動他(們),然後去「猜」哪一個比較可能紅比較可能賺大錢罷了。
  感動人心這件事,基本上本來就不該用公不公平來看的。你覺得感動到你,但未必感動到他人。要不然李安的斷背山不感人嗎?為什麼得不到奧斯卡最佳影片?只因為電影是同志的故事,所以就得不到獎?這公平嗎?但問題不在公不公平,而是美國影藝學院的會員就是這樣投票,他們就是認為另一部電影更感動他們更值得獲獎,而不是你覺得該得獎的一定要得獎才算公平,不是嗎?
  所以拜託這些鄉民觀眾們,別再只會護主情切了。什麼叫公平?並不是你支持的人晉級就叫公平,不是評審必須照著你的想法來評就叫公平,而是這種選秀本來就無所謂公平可言。如果再看不破這點,不管以後評審怎麼換,你們還是會一天到晚高喊不公平,喊到死也不會有什麼改變的。
本文圖片取自大紀元時報(找不到第四季的照片,只好拿第一季的陶子抵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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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1,002)

  • 個人分類:撒旦亂撒野-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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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8 週一 200815:00
  • 冠軍是她?那欸按捏?是作弊內定的嗎?


  第一次寫星光文,撒旦真是感到害羞....。沒啦,其實是因為並不常看這個節目,當然就沒啥想法可以寫。但對於這次的冠軍內定風波,反而因為我並沒有常看之故,並沒有特別喜好偏愛任何一位,也許更有立場來講點比較客觀些的話。
  八月十五日星期五總冠軍徐佳瑩出爐後,有許多不服氣的人認為徐佳瑩的表現不算很好,為什麼可以拿冠軍。理由不外乎她唱得只算普通,其他人唱得更好諸如此類的。當然也有不少人認為徐佳瑩只不過會創作而已,為什麼評審這麼偏愛她。

  我看到這些理由,其實都會很想笑,心想這些人會不會太單純了點,或是說根本就沒搞清楚超級星光大道倒底是在幹什麼。我記得陶晶瑩好像有講過,這個節目要挑選的是「可以出唱片的人」,或者說是出唱片後最可能紅的人,並不是要比賽選出歌藝最佳的人。所以為什麼非得要歌唱得最好的人拿冠軍?照陶晶瑩的說法,該節目的冠軍應該是該節目及評審、唱片公司認為最符合出唱片會紅的條件的人才對,不是嗎?
  我們都知道,歌唱得好但卻不紅的歌手太多了,這邊就不再舉例。相反的,歌唱得不怎麼樣但卻能紅的人卻不少。比方說,莫文蔚。
  若以莫文蔚的「歌藝」,放在超級星光大道裡來比賽的話,大概第一次初選就被刷掉了。但為什麼她能這麼紅,而且竟然還能拿到金曲獎最佳女歌手的榮耀?這豈不是莫大笑話嗎?但當然不是笑話。雖然莫文蔚歌唱得真的不夠好,咬字不怎麼清楚,key會跑音會飄,唱跳激烈時還會中氣不足,常常很多高音上不去,但那又怎樣?她唱起情歌來就是感動人心,在舞台上就是魅力四射,誰還在乎她的歌藝不夠好?
  再說,徐佳瑩也並不是唱得很差,基本上該有的基本功她還是有的。說歌藝完美是談不上,但也還算不差,至少勝過許多已發片的歌手啊!
  至於她會創作,事實上就是她勝出的最重要武器。看看這三屆,哪一位敢拿自己的創作出來唱?沒有。這表示什麼?表示能創作這件事,就是跟其他人做出市場區隔的關鍵。三屆超級星光大道比到現在,大家幾乎都只想在歌藝或舞台表演上取勝,如果還要繼續比下去,選出來的人彼此風格相差一定不會太多。別忘了,既然是要出唱片,那麼唱片公司為什麼要選出一堆風格相近的人來互相對打搶市場?好不容易有個會創作的,外貌、歌藝即使不是頂尖至少也還不差的人,當然要挑她出唱片,才能避免與前兩屆的發片者對打導致銷售受到影響啊!
  既然徐佳瑩的特色在於創作能力,那麼如果歌唱得好固然最好,唱得普通其實也無所謂。這個例子我可以舉陳綺貞來說明。陳綺貞最大的特色也是她的創作,以比較嚴格的標準來看她也是屬於唱得不好的那類。中氣也不是很夠、音也會飄、key有時候也會跑,音色、技巧等等都談不上好。她就是以創作取勝,以她詞曲架構出來的獨特氣質與風格擄獲人心,不是嗎?創作歌手本來就不必非得連歌唱實力也超棒才行。發片的歌手都必須有自己的特色,沒必要也不可能每一個領域項目都滿分啊!
