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在學校旁,是間賣牛肉麵的店。店面很寬敞,生意非常好。他每週有三、四天在店裡幫忙,他哥也一樣。為什麼會認識他?那天,一位網友來我這兒玩,請他吃中餐,正猶豫著該吃哪一家時。『什麼?』發現獵物,宛在店中央!於是便進了這家店。他在櫃台,我點了幾樣,便跟網友找位子坐去了。席間我不斷偷看他,他被我看得有點怪怪的。清桌子、端麵、打掃,甚至我們離開時,我都看到他在回看我。「好機會。」我想。送走網友後,我一有機會便再度光臨這家店。

  終於,有天他在端麵給別人時,不小心打翻了。「要緊嗎?」我見機不可失,便上前幫他撿起餐盤。「謝謝,沒關係。」他拿抹布稍微清了下,便折回叫他爸重做一碗。

  從此,我經常在該店用餐,他在忙的時候,都會對我笑笑。「你也是T大的嗎?」有我天趁他不忙時問。「不是耶。」他回答 :「我讀T院。」哦~原來是小朋友啊! 在我凌厲的攻勢下,不到十天的時間便讓他乖乖地交出姓名/生日/學校/系級/電話等等的個人資料了。問他有無 gf?他說沒有。「那你呢?」他純情的表情很迷人。「你說勒?」我不直接回答。「算了,不要讓我知道。」他蠻性格的嘛!我就沒再說了。

  前兩天我載他到台北市去看表演,然後再到天母誠品逛逛。「你在看什麼?」我走到他身邊,原來是我看了十幾遍的《荒人手記》。「裡面寫些什麼啊?」我裝做很疑惑的樣子。「沒什麼啦。」他隨手將書放好,到三樓去看畫冊。然後我故意拿本《破水而出》追過去,跟他討論盧甘尼斯這個人。在談論中我漸漸懷疑 something....。

  回程時我載他走北投的山路。「好冷喔。」他說。「那把手伸到我口袋裡。」老套了,可是屢試不爽。到他家時已是深夜。「煮麵吃吧。」他留我下來吃消夜。「你會?」我有點懷疑。其實我不必懷疑的,兩碗熱騰騰、香噴噴的牛肉加餛飩麵端到眼前就證明一切。「我來洗碗。」吃完麵,我說。「我來就好了。」他拿到流理檯,我跟過去,站在他身後看他的背影。突然,我不知哪裡來的勇氣,自他身後環抱著,嘴角磨蹭他的耳鬢。「這個....。」他停下洗碗的動作,專心享受我的服務。

  今天早上,他打電話叫醒睡眼惺忪的我。「下午要不要來我們學校看電影?」他興奮地問。「嗯....我有課耶。」我覺得他似乎喜歡上我了。「那晚上有沒有空?」他繼續追問。「嗯....我要跟同學討論功課耶。」我不想欺騙他的感情。「喔~」他頗為失望,但很快又說:「晚上再電話聯絡吧。」「ok!」我敷衍一下。

  知道他不會上網路,更甭提會知道 WanWanWan 就是我了,所以才post 這一篇,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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