  既然這樣,超級星光大道冠軍是不是內定、評審是不是偏袒哪位,根本就不重要。能夠殺進前十名,這些留下來的人一定都具備了一定的實力。這時候評審(以及製作單位、唱片公司)除了對基本功下判斷外,當然就是要以他們曾經是製作人、歌手、創作者等等不同的身分來觀察與猜測留到最後的參賽者裡哪一位發片後最可能會紅。因此我認為,就算因為評審與製作單位、唱片公司根據這麼多場比賽的觀察後認定徐佳瑩發片比較有可能紅而「作弊」、「內定」讓她拿冠軍,這也沒什麼不對。頂多只能說他們的手法太不純熟太不內行,笨到這麼明目張膽地當著現場觀眾的面討論,而且還播出來而已。
  話說回來,歌唱比賽拿冠軍,也不能保證出片一定紅,沒拿冠軍的人出片也不必然不紅。我記得蕭亞軒參加的那個歌唱比賽也並未拿冠軍,但她不紅嗎?至少大紅過一陣子吧!而同一個比賽的冠軍(我忘了是誰了,是Ruby嗎?)出片卻慘遭滑鐵盧,我記得只發了兩張就自歌壇中消失。所以如果真的有實力,根本就不必在意是不是拿冠軍,該在意的是,有沒有顯露出自己的特色,尤其是「發片會紅」的特色,讓唱片公司能夠肯定,這樣就算連前三名都沒拿到,也一樣有機會發片。
  所以一直攻擊冠軍作弊內定的人,該醒醒了。這種唱片公司用來挑選新秀發片的節目,本來就不該期待能有多公平。製作單位只是把選秀的過程拉長,把人選範圍擴大,然後將整個過程包裝後播出。這不但順便製作出個節目來播出賺錢,又可以選出未來值得發片的歌手,更可以利用這個節目幫這些未來的歌手先打好廣告培養出名氣與粉絲,一魚三吃,無論如何不會吃虧,何樂而不為?觀眾也不過只是看熱鬧得到娛樂效果罷了,硬要追究選秀節目公不公平,有什麼意義?等你拿錢出來開唱片公司當老闆時,想決定誰拿冠軍,誰就會是冠軍,現在講得再多也都只是嘴炮而已 !
本文圖片取自聯合追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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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3 週三 200823:59
  • 毒舌派之 該罵的是嗜血八卦的鄉民,不是陳冠希阿嬌他們


  本來這件事我是不太想多說的,網路上已經有很多人發表相關意見了,並不差我這一篇。但在BBS上看到一堆人討論陳冠希的老二算不算很小,看了就覺得很火,所以還是決定寫這篇來罵人。
  對,這篇就是要罵人的,你要看我不反對,要是自己覺得被罵到了,我不會道歉的,你自己考慮要不要看。要是來這邊想跟我對罵,勸你省下打字的力氣與時間,我不會理你的。

  首先我必須說明,這件事裡面我一點都不覺得陳冠希與阿嬌她們有什麼不對。以法律層面來說,拍裸照/做愛照並不犯法,犯法的是散布這些照片的人,而不是拍攝的人。所以有人覺得該怪陳冠希為什麼要拍這些照片,我認為根本是這些人自己心理有問題。哪裡有問題?很簡單,自己心裡對性有著異常的恐懼,所以認為跟性有關的都不好不乾淨,最好世界上大家都是無性之人,一切就不會有問題了。但真的不會有問題嗎?真的可以讓所有人都無性化嗎?這我想就不必爭論了,會這樣想的人兩個字可以形容,腦殘。只要雙方或眾當事人們都願意,性就是好的,就是大家都可以好好享受的,有什麼好恐懼避諱的?
  每個人都喜歡把自己喜歡的東西記錄下來,不管是用什麼方式,文字也好,照片也好,影片也好,或者有人覺得自己的腦容量夠大,記憶力夠強,能夠把所有東西都記在腦子裡永遠不會忘,這樣也很好。不過我並不覺得,陳冠希他們用照片或影片來記錄做愛時的回憶有什麼不對。如果看到美好的事物會想記錄下來,那麼為什麼記錄美好的做愛過程就要被認為是不對的?明明就都是美好的事物,為什麼只要跟性有關,就被要一些死古板用那些吃人不吐骨頭的道德觀來打壓抹黑?這樣的人老實說我遇多了,越是這樣的人,做起他們自己口中的「壞事」來越是勝過被他們口中所罵的那些道德淪喪沒有良心的人。真小人還好應付,偽君子才真的可怕。
  另外讓我肚爛的是許多人公開要求別人把這些照片寄給他。說真的,以我的觀念來說,如果是當事者自己願意,那麼當事者要給誰看其實都無所謂,但重點就在於當事者願意。而這件事裡面很明顯的當事人們並沒有公開散布給不相關的人看的意願,如果肯,當年(阿嬌說那時候還小不懂事,可見不是最近拍的)早就散布出來了,又怎會到這時候才散布出來。所以對於這些要人家寄照片給他們看的人,當然還有那些主動轉寄給別人看的人,我都特別感到不爽。這是很容易體會理解的事,如果你自己不願意給別人看的東西被別人公開了,你自己會怎麼想?那麼為什麼你對於別人不想被公開的事,卻這麼感興趣?將心比心,這點做人的基本道理,難道你們這些人只會要求別人,但自己卻做不到嗎?那麼以後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你自己身上,這就叫現世報,根本就不會有人同情你,那是你自己的報應,我只能送你四個字,活該死好!
  還有,就是一開始我說讓我很火大的,許多人討論陳冠希老二是不是算小。我沒見過照片,但老實說,別人老二小不小關你們屁事?做愛不是有根大屌就好,最重要的是要雙方都投入並尊重對方的喜好與玩法,屌的尺寸根本不算什麼重要條件。一天到晚在意老二尺寸,根本就搞不清楚重點。更重要的是,陳冠希屌大屌小,跟他做愛的人都不在乎了,你們這些人有什麼好說話的?難不成你們這些人想跟陳冠希做已經想很久了,不然為何這麼在意他的大小?
  還有人說照片中的女星眼神迷茫,像是被下藥或灌酒,所以應該要追究陳冠希是否以不當手段讓女星們同意拍照。但我覺得,這些人根本就只是想當道德警察,一點實際意義都沒有。女星們被拍照,不管是不是自願的,清醒了後如果後悔,也早就該有所行動(也許這就是照片早被刪掉的原因?)。如果是自願的,那不管是用藥或是喝酒,那都是當事人們自己的選擇,他們自己高興就好,當事人都沒說話,外人到底在追究什麼?更何況,就算正常狀況,在很爽的時候,眼神本來就很有可能變得迷茫,這並不是不可能的,只用這個理由要反推說陳冠希以不當手段讓眾女星非自願拍照,會不會太牽強了點?要當柯南,麻煩也專業點,不要丟柯南的臉好嗎?
  這件事會鬧得這麼大,基本上並不是照片有多淫蕩,雖然我沒看過這些照片,但我絕對相信這些照片的淫蕩激情度一定比不上網路上隨便抓就有的眾多情色照片。重點在於當事人們都是演藝界名人,所以才引起許多人的窺探慾,一開始想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照片,在知道是真的後,又開始對照片裡的當事人們的身材尺寸樣貌姿勢品頭論足,說長道短。而這些,說穿了就只是種好奇心的不良發揮,對於名人的私生活許多人會想知道到底他們是怎麼過的。但老實說,大家都是人,你怎麼過,他還不是一樣怎麼過?你會做愛,那麼他們也做愛,又有什麼好稀奇的?你會上薇閣去玩那種據說有很多花樣的八爪椅,那麼他們玩自拍又算什麼?你會有好奇心,也不過就因為他們是名人罷了,脫下這個光環,大家還不是都一樣,那麼到底有什麼好窺探的?如果他們不是名人,這些照片也不過就只是茫茫網海裡多到不能再多的情色照片中的幾張罷了,還會有這麼多人感興趣,新聞會鬧得這麼大嗎?說不定還被你們嫌說不夠激情不夠淫蕩哩!
  所以我說,該罵的不是陳冠希、阿嬌他們,真正該譴責的是把照片散布出來、到處轉寄、對名人私生活好奇的嗜血八卦鄉民才對。如果這件事裡面有人受到傷害,那就是你們這些嗜血八卦鄉民幹的。不要只會說陳冠希他們怎樣不對,不是你們,就不會有這樣的事,你們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如果要罵,就罵你們自己那些假惺惺又不懂得將心比心的道德感以及莫名其妙的八卦偷窺慾吧!
本文圖片取自大紀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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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3 週四 200816:00
  • 毒舌派之 給不專業不敬業,只能死當不准重修的粉絲們


  老實說,這次要毒舌前,我的確是有點猶豫,有點不知道該不該寫。這並不是怕毒舌了會得罪廣大粉絲們,而是如果照這些粉絲的邏輯,我根本沒有資格寫這篇。不過話說回來,我若沒有資格寫這篇,大概也沒多少人有資格寫,畢竟廣大粉絲們頂多只是粉絲,而不是真的待過唱片界、會唱歌或者會創作,而至少我待過唱片行、唱歌還算常被說不錯,而且也會創作-就算只是兒歌級,也比這些粉絲們連兒歌都寫不出來要來得有資格多了。

  其實這些粉絲也不是完全都不及格,至少看到自己心愛的偶像歌星被評論,還懂得跳出來捍衛自己的神主牌。不過,這些粉絲們大概就只有這項及格,而且也僅是剛好及格。怎麼說呢?
  捍衛神主牌其實並不為過,但要捍衛前得先搞懂要捍衛的是什麼,以及能夠捍衛到什麼程度。要捍衛什麼,就是說要先搞清楚這塊神主牌的強項或特色是什麼。例如陳綺貞,說她創作方面很有成績是可以的,但如果說她演戲演得很出色,別說聽到的人覺得好笑,大概連她自己都會覺得太滑稽了。能夠捍衛到什麼程度,就是說要搞得清楚這塊神主牌強到什麼地步,或是特色的細節。一樣拿陳綺貞來說,說她唱歌很輕鬆自在讓人感到舒服是可以的,但若說她的音質好音準夠讓人感覺像天籟一般,那也未免灌水灌太多,崇拜到分不清楚好壞的地步了。
  每個粉絲有每個粉絲表達喜歡偶像的方法。有人會瘋狂收集每一張專輯,連換了三次封面的專輯也照樣每張都買以示支持。有人會全省走透透,每一場簽名會一定到場,不但專輯封面拿出來簽,還恨不得連內褲都拿出來簽名,然後每天都來個愛的接觸才能略微表達愛慕之意。當然也有人不以實際追星行動來表達,而只是在心裡默默地喜歡著,電腦桌面換成偶像的圖片,手機鈴聲設定成偶像的主打歌,房間貼滿了偶像的海報,然後聽的是從驢子(註)下載下來的免費MP3。
  這些表達喜歡的方法無所謂哪個好哪個壞,要用哪個方式我都沒意見。我有意見的是盲目的崇拜。這是指,因為喜歡這個偶像,就把這個偶像給「完美化」了,這個偶像的一切就都是最美好最棒的了,容不得這個偶像受到一點評論,即使這個評論是個實話,也要群起而攻,用自己認定的完美形象來詮釋心中的偶像,完全無視真相的存在。
  說真的,現在很多粉絲就是這麼的無知,只活在自己的想像中,以為偶像是夢境中的白馬王子/白雪公主,飄渺夢幻而不食人間煙火,完美而毫無缺陷,無法接受偶像也不過只是個跟你我大家都一樣的人。一旦戳破了這個夢,馬上就跳出來大罵戳破夢境的人,死都不肯面對現實。
  親愛的粉絲們,趕快醒醒吧。這些偶像跟你我一樣,會放屁,會挖鼻屎,會罵髒話,當然也不是完美的。要當人家的粉絲,並不是瘋狂地迷戀人家就夠格,不要連人家放個屁都是香的,鼻屎都是甜的,操了你家祖宗十八代你還覺得真榮幸,那跟小李子有什麼兩樣?
  說到迷戀偶像,你們這些粉絲真的很不夠格。真的迷戀的話,一定會很清楚偶像的優缺點,這樣才能喜愛他的優點且包容他的缺點(甚至當成他的特色)。
  比方說莫文蔚吧。如果以歌唱技巧這個層面來看,她幾乎可以說是不及格的:聲音會飄,會走音(唱現場的時候更嚴重),咬字不夠清晰,也沒什麼技巧可言。但她唱得不好嗎?不,我覺得她唱得不差,很有個人特色。為什麼?因為她唱情歌時很能把握那種感覺,該激動時激動,該黯然時黯然。唱快歌時則可以表達出適切的動感,讓人不自禁地將注意力轉到她的節奏上,即使只是歌聲,都可以想像出她的舞動。
  若論舞藝,她其實頂多也只是及格而已,比起眾多舞台型歌手(如蔡依林),她真不知道排到哪去。但她的舞台演出好看嗎?說真的,還真好看。她在舞台上就像萬物在春天甦醒了一樣,整個人都活了過來,這時候即使她舞步出錯、音色不佳、走音唱錯,也都讓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了。她的舞台表演是讓人覺得想要一起舞動一起參與一起上台瘋狂玩樂的,這與張惠妹就不一樣。阿妹站在舞台上時有種霸氣,I'm the queen (or king?) of the stage,讓人目眩神迷但卻不敢冒犯。
  親愛的粉絲們,你們分辨得出這些差別嗎?搞得清楚偶像的優缺點以及特色嗎?還是只是嘴巴說好喜歡,但是卻搞不清楚喜歡什麼,看到偶像的表演只會說好棒,但問你棒在哪卻只能啞口無言?
  粉絲不是這樣當的,好嗎?
  身為粉絲,麻煩你們敬業專業一點。要喜歡偶像儘管去喜歡,但也請搞懂你喜歡這個偶像什麼,更要弄清楚沒有哪個偶像什麼都厲害什麼都完美無缺的。被評論了不管是好是壞,該高興就高興,該虛心接受就虛心接受,而不是為了保護心目中的偶像不「受傷」,反而要人家噤口閉嘴不能說實話只能說好聽話。這只是在保護你們心中的完美偶像形象不被破壞,並不是真的愛護偶像該有的表現啊!
  另外,粉絲們,拜託一下,要罵人捍衛心中偶像也要搞清楚狀況再來罵。
  首先,歌唱得好不好有很多判定標準,雖然這些標準也不見得有多客觀,但好歹比起你們只會說「唱歌好聽」來的可信得多。一個本身是得過金曲獎最佳女歌手的歌手、創作者以及製作人發表的評論,我想無論如何都比起粉絲們盲目崇拜下說的「唱歌好聽」來得專業許多。
  其次,我不懂「電視節目搶回收視率」與「歌唱得好不好」有什麼關係。用這個怪理由來捍衛自己的偶像,實在莫名其妙到了極點。因為歌唱得好所以收視率上升?那怎麼歌壇上歌唱得好的還是有許多人都賣得不好,唱得不好的而賣得好的人比比皆是?以後想要收視率好,找偶像來演來唱就好了,是不是這樣?
  另外,歌像兒歌也不算什麼謾罵攻擊,這不過是現在國語歌壇的狀況而已。兒歌不見得不好聽,而是不成熟(以成年人的觀點來說)。基於現在創作力的下降,國語歌曲早就退化得很嚴重了,許多歌曲的不成熟度的確不會比兒歌好多少,感覺上就是為了出片而趕工做出來的,粗製濫造,騙錢的程度令人髮指。當然粉絲們願意為了迷戀偶像而乖乖掏錢出來買兒歌,我除了敬佩外也只能敬佩,不過請你們別鄙視兒歌,至少你們聽的就是兒歌級的國語歌曲,況且你們連兒歌也寫不出來,不是嗎?
  真的真的,拜託你們這些粉絲,現在任何一項行業都講求專業敬業。請你們既然要當粉絲了,就認真一點,不要搞不清楚狀況,為了迷戀而迷戀,卻連迷戀的偶像到底是怎樣的都搞不清楚,一點都不敬業也不專業。粉絲真的不是這樣當的!
  老實說,如果這樣的粉絲可以打分數,我絕對給不及格,死當,而且以後也不必再來重修了。只知道盲目迷戀偶像的粉絲,連當粉絲的資格都沒有,還重修什麼?
註:一種P2P檔案分享工具程式
新聞參考:
陳珊妮《超偶》毒舌 惹怒張棟樑歌迷 連署喊逼退
本文圖片取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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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1 週三 200700:00
  • 毒舌派之 周杰倫,不要只會罵人買排行榜名次


       周杰倫,我知道你敢公開罵人買榜,某種程度上算有種。不過,如同nt女王所說的,你真的只是隻陽光傻屌,就算有點種,也非常的沒大腦。
       「買榜」這件事在台灣根本就不是祕密。我其實不太懂,「揭發」一個不是祕密的事,為什麼會得到這麼多人的稱讚。不過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周杰倫,你有沒有搞清楚台灣所謂的排行榜到底是什麼。
       你真的以為台灣這許多排行榜,真的只是「排行榜」而已嗎?
       如果你真的認為是,那我只能說,你真的只能當陽光傻屌而已。虧你在唱片工業裡也待了好幾年,真的都是白待了。
       台灣的排行榜濫觴是何時開始的,恕我不夠老,沒能搞清楚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我所知,可能是昔日張小燕在華視綜藝一百節目裡所做的銷售排行榜單元,以及羅小雲在廣播節目(忘了哪一台)知音時間裡依照聽眾投票做的單曲排行榜,讓排行榜文化開始瀰漫著整個台灣音樂市場。然後民生報也搞了個排行榜來玩,什麼時候停止的我就不清楚了。再來就是一開始聲勢浩大卻虎頭蛇尾的IFPI排行榜。最後就是現在這種各家唱片銷售通路自己搞自己的排行榜來玩,說是遍地開花也不為過。
       但說真的,這些排行榜真的有意義嗎?
       有,不但有意義,而且意義還很大,只不過這個意義與大家認知中的意義大相逕庭罷了。
       一般都認為,排行榜是要揭露出某段特定時間內(通常是指一星期)以銷售量多寡為基準的排名(這裡不討論票選類排行榜,與本文要討論的部份無甚關連),因此一定會認為排行榜要公正才行,不能作弊。不過,這個認知用在國外如美國、英國或是日本是行得通的,但對台灣的狀況來說,這種認知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才會這麼想。
       台灣的排行榜,根本就是行銷工具,簡單講,就是用來當廣告的。
       因為台灣始終都沒有公正且獨立的機構,以公開公正且可信的方式去調查每一張專輯的實際銷售數字,因此從台灣開始有銷售排行榜以來,沒有哪個排行榜說得出排第一的銷售量是多少,第二又是多少。既然如此,那麼銷售排行榜的可信度如何,可想而知。
       咦?那麼不是常看到唱片公司老是慶功,說某某專輯大破多少萬張?
       噗嗤。這種唱片公司放出來的消息如果可以相信,那廣告就不叫廣告,而叫真相了。一來有誰看到可信度高的銷售統計數字?這可不是唱片公司自己說了就算的。二來,鋪貨量與實際銷售量是差很多的,唱片公司並不會告訴你那個「大破」的數字很可能只是鋪貨量而已。等宣傳期一過,大概有一半都會被退回唱片公司打入倉庫,等待日後找時機賤賣大清倉。
       那,IFPI不是獨立的機構嗎?為什麼他們的排行榜也無疾而終?
       IFPI是獨立機構沒錯,但他們的排行榜計算方式,卻比普通排行榜更不可信任。我還在唱片行工作時,IFPI排行榜正好開始運作。每週時間到了,他們會郵寄(或傳真)新一週的空白榜單過來,讓參與排行榜調查的唱片行(所以不是每一間唱片行都有喔!)自行填寫好名次後回傳,然後他們再依照各唱片行回傳的名次去做積分統計,依照積分排名次。
       知道了吧,這就是IFPI排行榜的調查方式。
       也就是說,小唱片行的第一名賣100張,跟大唱片行的第一名賣10000張,得分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第一名與第二名銷售差距10000張或差距1張,積分統計上也是一樣差一個名次而已。
       更好笑的是,唱片行是人工填寫名次回傳的。所以填寫的人大可依照自己的喜好去填,也無須附上銷售數字為佐證(當然唱片行多半也提不出實際銷售數字)。
       這種制度下,連買榜都不用了,只要唱片公司業務有辦法跟唱片行負責填排行榜的人打好關係,就算明明連20名內都擠不進去的專輯,都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登上冠軍寶座。
       台灣的排行榜始終做不起來,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辦法建立起具普遍性及可信度的調查方式,因此在各做各的情況下,排行榜就淪為唱片公司的行銷工具。
       基於大部分消費者對排行榜的迷思,只要唱片登上某排行榜冠軍,對銷售數字多少一定會有幫助。而現今排行榜多半都是通路自己做自己的,只要唱片公司有心,通路自己也不覺得排行榜該詳實反應銷售狀況的話,郎有情妹有意,排行榜變成行銷工具,根本就是必然的現象。
       周杰倫,你這麼精通打口水戰這個行銷妙招,怎會連這點小道理都不懂?還是說,因為你不想在這種管道花太多錢,也不願意看到別人由此得利,所以乾脆揭穿這個不是祕密的祕密,讓大家一拍兩散誰也得不到好處?
       我實在不懂,不管買不買榜,台灣現今各家的銷售排行榜本來就沒多少可信度,難道會因為你不買榜或是大家都不買榜,排行榜的可信度就提高了?所以你罵人買榜的意義到底何在?想去除這種「陋習」以提高排行榜的可信度嗎?
       你的大腦到底有沒有在運作?思考力真的差到這種地步?
       如果你真的這麼有正義感這麼有種,那請你先宣佈退出所有排行榜,然後催生一個真正獨立、公正、公開,且具備可信任之銷售調查技術的機構來做銷售排行榜,等到這個機構的排行榜開始運作,你再重新接受排行榜的銷售調查與排名也還不遲。反正你這麼會行銷,有沒有某某排行榜冠軍這種頭銜對你根本沒差,一樣可以賣得嚇嚇叫,不是嗎?
       狠話人人會說,如果靠著罵人就算有種,就像憑著衝動就硬上的傻屌沒什麼兩樣。如果你真的有心想讓排行榜回復到它該有的本來面貌如同Billboard或ORICON的話,不要只會張口罵人,那跟野狗亂吠沒啥兩樣,請去做些能夠改善現狀的事才有實際意義,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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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3 週二 200700:00
  • 毒舌派之 小鼻子小眼睛沒胸襟沒腦袋的光良


       很抱歉下了這樣…難聽的標題,喜歡光良的人可以選擇跳過不看。如果你願意冒險讀下去,那就不要看完了後暴跳如雷,然後在我這座小小的遊樂園裡到處撒尿撇大條,放火潑油漆。非理性但還知分寸的回應我會留著但不會回,不知分寸的回應就很抱歉了,下次你再回來想對罵的時候,請到垃圾堆去撿你的回應並請你帶回家,並請你以後不要亂丟家庭垃圾在本遊樂園裡。(如果還有以後的話)
       小鼻子小眼睛,當然不是說你長得獐頭鼠目(獐頭鼠目的人是我)。我知道你長得算斯文秀氣又有才華,當然值得肯定。但是你要知道,想真的讓人敬佩喜愛,並不是你會創作會唱歌就可以。講得難聽點,這樣子的人滿街都是,很多人絕對不比你差,他們只是沒機緣出唱片而已。如果這些人都可以出唱片,你恐怕很難像現在這般意氣風發、趾高氣昂了。
       小鼻子小眼睛,就是說你沒氣度。
       我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你們為什麼拆夥。是為了分錢不均還是誰追誰被拒絕了惱羞成怒,通通不關我的事。不過你沒聽過嗎?君子絕交不出惡言。好歹他也是昔日夥伴,你們是一起打造出無印良品良好口碑的。現今拆夥各奔西東,買賣不成情義在,有必要對外公開批評對方嗎?
       更何況還是隔空炮轟,在人家釋出在紀念性日子可以再度合作的善意下。你會不會太無情涼薄了?
       知道你要出新專輯,人家稱讚你作品有特色,即便對方是陌生人,難道你就不會說聲謝謝?就算是客套話,這也是一種禮貌。即使從前有什麼嫌隙,人家也願意伸手出來了,你還在小鼻子小眼睛地斤斤計較什麼?就算心裡的疙瘩還在,禮貌一點地拒絕很難嗎?你是希望大家聽你唱歌,還是希望看你們演雙姝怨?
       你們要是對彼此有什麼不滿想宣洩,那也簡單。知道錦繡二重唱吧?她們就曾經在某談話節目裡(抱歉節目名字忘了)把她們爭吵與對彼此不滿的過程公開講出來,這樣不但可以讓所有粉絲了解到底發生過什麼事,同時也可以更了解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樣才有辦法一起解決並且相互體諒。就算真的不可挽回,也能夠了解彼此為什麼這麼想那樣做,要分手也可以了無遺恨,並祝福對方能夠實現自己的理想。
       可是,像這樣隔空批鬥算是什麼?難不成是學了阿扁大總統,年紀到了只剩一張嘴嗎?你是想製造話題增加曝光率,還是想製造與論同情認為是你這個小媳婦被欺負好可憐?
       說到小鼻子小眼睛,一定要提小鼻子小眼睛最會做的事,就是翻舊帳。
       說品冠都不創作,只唱別人的歌曲?你的意思是說,你會創作,都只唱自己寫的歌,好了不起,真是偉大。可是我很想問你,你到底懂不懂音樂?
       創作固然不那麼容易,但其實也沒多難,難的是寫出一首感動人的歌。但創作也要有人來詮釋,要有人來唱。唱歌大家都會,但要唱得好就不容易。歌唱得好,一樣撼動人心。這兩者如果是同一個人,固然算是天作之合,但分開來看,並沒有會創作的人地位格調就高於只會唱歌的人這回事。請問你,如果有一首好歌,品冠要因為他自己會創作所以就拒絕唱嗎?如果換做是你有機會唱崇拜(註一),你唱不唱?如果是斷了線(註二),你唱不唱?你憑什麼批評品冠唱別人寫的歌這件事?
       身為創作者,唱自己的作品固然天經地義,但如果不吸收別人好的部份,那麼再怎麼創作也就只是這樣。一灘水如果沒有新的水注入,最後就是變成一灘死水,慢慢發臭並且漸漸乾涸消失。這個道理,你難道不懂嗎?唱別人的歌對創作者來說,有這麼罪該萬死嗎?
       再強調一次,創作人並不會高於歌手。對聽音樂的人來說,是不是唱自己寫的歌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一首歌如果能找到一個詮釋得比創作者自己還好的歌手來唱,相信沒有哪個創作者會拒絕,歌手一定也以能夠詮釋一首可以傳世的歌為榮。這是相輔相成的,絕對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難道你自認會創作,就比陳淑樺、辛曉琪等等沒有創作的歌手在歌壇中的地位來得高而有資格去指摘別人該多唱些自己的創作曲?
       你若真的這樣想,會不會自大得過頭了?
       要翻舊帳,我也來翻好了。反正我本來就是小鼻子小眼睛、獐頭鼠目又沒才華的宅男,翻翻舊帳也只是學你的,有樣學樣,可不要怪我。
       在自己的專輯發表記者會上哭訴自己專輯差點因為唱片公司高層不滿意發生衝突而難產,不但匪夷所思而且該是空前絕後了。唱片工業的諸多不合理處,每個音樂人都知道也一定都遇過,在許多場合多少也都會提到,可也沒有哪個人像你這樣誇張,在「專輯發表記者會」上哭訴。我知道遇水則發這個傳說,所以現場沒有水,你就自己哭出一點來嗎?看樣子是滿有用的,童話賣得很好喔!難怪這次你要罵人不唱自己的創作曲,多噴點口水出來才能保證這張專輯賣得好,是吧?
       一間商業性的唱片公司,發行專輯本來就是要賺錢的。想要賺錢,往往就要在流行性與原創性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個平衡點,老實說的確是唱片公司的人比較會抓。創作者往往專注於自己的創作與理想,對流行包裝本來就不太擅長,甚至許多創作者對此不屑一顧,好像做一下企劃包裝,滿身就都是銅臭味,俗不可耐。
       可是,你發行一張專輯,不就是想要大家掏錢出來買?如果不是,你為什麼不把整張專輯的歌,全部免費放到網路上供大家下載?
       既然就是要大家掏腰包花錢出來買,我不懂如果有比較懂得包裝推銷的專業人員與你一起研究討論該怎麼做的時候,為什麼你要這般歇斯底里地抗拒。並不是說你的堅持不對,也不是說他們就一定不會出錯,而是你根本沒搞清楚或是你根本不肯承認:你就是渾身銅臭味,你所謂的理想根本就只是為了賺錢,只不過你覺得寫這樣的歌會賺,而他們不是,如此而已。
       賺錢沒什麼不對更沒什麼不好,錢大家都愛,每個人都想賺。但你有必要這樣虛假,裝成自己很清高很有格調嗎?
       你要搞清楚,唱片公司不是印鈔機,他們也要自負盈虧的。底下的員工一大堆,他們的生計,唱片公司是要負責的。既然你與唱片公司簽了約,這段期間內你也是員工,難道你就不必為公司賺不賺錢負責?你想做什麼東西就做,反正搞倒一間公司,跳到別間就是了,是嗎?你真的沒腦袋到這種地步?
       既然你願意待在這種商業體系裡面,享受著這種商業體系帶給你的諸般好處,那麼就請你盡職點,學著多少配合商業體系的制度與規矩,而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把人家吸乾啃淨後,再指責別人不給你喜歡的東西吃。
       我誠心地給你一個建議,如果你真的想要隨心所欲地創作你想要的歌曲,請你不要再待在商業性的唱片公司了。這種唱片公司除非是凱子,不然到最後,一定都是以賺不賺錢來決定一切。到時候是不是你在專輯發表或加盟新東家的記者會上又要再哭一次,再控訴一次唱片公司不尊重你的創作?
       請你趕快找張四十三報到,像角頭音樂這種公司才會有你想要的那種對創作者完全沒有限制的環境。不過要提醒你,這種環境下的公司,絕對沒有能力幫你開熱熱鬧鬧的記者會,沒有財力花100萬來幫你拍MV,更不可能幫你籌辦幾萬人的演唱會。換句話說就是,不賠錢你就偷笑了,你是賺不到什麼錢的,絕對不會讓你渾身沾滿銅臭味,肯定可以讓你兩袖清風地要多清高就有多清高。
       真的,光良。以我昔日曾和你同事於滾石近兩年的情誼,我也很不願意出來講這些機車到爆的話(雖然你根本不知道我是哪一隻)。不過有些話不得不吐,在你連續幾次荒腔走板的演出後。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希望你不要再這般小鼻子小眼睛,沒胸襟沒腦袋了。做人要漂亮,腦袋要清楚。不要以為自己有些才華,就可以無視於現實世界裡的諸般規則。
       有才華的人,不必靠攻擊別人來得到肯定。有胸襟的人,常因讚揚別人而令人倍感崇敬。希望你懂這些話的意思,以後不要再搞飛機丟人現眼了。That's all ,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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